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推限奶令 最少拉錯12人
帶米糊成人奶粉俱中招 梁振英卸責海關1,115
■許多內地客對限奶令範圍一知半解,易誤墮法網。何柏佳攝
【本報訊】港府為應付奶粉荒而急立「限奶令」,繼早前海關誤將米糊當奶粉的「拉錯人」醜聞後,昨多兩宗懷疑拉錯人鬧劇。《南方都市報》報道,再有深圳市民因帶米糊過關被控,另一名女士則因帶5罐荷蘭子母即溶奶粉過關而中招,兩人被扣押數小時。事件激起中港矛盾,令內地人憤慨,怒斥港府亂拉人。海關承認最少錯誤檢控了12名帶米糊出境的人士,正聯絡相關人士撤銷控罪及安排退還保釋金和被扣貨品。
記者:張岳弢 蔡朗清本港推出「限奶令」以來,內地官方頗有意見,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更開腔指香港處理問題時要換位思考,顧及內地同胞感受。內地對「限奶令」的反感情緒不斷升溫,繼早前黃姓南京女遊客因在港買了米糊離境被檢控後,內地《南方都市報》昨再揭兩宗本港海關涉拉錯人事件。
內地網民嘲梁振英水平低
其中一宗與黃女士遭遇相同,深圳居民徐先生本月中來港,代同事買2罐美素佳兒金裝2號奶粉和3罐美素佳兒奶米粉。他稱來港過關前問過關員,回覆都是不限帶米粉,出境時卻被香港海關指是限帶範圍,結果花了2小時落口供,之後更被正式落案。他說,整個查問過程被3人監控,除沒戴手銬外,「和罪犯差不多」。
徐先生最終需到櫃員機提款交3,000元保釋金才可離開,之後還要返港報到及出庭應訊,直至近日看到報道才知無辜被拉。
另一位深圳居民王女士則於本月19日來港,買了兩罐惠氏金裝2段奶粉及5罐荷蘭子母即溶全脂奶粉。她說問了多間藥房,也說子母奶粉是成人奶粉,不限帶,惟她被海關抽查時,關員指奶粉罐上標註「除由醫生指導外不應餵哺1歲以下之嬰兒」,等於說1歲以上的小孩也能喝,屬管制範圍,因根據法例,「配方粉」其中一定義是「看似是供年齡未滿36個月的人食用」。王曾反駁:「那成年人也能喝啊,這個執法定義也太模糊了吧!」她最終需繳納2,000元保釋金及準備面對審訊。她被扣查時看到海關存放了許多子母奶粉,估計不少人也中招。她促香港海關有清晰指引:「哪些牌子型號的奶粉限帶,哪些不限帶,否則很多內地居民會掉入陷阱。」她指自己超帶了12.5公斤奶粉,擔心是重罪,聲言不認罪。內地不少網民對港府接連拉錯人反應激烈,促港府立即道歉,批評梁振英施政水平低。
本港海關成眾矢之的,關員關先生昨致電電台指當局推行倉卒,又無配套,指引不清晰。不少市民亦批評特首梁振英為提振民望而輕率立法,現錯漏百出,即推卸責任予海關。審議有關法例的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成員涂謹申稱,當局指「不涵蓋經沖調後沒有呈現類似奶的物質的粉末」的詮釋,並無出現在法例上,現待當局提供具體限購奶粉資料,若發現有偏離立法原意,會要求當局修訂,收窄範圍,以免拉錯良民。《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細節
「配方粉」定義
1.供或看似是供年齡未滿36個月的人食用。
2.是或看似是粉狀的奶或類似奶的物質,用以滿足年齡未滿36個月的人的全部或部份營養需要。
涵蓋範圍:初生或較大嬰兒配方奶粉、幼兒助長奶粉、嬰兒羊奶粉、豆奶粉及有機奶粉等。
不涵蓋:經沖調後沒有呈現類似奶的物質的粉末,如橙粉或由米、麥等殼物所配製的粉末。疑 問
•部份高鈣奶粉或子母奶粉只列出「除由醫生指導外不應用以餵哺1歲以下的嬰兒」,是否限帶?
食衞局回應:是,因這類奶粉同時適合1歲以上至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
•部份配方粉,如美祿及阿華田等成份包含牛奶,其聲稱營養價值亦以小朋友為飲用對象,是否限帶?
當局暫未回覆
資料來源:食衞局內地客被屈中港網民有話說
內地網民
貝蒂公主blog:咱不去,本來對方就不佔理,不賠禮道歉就算了,還擺什麼高姿態。
處女座之男:其它的說是程序問題也就算了,但道歉也不懂嗎?香港政府真沒家教。
chinarom:香港政府迅速和大陸政府接軌了。
香港網民
Arena:咁呢次海關真係HiHi啲。
iGotAboySICA:咁樣畀班蝗蟲摑一巴。
小性加藤:有殺錯冇放過,我又唔覺有咩問題。
資料來源:網上討論區新例管得太嚴
藥房老闆
李先生
「管得太嚴,搶嚟搶去都係某兩隻大牌子嘅奶粉,新條例過份咗。」內地旅客
孫小姐
「不知道豆奶粉也計算在內,不是只有牛奶奶粉才算嗎?太誇張了吧,沒這個必要限制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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