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

壹週刊 - 1164 - 壹觀點 28/6/2012 梁振英如何「承擔責任」?

 

壹觀點 28/6/2012

梁振英如何「承擔責任」?

2012年06月28日

梁振英山頂貝璐道大宅有六處僭建,包括一個兩百四十方呎的地下室。事件曝光,他先是強調那是「無心之失」,但誓言會「一力承擔」、「自己負責」。他的競選辦主席張震遠更大義凜然,怪罪自己疏忽、沒有弄清楚梁家大宅有否僭建物;弄出了軒然大波,他要「負上責任」。到了這個地步,「承擔責任」到底又還有實質意義麼?

即以張震遠而言,果如他所言,千錯萬錯錯在他護主不力,那麼他又該如何承擔責任?是到廉署自首嗎?是馬上辭掉市建局主席(及其他四份公職)嗎?是引咎拒絕接受即將公布的行政會議任命嗎?還是對着電視機鏡頭誇誇其言,「承擔責任」,然後賈其餘勇,全心全意「服務香港人」?
及至「無心之失」這塊擋箭牌給逐步曝光的事實打個稀巴爛,不得不默認一直對僭建物知情,梁振英才一臉可憐地表示「悔疚」,甚至「對自己好失望」,即是承認自己的所作所為過不了自己的一關。
作此番表演,梁振英看似尚有廉恥之心,對自己有要求。然而不旋踵,他即奢言其團隊將如何在房產、安老及扶貧三方着力,服務港人。所作所為過不了自己一關,可時刻不忘要施展抱負,那又像是有絲毫悔疚嗎?自我評分不合格,卻賴皮要為港人效力,梁振英及其團隊有否廉恥之心,又還用說嗎?

過渡之初,佔據權位的人尚有點殖民地時代遺留下來的廉恥之心。故此在公布加汽車首次登記稅之前,無心之失偷步買了凌志房車,梁錦松即體現董建華口中的「高尚情操」而請辭。殖民政府遺臣楊永強不堪沙士重災區淘大花園居民一聲「厚顏無恥」叱喝,淚灑立法會而下堂求去。哪怕是董建華自己,給胡錦濤責成要「查找不足」後,不也「腳痛」了嗎?
可是回歸十五年後(「五十年不變」過了不到三分之一),殖民地時代僅餘的一點廉恥之心看來已灰飛煙滅矣。貪威識食、為千夫所指的「貪曾」,不便認為對自己所做一切於心無愧,晚上睡得着,進而擺出個紅 衞兵般的姿態,誓要為香港「奮鬥到最後一分一秒」嗎!(那不成是包括幹掉禮賓府剩下的貴價茅台酒吧?)
有「貪曾」般的厚顏演繹在前,難怪唐英年、梁振英這兩名特首候選人接連捲入僭建醜聞後,都不約而同奢言一力承擔責任了。然而從曾蔭權、唐英年、梁振英所作所為激發的公憤可見,七百萬人對「一力承擔責任」可另有要求。這個要求簡單不過:拿出掌權者應有的廉恥之心,着實問責,而非放其「承擔責任」的空砲。
若然「對自己好失望」,那麼真正「承擔責任」的話,不是下台以謝港人嗎?廉恥之心欠奉,那又還能着實服務港人嗎?不可能的。恬不知恥的人從來都只為其私慾效力而已。

壹週刊 - 1164 - 壹觀點 28/6/2012 梁振英如何「承擔責任」?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