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 20110527 - 偽造遺囑案 保釋金歷來第三高陳振聰籌唔到二千萬偽造遺囑案 保釋金歷來第三高
2011年05月27日
陳振聰籌唔到二千萬
【本報訊】涉嫌在千億爭產案中偽造龔如心遺囑的商人陳振聰,被捕 15個月後昨正式被警方落案,控以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下午隨即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陳振聰暫時毋須答辯,准以 2,000萬元現金及 2,00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保釋金額為歷來第三高,與 96年詹培忠案看齊(見表)。不過估計身家逾六億的他,竟未能在三小時內籌夠 2,000萬元保釋金,只能以銀行本票先付 300萬元,要在今天 4時半限期前「撲水」交出餘下 1,700萬元。記者:彭嘉賢
2千萬保釋 撲得 3百萬
陳振聰昨晨被落案起訴後,應該有心理準備要拿出巨額保釋金,其律師於下午 2時與控方就金額達成協議,當時距離法庭會計部下午 5時關門,尚有三小時,但陳仍要為「區區」 2,000萬元撲水。
資料顯示,陳振聰夫婦現持有多項物業及上市公司股份,估計市值達 6.53億元,但未必能即時套現。
物業中最值錢的要數中半山楠樺居地皮,市值約 5億;而中半山百順大廈、北角寶馬山花園、將軍澳富麗花園、中半山威豪閣、觀塘麗港城五個仍未出售的單位,市值合共約 8,480萬元。此外,陳持有上市公司宏霸數碼 17.75%股權或約 5,352萬股,以宏霸昨日收市價 1.28元計算,股份市值約 6,8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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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前)與胞弟陳振國(後一)及陳振鴻(後二)一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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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百記者在東區裁判法院門外等候陳振聰。
陳振聰:我知自己冇事
陳昨由警方押送到法庭,開庭時神色凝重地由囚室步出犯人欄。他一直緊閉雙唇,眼睛則環顧四周。辦完保釋手續後,陳回應記者表示,要籌餘下 1,700萬元保釋金並不困難,亦不擔心被起訴,因為「我知自己冇事」,但對警方的行動感到突然。
51歲的陳振聰被控一項偽造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他於 02年 7月 28日至 07年 11月 16日間某日,製造虛假的龔如心 06年 10月 16日遺囑。另於 07年 11月 16日使用虛假的龔如心 06年遺囑。
控罪上所指的 02年 7月 28日,是龔如心 02年遺囑的日期,龔在該遺囑中將遺產留給華懋慈善基金作慈善用途,而 07年 11月 16日則是陳振聰首次將 06年遺囑呈交法庭的日子。
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將案押後至 7月 8日,進行交付審訊程序,以便將案件轉介至高院審訊。控方需於七日前將與案有關文件及證供交給陳的律師,陳一直催促律政司提交鑑證報告,終如願以償。
控方反對陳保釋,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唐立品表示,陳有極大動機棄保潛逃,因為他現時有五宗官司纏身,包括偽造遺囑案、千億爭產案、欠稅案、針對稅局的司法覆核,而他出任大股東的宏霸數碼,亦被龔如心遺產名下私人公司入稟索取文件。再者,若他在本案被定罪,相信刑期頗長。唐立品續指,陳在倫敦及新加坡擁有價值數百萬美元的物業,傳媒報道指他有一名私生女在英國居住,可見他在英國有家人,有辦法逃避審訊。
清洪稱不知陳有私生女
代表陳的資深大律師清洪反駁,指陳有良好紀錄,棄保潛逃可能性不大。陳自去年 2月被捕至今的 15個月,曾離開香港至少 20次,到過加拿大、倫敦、新加坡及馬來西亞,之後均有返港,又五度到西區警署報到。他又指陳的妻子及三名子女全部在港,但笑謂不知他有第四個子女,而陳的八旬母親正在養和醫院治療。
裁判官最後批准陳以 2,000萬元現金保釋,其胞弟陳振國則自簽 2,000萬元人事擔保,陳振聰亦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兩天往山頂警署報到;居住在控罪書所寫的歌賦山道地址;以及搬屋前 24小時要通知警方。
不過,清洪要求讓陳以銀行本票先支付 300萬元保釋金,餘款今天支付,獲裁判官批准。而出任人事擔保的陳振國,則在陳振聰一旦棄保潛逃時才需要交出 2,000萬元保釋金。
大律師陸偉雄解釋,被告未支付全數保釋金便可離開法庭時有發生,裁判官會體諒保釋金龐大,被告未必一下子籌足錢,而給予寬限。案件編號: ESCC2233/11
歷年巨額保釋金
案件: 05年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涉嫌偽造遺囑
保釋金額: 5,500萬元現金
案件: 85年前佳寧集團主席陳松青涉嫌串謀詐騙裕民財務 2.38億美元
保釋金額: 5,000萬元現金及 200萬元人事擔保
案件: 96年立法會議員詹培忠被控偽造股票轉讓書
保釋金額: 2,000萬元現金及 2,000萬元人事擔保
案件: 98年聯合集團前主席李明治被控藉配股騙款三億元
保釋金額: 2,000萬元現金及 1,000萬元人事擔保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收鑑證報告即落案
2011年05月27日【本報訊】陳振聰原定今年 7月再到西區警署報到,昨突然被落案起訴。據悉,警方日前已有此決定,只是一直等候龔如心 06年遺囑的指模、 DNA及筆迹鑑證報告,最終在收到鑑證報告後正式「出招」。
陳振聰去年 2月被捕後,不滿警方遲遲不落案,先後向特首、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全體立法會議員及申訴專員發公開信求助,要求獲得公平對待。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唐立品昨表示,警落案與陳近日的多封「鳴寃」信無關。
突擊拘提
酒店押走直送警署法院
2011年05月27日 經過 15個月調查,前後五次續保後,陳振聰昨晨如常到中環四季酒店飲早茶時,突然接到警方來電告知會正式拘捕他,幾名探員之後隨即「踩入」酒店將陳帶走。據稱今次拘捕和押解過程中,警方和陳振聰都是以禮相待,陳沒有被鎖上手銬,但收起招牌笑容,一臉嚴肅,沿途心事重重。
消息稱,昨日上午,負責調查偽造龔如心遺囑案的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抵達中環四季酒店,找到陳振聰後隨即將他帶返灣仔警察總部辦理落案手續;至中午 12時 15分,陳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清洪獨自來到警察總部,沒有回應記者的提問。
警出動三私家車押送
至 12時半,警方出動三輛私家車押送陳往西區警署辦理撤銷擔保手續,當時陳坐在第二輛私家車後座中央,身旁坐着兩名探員,陳一臉凝重。警方車隊徐徐駛出,並由兩輛警察電單車殿後。至 12時 40分,警方車隊押送陳到達西區警署,一小時後警方改用一輛大卡車將陳送到東區裁判法院正式提堂;至下午 4時 25分陳獲准保釋後離開法院,隨即乘坐七人車返回山頂歌賦山道住所,之後整晚沒有離家,未知是否在家中為仍未籌足的 1,700萬元保釋金而煩惱。《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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