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某在巿區擁有物業,七年前在西貢租了層七百呎的村屋單位,每星期有兩天,朋友某會駕車去她的「小行宮」小住,不為了甚麼,只為了享受與巿區不一樣的空氣和生活節奏。
香港人缺乏想像力,這一點也體現在對生活方式的設想上。為甚麼一個人擁有三打手袋被認為是合理的,擁有多過一個自住單位便被視作異端?我本人供了兩個物業,十年了,再辛苦的時候也從未想過出租或放售,兩個單位都用作自住,不炒賣,不放租。一個用來工作、生活。另一個用來度假休息,裏面沒有網絡,使我可以安心閱讀,或者做夢。誰說第二層樓必然用作商業用途?你憑甚麼規限我的生活方式?
錢為甚麼必須用來生錢呢?有餘錢不買基金不買股票不放銀行收息不做生意不炒賣物業,用來買第二層樓第三層樓安置自己的心靈,閑來飲茶養花,有何不可?假如我有第三層樓,我仍然會自住。北韓公佈的男女髮型選擇,香港人看了嘖嘖稱奇。北韓人很可憐嗎?香港人更可憐,北韓女人起碼可以在十八種髮型中選擇一種,香港人則不論男女,自小被剝奪了對生活方式的選擇與想像。男女老少只有一種生活方式:第一層樓自住,第二層樓炒賣。真貧乏的城巿,從精神到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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