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9日星期三

蘋果日報- 控方: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現 舉報他人 王立軍或免死

控方: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現 舉報他人 王立軍或免死

備受關注的重慶市前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案,昨在成都中級法院一審結束。王立軍被控「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四宗罪。前兩宗控罪因涉「國家機密」故秘密審訊;後兩宗控罪則公開審訊。控方認定王立軍有自首及舉報他人等立功表現,可說是為他免死而鋪路。法院庭審結束後表示,王立軍對被控的四項控罪並無異議。辯護律師亦為他作減罪辯護。法庭將擇日宣判。

王立軍案分兩日庭審,前日秘密審理他「徇私枉法、叛逃」兩罪;昨日雖號稱公開審理,但除官方允許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王立軍的家人及有關人士可到庭旁聽外,其他外人不得內進,令大批海外及外地記者被擋在法院外。官方指法庭公眾席已滿,但從央視播出的庭審畫面可見,旁聽席上仍有大量空位。


王立軍昨在庭上表現自如,並不時自辯。法新社

出庭不失副市長派頭
審訊於昨日上午8時30分開始。從央視播出畫面可見,在公眾面前消失七個多月的王立軍由兩名法警押送下進入法庭。他沒戴手銬、不穿囚衣,一身白色襯衣配西褲皮鞋出庭,不失出事前「王局、王副市長」派頭風範,絕不像傳聞所指,他被拘禁後「自殺未遂」、「頹廢求生」。

新華社指,王立軍被控四宗罪:一﹑徇私枉法罪,他身為公安局長,明知谷開來涉嫌殺人,但故意包庇使谷開來不受起訴。二﹑叛逃罪,指他掌握國家秘密,履行公務期間卻擅離崗位,叛逃到外國駐華領館。三﹑濫用職權罪,指他未經批准或偽造批准手續,對多人使用技術偵察。四﹑受賄罪,指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共305萬餘元人民幣。

自辯口才不亞於律師
當局並無詳述四罪具體內容,特別是「濫用職權罪」,未知是否涉及早前外界所指,王立軍對中共高層搞監聽。有關「受賄罪」,當局亦並未說明行賄者是誰。值得注意是,控方指王立軍犯罪「情節嚴重」的同時,又多番為他解脫,包括他要求手下重新調查谷開來殺人案、保留物證、向當局舉報;叛逃後自動投案自首;當局指王立軍「揭發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有重大立功表現」。外界認為王立軍將因此而免死。

法院在庭審結束後稱,王立軍對四項控罪和基本事實並無異議;律師亦已為他做減罪辯護。《蘋果》記者昨聯絡到王立軍辯護律師王蘊采,她表示現時不方便回應,拒絕談論案件。有接近庭上的消息指,王立軍昨日曾在庭上自辯,消息人士形容,王立軍「口才很好,思維縝密,辯才不亞於律師」。52歲的王立軍曾是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得力助手,因調查薄妻谷開來殺人案而與薄熙來關係生變。因生命受到威脅,他於今年2月6日私闖美國駐成都領事館。事件終引發出中共政壇30年來最大的醜聞。


新華社/《蘋果》記者

王立軍四宗罪
徇私枉法罪:明知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

叛逃罪:掌握國家秘密,但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到外國駐華領館。

濫用職權罪:違反規定,未經批准或偽造批准手續,先後對多人使用技術偵察措施,侵犯公民合法權益。

受賄罪:收受他人財物共305萬餘元人民幣。

資料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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