2016年10月3日星期一

蘋果日報- 雨,淋濕了她的妝容 - 高慧然

蘋果日報- 雨,淋濕了她的妝容 - 高慧然

雨,淋濕了她的妝容 - 高慧然

十月一號,中國慶祝國家成立67周年,香港有升旗儀式。不知是不是天意弄人,升旗儀式剛開始,竟然下起大雨。京官即刻放下手中的雨傘,689瞄瞄京官,伸手推一推龍蝦,示意她收起雨傘。嫁雞隨雞,嫁涼隨涼,既然老公要她淋雨唞涼,龍蝦二話不說,收起手中的雨傘。

大約是收起雨傘後才意識到雨勢之大,龍蝦的面色頓時變得玄黑。唉,做人難,做女人更難,做事業心強盛的男人身邊的女人更是難上加難。設身處地為龍蝦着想,她不滿、她幽怨、她焦慮,全部是正常的、是可以想像的。雨勢那麼大,卻不能擔遮,雨水直接從她頭頂往下流,沖掉妝容,沖亂頭髮,令她的大眼袋、粗毛孔、嘴角和脖頸的皺紋暴露無遺,一旦被記者的鏡頭捕捉到,記者絕不會對她客氣,網民更可能發揮無窮創意,用她的溶妝相來進行創作。到時,受影響的還不是她丈夫?

短短一個升旗儀式,龍蝦心中百轉千回,已百感交集。

落雨擔遮是正常需要,若覺得升旗時把雨傘放下更能表現出對儀式的尊重,那麼,做自己認為對的事,不用管其他人怎樣做。

可是兩夫婦在出席儀式前很明顯沒有溝通過,老公緊貼前車,努力模仿京官的動作,老婆被迫跟隨而又不太明白為甚麼,也難怪那麼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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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落雨收遮,膿蝦現形 - 林夕

蘋果日報- 落雨收遮,膿蝦現形 - 林夕

落雨收遮,膿蝦現形 - 林夕

十.一升旗禮一場暴雨,威力非同小可,讓好一些人打回原形,不,是原形畢露,也冥冥中把出席貴客進行了一場篩選。大部分人堅持撐傘、有人撐着撐着見勢頭不對就收遮,然後敵不過現實,又再度高舉雨傘。幸好不是黃雨傘,不然就是一個人肉演出的政治寓言。

這一齣落雨收遮記,由解放軍官先放下雨傘,張小明一見,世界仔本色盡現,即時跟從,梁震鸚見狀,奴僕本能即時生效,並耳語身旁膿蝦,膿蝦聽罷,婢女即時認命,傳染病般一起淋雨(以上人名都是諧音,本人怕收律師信,請見諒)。後排有樣學樣的應該還有張炳良以及疑似鄭耀棠,其他人無動於衷,特別搶眼的是three c。動作如此不整齊,能不能寓意個人各有心思,有人錫身多過疼惜國家,有人不惜為國慶濕身呢?本來國家國旗國歌面前無形象,沒自己,更何況都洗濕了頭效忠,也不差淋成一隻落湯雞了,偏偏又給疾風暴雨考起了這幾條勁草,中途變節,再度撐傘。

表現最難看的,毫無疑問,又是膿蝦,臉色比天色以及橫洲持分者還黑,不甘狼狽的貴婦病當場發作,咱們的膿蝦丟過那麼多次臉,這次最長最明顯,連對白都不用設計,八九不離十了:他奶奶的,下雨還不准打傘,老公也真的太不體貼,太不像個男人了,人家也沒說什麼,他就聽他的?這跟太監隨侍皇帝有什麼分別?還貪圖什麼權位啊?有什麼威風可言啊?了不起就是行李漏掉了有專人送到。我當這個什麼什麼夫人,出席這個場合,本來以為好威威,現在妝都快要糊掉,露出原形了,等一下怎麼見人啊,真是有辱無榮啊。還連什麼任啊?明知道天要下雨,如娘要嫁人,怎麼沒有萬全準備啊?這是誰的安排,誰的主意啊?

是的,國慶升旗演出,天公沒有責任造美,本該萬無一失,想到每個細節安排;都是達官貴人,這民政事務局怎麼搞的?關不關垃圾桶局長的事?萬一暴雨也抗命,搞出如國師口頭禪:天打雷劈大台,打中了誰,這黑鍋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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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第二次雨傘運動 - 陶傑

蘋果日報- 第二次雨傘運動 - 陶傑

第二次雨傘運動 - 陶傑

「撐傘」本來已經很敏感,想不到「十一升旗禮」,一奏「十一」國歌,忽然下雨,誰撐傘,誰不撐,中華民族到了危險的時候,變成又一個險惡而複雜的政治問題。

一名解放軍官率先在雨中收傘。南中國海局勢緊張,中國軍政人員說要教訓一下不聽話的新加坡,影響力巨大,槍指揮傘,站在旁邊的中聯辦主任,當然緊張,跟着收傘。

畫面所見,梁特緊盯着身邊的主任,即刻模仿,動作保持高度一致,也收傘。

嫁雞隨雞,夫唱婦隨,旁邊的梁特夫人不敢不跟。但女人化妝上陣,金枝玉葉,何堪風橫雨狂的摧殘,於是梁特夫人愁眉苦臉,十分委屈。

多米諾骨牌分裂成「收傘派」與「撐傘派」──政務司司長林鄭、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是何等人物,早就瞄到勢頭有異,但拒絕跟隨,依然撐傘,獲得香港人讚許。

當中的首席大法官馬道立,畢竟是英國人教出來的優資產品,是最不Chinese,即刻表現英式紳士風度,輕輕把自己的傘挪過來幾寸,護花特首夫人。

馬大法官令人覺得好Warm,我想起艾青的名句:「雨天,不讓大家衣服淋濕,晴天,我是大家頭上的一片雲。」By the way,為何艾青用了「大家」兩字?因為共產時代,一切講人民群眾的集體,如果像徐志摩說:「我是天空裏的一片雲,偶然投影在你的波心」,卿卿我我的,就變成反動小資產階級了。

特首發言人馮煒光嚴正指出:奏國歌時規定要「肅立」,意指林鄭和曾俊華沒有垂手肅立,侮辱了國歌。

此一罪名,連同畫面,若一同傳回大陸網絡,供全國左毛觀看評審,可將兩位司長置於叛國的死地。但是「肅立」的定義,中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必須兩臂垂直、雙手十指向下,才算「肅立」,只要一隻手下垂,另一隻手在撐傘而不是在狂挖鼻孔或者伸進褲襠搔癢,已經符合普通法要求。

不信你問問馬道立,以英國觀點,To remain standing in solemnity,我們林鄭和曾司長,有沒有侮辱中國的先烈、侮辱了十四億中國人民。馬官必裁定兩司長無罪,但在一個中國人又開始發瘋的世代,我有點為兩位撐傘勇敢的司長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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