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日星期五

壹週刊 - 1121 - 壹樂也 手機攝影

 

插圖: MEILO SO

 

    插圖: MEILO SO

    壹樂也

    手機攝影

    2011年09月01日

    從攝影的發明到現在,最多人擁有相機的年代,莫過於當今。人人手上的電話,都有攝影功能,大家都不停地拍、拍、拍、拍。
    之前,電子相機已氾濫,買到一個最新型的,已經落後,又有其他更大光圈、更多像素的產品出現,科技是無止境的。

    人們崇尚名牌,買什麼高貴的德國貨,有些玩家還嫌現有的相機鏡頭不夠好,花重本去買一個拍電影用的,說對焦才夠精細 sharp。
    笑死人了,拍回來的照片,最多放大到明信片尺寸,從來沒有掛牆的那麼大。這和儍瓜相機拍的,豈非一樣?
    其實,你手上的電話,尤其是 iPhone,已經夠好,但是,有多少人能拍出一張賞心悅目的照片來?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光與影,強烈的,我們叫為反差 contrast。什麼是反差?早上起身,從窗口射入一道光線,擺個蘋果在桌上,你就能看到陰和陽,這就是反差了。
    同個原理,要是你看到愛人或朋友,站在這情景之下,拍出來的照片一定好看。
    但是,你對着射進來的光,正面去拍蘋果的話,那就叫為背光,拍的主體黑漆漆。但別以為背光就不好看,它有一個奇特的效果,如果你能在主體上補一些光,像用閃光燈,或放一張白紙來反光,那麼拍人像時,她的頭髮發出一團光線,臉上的表情也會看得清楚。不過這要多訓練,才能掌握。
    書店裡有很多名家的攝影集讓你參考,但是從看電影來學習攝影,是最好的課程。

    在荷李活成名的中國電影攝影師黃宗霑曾經說過:「拍任何對向,首先要注意到的,是光源在哪裡。」
    最簡單的例子,太陽就是光源,只有一個,不能多。如果你在室內攝影,左一盞燈、右一盞燈,七八個光源亂糟糟,拍出來的人物,一定平平無奇。
    從黑白片的攝影學習吧,最佳典範,是一部叫《第三個男人 The Third Man》( 1949)的,主角在隧道中逃亡,光從上面射下,那些鏡頭看完畢生難忘。
    明白了光與影之後,就可以進入景深 depth of field了。光圈愈細,景深愈長,鏡頭前後的物體都能拍得清楚;奧遜•威爾斯 Orson Welles是先驅,他在《大市民 Citizen Kane》( 1941)和《 The Magnificent Ambersons》( 1942)的兩片中充份運用。但光圈愈大,景深就愈短。焦點放在鏡頭前的主體,背景就朦朧一片,這個缺點,反而能夠利用,選望遠鏡頭,放大光圈,把鏡頭前的花拍成迷離撲朔,後面也變成一片雲海,這種效果,早在法國新浪潮年代已慣於運用,而最拿手的是女導演 Agnes Varda,她導演的《幸福 Le Bonheur》( 1965),就把這手法表露無遺。
    說到氣勢,那還是得看大 衞•達 David Lean的電影了,不管是一望無際的沙漠中的駱駝,或是高山野嶺中經過的火車,都能顯出別人拍不出的魄力來。這也和中國山水畫的原理一樣,高山,流下的瀑布,匯集成河流,一艘小舟,載着個詩人和他的書僮來到,人物和風景的大小有個強烈的對比,才顯出自然的偉大。

    友人是個名攝影師,地和男菊,去到普洱拍老茶樹,他用了一個三腳架按了自動拍攝掣,老遠地跑回樹下,拍了一張,才能讓人知道那老茶樹有多高,也是一個例子。
    他拍「鏞記」的皮蛋,把鏡頭推得愈前愈好,那個皮蛋在照片中看來像個兩頭鮑魚那麼大,流出溏心來,令人垂涎。
    說回你手中的 iPhone,當今已有連拍三張而合疊起來的功能,人物背光時拍出來的效果也不差於專業攝影師,電子科技讓你一存上千張,不像菲林那麼珍貴,不必吝嗇,有多少拍多少,不要了取消掉就是。
    但見到什麼拍什麼,拍完放在臉書或微博上,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態度。當然突發事件除外,但要是你拍一朵花或一碟菜,就那麼示眾,便自暴其短了。
    花最好在晨早或傍晚時拍,光線才會柔和;菜絕對不可以用閃光燈,不然不是過強就是太暗,若光線不足,還是放棄為妙。

    以動物為對象,最好把鏡頭推前到頭部,在廣角鏡效果之下,頭會顯得大。所有大頭的貓或狗,頭大是最可愛的。
    拍人物,還有一個竅門,那就是從高角度拍,這麼一來,主體的下巴就尖,你的女朋友會變成一個美人。相反,要是從低角度拍上去,那麼肥肉都給你露出來,再美也變醜,摑你一巴掌。
    拍人像時絕對要捕捉到美妙的光線,像夕陽剛照到半邊的臉,這時你就得拿起你的手機,盡量拍好了,一連可以拍多少張,就是多少張。再從裡面選出一幅表情最美的,沖印出來送給她。這時她抱着你,深深一吻,你平常練習所花的時間,也都完全賺回來了。

    蔡瀾

    (蔡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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