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

稱遭醫生強姦 模墮樓亡 - 20130319 - 蘋果日報

 

稱遭醫生強姦 模墮樓亡

Initial Image

■死者陳麗萍生前是兼職模,前年與龍友醫生到酒店私影時疑被強姦,昨日展開死因研訊。網上圖片

【本報訊】24歲讀夜校少女兼職做模賺取外快,聲稱在酒店私影時,慘遭龍友強姦。她翌日報警,不過警方最終認為證據不足,兼且可能會反告她,少女其後離奇墮樓亡。死因庭昨日展開研訊,揭露被指強姦的龍友是佛教醫院醫生,惟去年已經移民海外,拒絕返港作供。死者家屬滿腦疑問,昨日卻無法當面質問涉事醫生,感到無奈。
記者:李啟發

前年10月22日中午,24歲死者陳麗萍在屯門田景邨由25樓墮下亡。庭上讀出她死前八日為強姦案所錄的書面口供,她於觀塘書院夜校讀中七,為賺外快當模,拍攝便裝、性感及半裸照,每小時收費100至800元。

拍內衣照後共浴

前年9月17日,死者首次相約網上認識的龍友Aaron、即醫生張樹明到石澳沙灘拍攝泳衣照。10月5日,二人晚飯後往九龍塘異風情精品酒店私影。張在房間取出比堅尼、透視裝及內衣等讓她更換拍照。完事後她淋浴,張闖入浴室要求共浴,但她拒絕。張堅持「陪我沖一陣」兼說「我唔會搞妳」。她無奈答應,並穿着比堅尼共浴。當晚二人無發生性行為,張原先答應付款1,100元,但最後只付350元。

■死者胞姊(右)未能在庭上質問涉案醫生,感到無奈;左為死者母親。李忠浩攝

10月12日,張建議再到同一酒店拍照。凌晨,張又提議共浴,死者見「上次都冇事」遂答應。惟張突然伸手企圖脫去她的胸圍,她即離開浴缸抹身,全裸的張緊隨,先強吻她,再將她壓在床上,揚言:「你唔同我搞,我就放你啲相上網,錄低同你做愛嘅過程。」死者反抗不果,只好服從並被迫口交。張又強行推開她大髀,將她強姦。
二人一度小睡,死者說當時遭張的手壓住心口,她心裏很想離開。半小時後,張醒來舔及吻她胸口,說「我硬咗」後再次強姦她。她偷偷將沾有精液的避孕套取走,打算報警作證物之用。據女警表示,死者錄口供時曾落淚。10月14日死者報警,22日中午墮樓身亡。
胞姊陳麗娜對死者疑被強姦一事全不知情,只知死者曾任職美容師,去世前數個月無業。她指死者平日健談,無抑鬱或自殺傾向,07年搬往跟男友冼煜恒同住。

「見到男人都驚」

墮樓當日,她接獲警方通知趕至現場,始知該處是死者另一名男友郭偉強寓所,她不認識郭,但由他口中首次得知強姦一事。
陳憶述,冼煜恒於死者墮樓後多番推搪,不願現身,最終才向她提及死者「好唔開心,因為警察話證據唔夠,可能會倒返轉告佢」,並謂「我睇唔住佢,要郭偉強接佢走」。郭於墮樓前一日接走死者時,死者「全身震晒」,更稱「落街見到男人都驚」。兩名男友將會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CCDI1067/11

龍友醫生指死者收錢性交

【本報訊】死者陳麗萍早在首次跟龍友張樹明見面時,為了保障自己,偷偷在張的座駕偷走他的告票,警方終憑車牌號碼查出張住在醫院宿舍,並將他拘捕。張向警方強調是死者答應收錢做愛,堅稱不涉強姦。
而警方調查酒店及停車場閉路電視片段,則發現死者聲稱遭強姦後,翌晨仍跟張一同手拖手。報案四日後,她向警方要求銷案。
死因研訊主任昨指,曾向移民海外的張發傳票,但他拒絕出庭,法庭無權強制他作供。據悉,張登記的手提電話號碼已停用。

移民海外 拒回港作供

負責向張落口供的高級警員張子文覆述張的口供,張自言喜愛攝影,於網上登廣告徵求模特兒拍照,只知死者洋名Candy,是她主動留言稱想拍照。
死者首次到酒店拍照時,有用手掩乳頭及下體,並曾赤裸臀部拍照。他承認要求共浴,但二人沒身體接觸。案發當晚因下雨,二人才轉往酒店拍照,他指死者答應收1,000元性交,亦有口交及手淫,又指是她共浴時撫摸他的陽具及接吻。
張以真實洋名Aaron相約死者,但他到酒店登記時,則自稱陳先生。酒店職員說記得張退房時稱,打爛了床頭玻璃要賠錢。
張的外置硬碟被發現有大量模特兒照,他於死者墮樓後聲稱遭人電話騷擾,並報警。
死者於懷疑被姦後沒有受傷,但她強調一直有反抗,對事件感不開心。

稱遭醫生強姦 模墮樓亡 - 20130319 - 蘋果日報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