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

学两个英文字 - 誤認;fuck字兩用? - 古德明

誤認;fuck字兩用? - 古德明
問:Please accept my apologies for mistaking you for a student(我誤以為你是學生,謹此致歉)這一句,you之後的for可不可改為as?

答:這位讀者認為可用as,並不奇怪,因為as的確有「當作」的意思,例如:The hay served me as a pillow(我把乾草當作枕頭)。不過,mistake someone for(誤把某人當作)的for字,是固有用法,不可用as取代。第五版《朗文當代高級英漢雙解詞典》就有以下例句:A woman mistook him for a well-known actor, and asked him for an autograph(有個女人誤以為他是某著名演員,請他簽名留念)。

此外,英文還有take someone for的說法,意思是「把某人(誤)當作」,例如:(1)He takes me for a fool(他以為我是傻瓜)。(2)I am sorry -- I took you for a colleague of mine(對不起,我以為你是我一個同事)。

 問:What the fuck(他媽的)是小學教師林慧思在街頭說的,You are not even a fucking Chinese(你甚至不是個屌樣中國人)則是大律師馬恩國在立法會議事堂說的。為什麼林慧思因說「髒話」而遭四方八面聲討,馬恩國卻不見有什麼社團、報紙社論等等批評?是fuck字有兩個不同用法嗎?

答:Fuck字當然沒有兩個用法,但林慧思駡的是共家警察,那些大概「一生不講一個髒字」的大雅君子,自然要大加撻伐;馬恩國則是以中共人身分駡中國人,於是大雅君子都聽而不聞。這是新香港所謂「核心價值」,我輩小人哪裏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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