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与陈章良 (305 查看)
发布: 亦明
日期: February 14, 2014 05:51AM
方舟子与陈章良
亦明
【注:此文作于2008年初,首发于关天茶舍。见:[bbs.tianya.cn]。后收入《科唬作家方舟子》一书,为其第十章,《方舟子为转基因保驾护航》。2014年2月14日,方舟子的狗腿子方玄昌在其微博透露:
“在农作物生物育种产业化高层研讨会,刚刚到科协任职的陈章良发言,高度评价方舟子及其科普工作,‘方舟子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他是很懂行的’,他以‘伟大’来形容方舟子,同时谴责崔永元无端攻击方妻等行为。期望这是科协一个好的开始。”(见:[t.sohu.com])。
另外,中国科协正在与方舟科邪教骗子林树坤创办的瑞士野鸡出版公司MDPI搞商业合作。见亦明:《揭露铁杆方粉、瑞士奸商林树坤造假作恶情况最新进展》。也就是说,方舟子的后台老板们终于要赤膊上阵了。因此,特将全文重新发出(略有修改)。由于时间的关系,文章中的一些原始链接已经失效,但为了存真,仍旧保留这些网址。如果需要,读者可以根据文章标题搜索互联网,一般都能够找到相关网页。】
序言
方舟子科唬转基因问题的第三特点就是:对站在转基因植物一边的科学家,方舟子似乎情有独钟,对他们显露出了极为罕见的脉脉温情。比如,在前面提到的《南方周末》事件中,方舟子先是下了这样的论断:
“《南方周末》的这篇报道,想让读者以为那些支持推广转基因作物的科学家都是有关联利益的‘转基因科学家’,这是反科学恐怖主义组织伪绿色假和平组织所散布的弥天大谎。”
然后,他又说:
“不是所有的分子生物学家都会对发财感兴趣。”
最后,他说:
“要说到关联利益,这些拿着绿色和平组织的活动经费利用一般公众对转基因技术的无知而制造恐慌的‘科学顾问’、薛达元、施鹏翔怎么不先拿镜子照照自己?” (《【立此存照】《南方周末》:转基因稻米:13亿人主粮后的利益悬疑(附方舟子评论)》,见:XYS20041209,[www.xys.org])。
在这几句话中,方舟子对“转基因科学家”的保护之情溢于言表。先说报纸造谣,然后来了一个“不是所有的分子生物学家都会对发财感兴趣”这样的大论断,最后说反对转基因的科学家拿外国的活动经费,这大概就是方舟子的“三段论式”了。
让人不解的是,就在那之前三年,方舟子竟然会如此不厌其烦地告诫读者:
“第二不相信有利益关系的‘科学家’。虽然科学研究是科学家做的,但是个别的科学家并不能代表科学。科学家也是人,也会想发大财,也会被收买,也会说假话做伪证。对那些拿了人家的红包的,那些被聘为技术顾问或以技术入股的,甚至本身就是公司的‘首席科学家’、董事长、总经理的科学家所发表的有关言论,都应该大打折扣,或干脆置之不理。只有没有利益关系的科学家的话才是有份量的。”(方舟子:《“高科技”的羊头》,2001年8月22日《中华读书报》。见:[www.gmw.cn])。
而事实是,那些极力主张全面推广转基因水稻的“科学家”,几乎全部与之有“利益关系”,可是,此时方舟子不但自己与这些利益科学家合穿一条裤子,他还要别人也相信这些人“不是……对发财感兴趣”;《南方周末》指出“相关利益”是散布“弥天大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显然,方舟子的告诫还需要加上一个这样的注:“有利益关系、但利益关系与方舟子相同的科学家则可以相信、应该相信、必须相信”。
问题是,既然中国媒体在散布“弥天大谎”,你方舟子何不直接把这个谎言戳破,反倒要绕圈子说什么“所有的分子生物学家”,要别人照镜子?“所有的分子生物学家”与“支持推广转基因作物的科学家”之间, 能画上等号吗?难道薛达元、施鹏翔们拿了绿色和平的活动经费,贾士荣、黄季焜们就有理由为了自己的关联利益而大肆鼓吹转基因植物了?
逻辑的荒谬,说明方舟子对“转基因科学家”的保护只能是出于“正义”、“良心”以外的理由。
肉唐僧曾非常形像地描绘过方舟子出现在中国公众视野时的扮相:“头缠白布条、手拿两把破菜刀”。 当然,这并不是肉先生的独家心得。早在2001年,上海交大科学史教授江晓原就曾这样描写方舟子闪亮登场时的飒爽英姿:
“远方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少侠’,艺成下山,突然崛起,敢作敢当,不管不顾,连续向各路成名高手挑战,几处场子,被他踢翻;几个好局,被他搅散。而且内力深长,刀法明快,几番大战,都不落下风,一两年间,名动江湖。设局高手,人人自危,都道‘方舟子来也’。”(江晓原:《需要这样的“学术警察”》,2001年5月30日《中华读书报》。见:XYS20010530,[www.xys.org])。
方舟子这种“不管不顾”地打高手、砸场子、抢名气行为,不由得让我们联想到《水浒传》中那个手持两把大板斧、几天不杀人就心痒手痒的天杀星李逵。李逵的嗜杀行为,显然是出于天性——对一个砍死妇女儿童都不眨眼的人来说,这是唯一可以说得通的解释。而方舟子的打、砸、抢,在很大的程度上也和他的天性有关。据方舟子自己说,他喜好在网上掐架,是因为他从掐架之中获得了人生的乐趣。我曾这样总结方舟子掐架的特点:“任何人,只要名气比他大,都可能成为攻击的对象”,“只要是对手,他就可以找出进行攻击的理由”。方舟子打斗成性这个特点,还可以从他与前友人动辄反目,而一旦反目,则不把对方整死不解心头之恨这一点上看得出来。
这样一来,我们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方舟子为什么会对主张推广转基因植物的科学家网开一面,表现出令人迷惑不解的关爱之情?谁曾见过那个李逵怜香惜玉?什么样的力量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天性?
另外,方舟子打假的对象,主要是中国学术界中“地位高,名气大”的人。2004年4月,方舟子在中央电视台的“面对面”节目中说:“我就要特别重点地打击学术地位比较高,名声比较大的这些人,就是应该打击这些人,这样至少能够起到一个杀一儆百的作用。”(中央电视台:《方舟子:揭穿“皇帝新装”》,[www.xys.org])。不仅如此,在新语丝的立此存照专栏,还挂有这样一幅条幅:
“学术必须诚实,新闻必须真实,网络必须踏实。他们都应该与虚假无缘。如果有人不遵守游戏规则,不管地位多高,名气多大,我们都要揭露他。” (见:[www.xys.org])。
根据中国媒体报道,在中国,全力公开支持转基因植物的科学家主要有这么几个人:原北京大学副校长、原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新任广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陈章良博士;华中农业大学教授、中国科协副主席、中科院院士张启发博士;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黄季焜博士;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贾士荣。显然,这几个人在中国的学术界都是有地位的名人。
那么,这四位转基因大家就都是一些“遵守游戏规则”的、无假可打的人吗?
对绝大多数海外学人来说,陈章良是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中国留学生中回国时间较早(1987年)、回国之后地位上升得最快(1989年任北大正教授、1992年起任北大生物系主任、生命科学院院长、1995年任北大副校长)、名气大得惊人的一位人物,更是因为关于这个人的传闻一直不绝于耳。这是一些什么样的传闻呢?方舟子曾在2000年12月16日专门就此撰写了一篇文章,题为《为什么不把陈章良立此存照?》,其中说:
“目前网上对陈章良的指责主要有四点(估计都来源于《华夏文摘》几年前登过的一篇攻击谈家祯、陈章良的文章,那篇文章充满不实之词,极不负责任):
一、陈章良抄袭。
二、陈章良伪造恐龙蛋基因研究。
三、陈章良生活作风有问题。
四、陈章良学术成果太少。
“对后面两点,不在我们打假范围。对前面两点,解释如下。……”(见:XYS20001217,[www.xys.org])。
方舟子说,“陈章良学术成果太少……不在我们打假范围”,显然是在撒谎。事实是,在此之前,他攻击“基因皇后”陈晓宁,主要一条就是说人家的学术论文太少,并且怂恿国内记者在采访陈晓宁时要问她:“你现在正式的、完整的职称是什么?你是否培养过研究生?是否担任过项目主持人?有没有发表过做为联系人的论文?发表过多少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刊登在什么样的学术期刊上?这些期刊的学术级别如何?”(见:方舟子:《就“陈晓宁事件”答国内记者》,作于2000年9月1日,[www.xys.org])。而在此之后,方舟子攻击肖传国的主要理由之一也是说人家“学术成果太少”,没有获得大奖,没有什么学术论文。但是,当面对陈章良时,方舟子却宣布学术成果少不在他打假范围之内了。
其实,就算我们接受方舟子的“后面两点,不在我们打假范围”的说法,那么,对于“前面两点”,方舟子又做何解释呢?
陈章良:学、商、官三位一体
1、方舟子为陈章良抄袭案辩护的四大理由 (107 查看)
发布: 亦明
日期: February 14, 2014 05:51AM
陈章良抄袭案的原委是这样的:1992年9月,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六位科学家向荷兰出版的Plant Molecular Biology(《植物分子生物学》)杂志投了一篇稿子,题目是:Expression of mouse metallothionein-I gene confers cadmium resistance in transgenic tobacco plants(《鼠金属蛋白-I基因的表达使转基因烟草植物对镉产生抗性》)。这六位科学家中,第一作者是北大博士生潘爱华,排在最后的是潘的导师茹炳根(文章中误拼为Biggen Ru),陈章良排在第五位。这篇稿子在1993年11月被接受,在1994年1月发表。同年8月,加拿大科学家Satosh Misra致信Plant Molecular Biology编辑部,举报潘文与她和另外一人五年前发表的一篇文章(Misra S, Gedamu L. 1989. Heavy metal tolerant transgenic Brassica napus and Nicotiana tabacum plants. Theoretical and Applied Genetics 78: 161-168)“十分相似”,“在引言及讨论两段中,字字相同”。9月4日,Plant Molecular Biology主编Schilperoot就此事致函北大,从此开始了北大、北大生命科学学院、以及Schilperoot三方的各自调查。据网上一篇文章透露:
“1996年2月,北大校方在情况通报中指出:‘潘爱华同志在PMB上发表的论文,确实在导言、方法及讨论多处文字上抄用了 DR. S. MISRA在(1989)年发表的文章而没有在参考文献中列出该文出处及其作者,这是一个在科学论文写作中的严重错误。’该文‘同时署有陈章良(论文作者倒数第二)及茹炳根(论文作者倒数第一)的名字。……但是,潘爱华从写这篇文章到发表,都未告知陈章良和茹炳根。’‘这篇文章的错误潘爱华应负主要责任。茹、陈的责任是,作为导师和院长对学生的科学作风教育抓得不够严格得力。’”(《北大教授海外论文“相似”事件》,[news.163.com])。
对于这个抄袭案,方舟子找出了四条理由来为陈章良辩护。第一条:该文的抄袭“那属于因英文水平不好而抄袭文字的表达,数据、结果都是自己的。文字抄袭当然也不道德,但还不象抄袭数据、结果那么严重。”方舟子提出的第二条理由是他编造的一个“生物化学界的国际惯例”:“论文的最主要负责人是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一般是最后作者)。陈章良是倒数第二作者,责任最小。”第三条理由:“不知者不怪。陈章良有没可能事先知道抄袭?按常理推断,不太可能。”第四条理由:“陈章良既然在该论文上署名,自然也有责任,不过那是名义上的责任。他做为系主任,也要担当管理、领导责任。这些都不是抄袭的责任。”
方舟子的第一条理由,虽然貌似有理,但却是货真价实的狡辩。如果文字抄袭就要罪减一等,那么文科教授的抄袭案,是不是都要受到方舟子的优待呢?当然不是。针对北大王铭铭抄袭案,方舟子就曾提出以下要求(方舟子:《现在的北大教授更不难当》, XYS20020118,[www.xys.org]):
一、开除王铭铭的教授职务。
二、免去包庇学术不道德行为的马戎的系主任职务。
三、对为学术不道德行为公开辩护的社会系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四、在全校进行学术道德教育,规定全体北大学生都必须修学术道德课。
五、教师、学生中如果发现剽窃,一律开除。
在上面这篇文章中,方舟子还提到了陈章良抄袭案:
“几年前北大已出现过一起剽窃案,其处理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导师没有受到处分,当事人潘爱华被调到北大属下的公司当经理,现在又回去当教授。”
显然,方舟子说陈章良抄袭案“不象抄袭数据、结果那么严重”,仅仅是对陈章良而言的,对其他人,方舟子认为还是满严重的,并且主张要严肃处理“当事人”和他的导师——只要不处理陈章良就行。其实,即使在要求处理潘爱华及其导师的时候,方舟子还是刻意地要保护陈章良。他没有说明这个事实:“当事人潘爱华被调到北大属下的公司当经理”,这个公司就是北大未名生物工程公司,是陈章良创办的。所以,这个事情的完整的叙述应该是这样的:“当事人潘爱华被陈章良调到自己属下的公司当经理”。
其实,潘爱华那篇文章并不仅仅是抄袭文字。据分析,这篇文章与被袭文章 “主题相似”、研究方法“有不少共同之处”,“研究的目的和研究结果的现实意义则完全相同”,“每一部分都存在相当量的共同处”,“相同的部分约占潘文文字部分的近三分之一”。(李佩珊、薛攀皋:《是英文问题,还是科学道德问题?》,《自然辩证法通讯》,1996年4期74-80页)。难怪方舟子在为陈章良抄袭辩护的开头,要说上这么一句话:
“据说此事国内《自然辩证法通讯》上做过报道,我没看过那篇报道。但我读过Science杂志对此事的报道,也比较过那两篇论文,我的看法是……”
假如看过《是英文问题,还是科学道德问题?》之后,还要说这个抄袭案只是“抄袭文字的表达”,那就是有意地包庇、掩盖这个“科学道德问题”了。
那么,方舟子到底看没看过“那篇报道”呢?
2001年7月1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谁玷污了象牙塔》一文,其中有这样一段“记者采访杨玉圣” 听到的“故事”:
“北京某重点大学的副校长年轻有为,留洋归来,前途看好,可是1996年,突然被荷兰出版的《植物分子生物学》杂志指控:该先生和另外几位先生发表的一篇论文,与一位加拿大生物学家发表在美国《理论与应用遗传》杂志上的论文有‘相似性’。抄袭传闻立刻在国际学术界传开,也引起国内学者的注意,中国科学院两位‘好事者’李佩珊、薛攀皋拿来两篇论文对比,发现这篇受到国家高技术863拨款计划资助的论文在主题、方法,甚至摘要、导言部分都与洋人的那一篇相似,‘相同处可达三分之一以上。’(见学术批评网及《是英文问题,还是科学道德问题?》、《书的学术批评》一书)”(见:XYS20010718,[www.xys.org])。
对此,方舟子气急败坏地反驳说:
“他[指杨玉圣]做为一个文科学者,不懂生物学界惯例,也没看过(想必也看不懂)原始论文,有什么资格来对所谓‘北京某重点大学的副校长’(即陈章良)抄袭案发表评论?我在北京不幸碰到这位‘中国学术打假第一人’时,他就极其狂妄地训斥我不该为陈章良辩护,声称陈等人不仅抄了文字,也抄了数据、结果,但看他现在写的文章,也不过是指控‘在主题、方法,甚至摘要、导言部分都与洋人的那一篇相似’,哪来的数据、结果?”(方舟子:《关于〈谁玷污了象牙塔〉一文的说明》,XYS20010718,[www.xys.org])。
也就是说,在被杨玉圣告知“那篇报道”指出陈文抄袭的不仅仅是文字、而是包括“主题、方法”之后,方舟子还是要反问人家:“哪来的数据、结果?”这就象是一个为小偷辩护的律师,在检方证明小偷嫌疑人不仅偷了面包香肠、还偷窃了钱财之后,他反问检察官:“哪来的金银、珠宝?”
方舟子的第二条理由最为诡异。本来,他说的那个“国际惯例”并不仅仅限于“生物化学界”。那么,方舟子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把它说成是“生物化学界的国际惯例”呢?原来,就在一个多月前,方舟子刚刚打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一起抄袭案,其中牵涉到了该校校长沈士团。与陈章良相同,沈校长也是抄袭论文的“倒数第二作者”,因此按照这个“国际惯例”,沈校长应该是“责任最小”的一个人。但是,方舟子却在《“北航”斯德谊、乐强、沈士团、李景文被IEEE确认抄袭并处置》这篇只有三百余字的短文中,特别用这样一句话做结尾:
“值得注意的是,抄袭者中,沈士团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校长,兼任中国知识产权学会副会长、中国大学知识产权学会会长。”(见:XYS20001114,[xys.org])。
也就是说,在北航抄袭案中,“值得注意的”是官阶最高的;而在北大抄袭案中,官阶最高的却成了“责任最小”的。方舟子之所以要在为陈章良辩护的文章中,把一个“国际惯例”说成是“生物化学界的”,就是既想用这个惯例来为陈章良开脱,又不想让沈校长沾这个惯例的光,因此就把它伪造成了“生物化学界的国际惯例”。由此可见方舟子为了保陈章良,真是绞尽了脑汁、费尽了心机;而他整别人,也真是到了处心积虑、深文周纳的地步。
【注1:据文木的《记方舟子在北京理工大学和北京大学开讲座》一文中披露,方舟子2000年10月23日在北京大学作讲座,在谈到陈章良问题时,还只说是“按国际惯例,陈对那篇文章所承担的责任应当最小”。11月4日,新语丝公布北航抄袭案。12月16日,方舟子把这个“国际惯例”篡改成“生物化学界的国际惯例”。(见:XYS20001030,[www.xys.org]】
【注2:实际上,发表陈章良文章的那份杂志并不属于“生物化学界”。学识浅薄的方舟子很可能以为任何与基因有些瓜葛的领域都属于“生物化学”,所以就又把自己的无知分泌了出来,编造出了这么个“生物化学界的国际惯例”。】
方舟子的第三条理由听上去合理,但却与方舟子打假的行为不符。确实,作为一个挂名的作者,陈章良似乎不太可能发现文章中的抄袭。但是,这个理由岂不可以同样为沈士团来辩护?可方舟子却对沈校长照打不误。如何解释这样的亲疏冷暖呢?方舟子是这样说的:
“‘北航’抄袭案与此不同,那是抄袭数据、结果,而不是文字。沈士团虽然也是倒数第二作者,但不应该看不出数据、结果的抄袭。而且第一作者还是他的博士生。”
方舟子的言外之意是,沈校长看出了“数据、结果的抄袭”,但没有作声,因此是抄袭案的共犯;但陈章良却“不管如何熟悉本领域的文献,也不可能对别人的论文背得滚瓜烂熟,从而发现文字抄袭”,因此陈章良是一个清白无辜之人。为什么“数据、结果的抄袭”就应该被看出,而“文字抄袭”就不可能被发现呢?方舟子对此当然不会给予解释。也许方舟子以为,这其中的“方氏国际惯例”是众所周知、不言自明的。不过,据潘爱华宣称,他之所以抄袭人家的文字,是因为自己的英文不好。这样一来,我们就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一个英文不好的学生,写出了地道的英文文章,难道作为老师之一的陈章良不“应该”有所察觉吗?
方舟子的第四条理由最为可笑。他把陈文的责任分解成“名义上的责任”、“管理、领导责任”,然后说陈只应该承担这两类责任,而不是“抄袭责任”。我们虽然搞不懂方舟子所说的“名义上的责任”和“管理、领导责任”到底是什么责任、它们与抄袭责任是如何划清界线的,但我们还是能够搞懂下面这个逻辑的:沈士团、顾冠群是不是也应该只担负“名义上的责任”、“管理、领导责任”,而不担负“抄袭责任”呢?如果是的话,你方舟子为什么还要对这两个人大打出手呢?
2005年11月27日,方舟子在浙江大学演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和学术规范》,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很多的这种剽窃,都是学生造成的。我相信廖教授本人并没有参与写那篇论文,论文是学生写的,剽窃是学生干的。但是你既然在论文上署了名,就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被发现剽窃的话,发表这篇论文所得到的好处,教授是当仁不让的。一旦被人发现了剽窃,就要撇开自己的责任,说都是学生干的,没有我本人的事,这是不应该的。这种情况发生过好多次。像两年前东南大学校长顾冠群事件,也是属于这种情况,有三篇论文被发现剽窃,学生勇敢地出来承担责任,说是学生干的,和校长没有关系。我相信。但是你既然署了名,就应该程度[承担]责任,署名不仅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不能说好事都归你,坏事就都不负责。”(见:XYS20051211,[www.xys.org])。
也就是说,方舟子想打沈士团、顾冠群、以及那个“廖教授”的假,他就会说:“你既然署了名,就应该承担责任,署名不仅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而当他想要保护陈章良时,他就会把这“一种责任”分解成“多种责任”,然后告诉世人:陈章良的责任不是抄袭责任,而是名义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它们都不在我方舟子打假的范围之内。
所以说,方舟子打假,实际上是假打假、真打人——以打假为名来谋取名利,行打人之实来发泄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仇恨。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方舟子有时会有假不打,有时没假也打,并且对同样的假,他既可以往死里打,也可以拼老命地保。到底是打假还是保假,在外人看来,似乎没有一定之规,但谁心里都明白,方舟子绝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2、恐龙蛋分泌出的无知 (68 查看)
发布: 亦明
日期: February 14, 2014 05:52AM
陈章良的恐龙蛋基因研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九十年代初在河南西峡发现的恐龙蛋中,有一枚被偶然摔成两半,结果发现其中含有絮装物质。北大古生物学家张昀经过检测,发现这些絮装物质中,含有1%左右的氨基酸。他把这惊人的喜讯通知了陈章良,结果陈章良搞到了钱,组织了人马,最终从絮装物中用PCR技术扩增出了七个DNA片段。根据这些片段与当时已知生物的基因序列都有差异,陈章良断定这些DNA确实是恐龙基因。1995年3月15日,陈章良及北大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向世界公布了这个消息。五天之后,由陈章良压阵的两篇论文发表在《北京大学学报》上。这两篇论文的标题如下:
安成才、李毅、朱玉贤、沈兴、张昀、由凌涛、梁晓文、李小华、吴思、伍鹏、顾红雅、周曾铨、陈章良:《中国河南西峡恐龙蛋化石中18SrDNA部分片段的克隆及序列分析》,《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5年,第31卷第2期第140~147页。
李毅、安成才、朱玉贤、张昀、刘一飞、曲林、由凌涛、梁晓文、李小华、瞿礼嘉、周曾铨、陈章良:《中国河南西峡晚白垩世恐龙蛋化石基因分离及序列分析》,《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5年,第31卷第2期第148~152页。
现在大家当然都知道,所谓的“恐龙基因”不过是些外源污染物的基因而已。中山大学的屈良鹄、美国Wayne State University的杨洪、以及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科学家们,在1995、1996、1997三年间分别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异口同声指出陈章良的结论不可信。这些论文的目录如下:
屈良鹄:《河南西峡恐龙18S rDNA片段质疑》,《中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5,第34卷第3期115-119页。
杨洪:《古代DNA序列的分析与甄别——兼评恐龙DNA研究》,《古生物学报》,1995, 第34卷第6期657-673页。
王槐春:《河南省西峡恐龙蛋化石DNA序列数据的再分析》,《遗传学报》,1996,第23卷第3期183-189页。
尹蓁、陈浩、王子平、张志宪、邹喻苹、方晓思、王槐春:《一枚恐龙蛋内细胞色素b基因片段的序列分析》,《遗传学报》,1996,第23卷第3期190-195页。
Wang HL, Yan ZY, Jin DY. Reanalysis of published DNA sequence amplified from cretaceous dinosaur egg fossil. Mol Biol Evol. 1997 May;14(5):589-91. (此文作者特意申明,手稿得到邹承鲁的审阅。)
面对如此强大的质疑声浪,我们的方博士是如何为陈副校长作辩解人的呢?他摆出一副国际学术界首席裁判官的架势,说:
“从恐龙化石用PCR方法提取基因片段,是正常的科学研究,在陈章良实验室之前国际上就有人做过(论文还发表在Science上),以后也有人做过,不是什么天方夜谭。有些外行觉得此事过于离奇,就断言陈章良造假,是没有根据的。当然,对能否从那么古老的化石中提取出基因,争议很大,现在的主流看法是不太可能,那些号称提取出来的基因很可能是外源污染(PCR方法很容易受外源污染)。陈章良实验室的结果应该也属于外源污染,这属于操作过失,不该算是伪造。这件事可以批评之处,是新闻界胡乱报道,甚至与电影《侏罗纪公园》联系起来,给人的印象是‘北大在制造恐龙’,有炒作之嫌。如果是发生在现在,可以就这点立此存照。既然已是几年前的旧新闻,也就算了。”(方舟子:《为什么不把陈章良立此存照?》,XYS20001217,[www.xys.org])。
事实是,恐龙蛋事件暴露出的,是陈章良的学术水平低下和学风浮躁,并没有谁,至少是学术圈内的人,“断言陈章良造假”。方舟子煞有介事地否定陈章良造假的“断言”,无非是为了转移话题,以掩盖问题的实质。他甚至不惜效仿“基因皇后”的故伎,把所有的责任一股脑地都推到了“新闻界”的身上,可见他实在已经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而他说什么“从恐龙化石用PCR方法提取基因片段,是正常的科学研究,在陈章良实验室之前国际上就有人做过(论文还发表在Science上)”,“陈章良实验室的结果……属于操作过失”,则又是他在分泌自己的无知。
在九十年代初,伴随着PCR技术的提高、普及和推广,以及电影《侏罗纪公园》的上映,国际上确实有一阵发掘恐龙基因的躁动。1993年7月9日出版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的一篇文章,标题就是《恐龙DNA:追猎与炒作》(Morell V. Dino DNA: The Hunt and the Hype. Science 1993 Jul 9; 261:160-162)。这篇文章明白地解释了从恐龙遗骸中扩增DNA之不易,并且作了一个图,来说明如何才能够使这方面的研究结果使同行信服。
提取恐龙DNA是一个艰巨的难题
这是《科学》杂志文章《恐龙DNA:追猎与炒作》中的一个示意图。
根据这个图示,一旦从恐龙遗骸中扩增到了DNA,首先要将其序列与数据库中的其他DNA序列进行比较,如果它们与人类、细菌、真菌的序列相似,则说明DNA是来自污染物。假如这些DNA与人类、细菌、真菌的序列不相似,则要进一步检查它们是否与鸟类和鳄鱼类的DNA序列相似(根据形态学的比较研究,“主流学术界”认为恐龙与鸟类和鳄鱼的亲缘关系最近)。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则结果没有意义。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它也只能说明,这些DNA“可能”是来自恐龙——到底如何,最后还需要通过重复实验来进行验证。这个图示所说,虽然是针对恐龙基因的研究,其实也是科学界,至少是“生物化学界”,从事研究的不二法门。这就是,在得出结论之前,要尽全力排除一切可能的误差来源。陈章良的恐龙蛋研究,其根本错误就是没有遵循这些科学研究的“金科玉律”,而不是方舟子大言不惭宣布的什么“操作过失”。实际上,就算陈章良们进行“无过失操作”,只要他们背弃科学研究的基本法则,也同样会得到这么个贻笑世人的结果的。
那么,方舟子所说的“从恐龙化石用PCR方法提取基因片段,是正常的科学研究,在陈章良实验室之前国际上就有人做过(论文还发表在Science上)”,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1994年11月18日一期的《科学》杂志发表了来自美国犹他州杨百翰大学(Brigham Young University)科学家的论文,报告从恐龙遗骨中扩增到了DNA。(Woodward SR, Weyand NJ, Bunnell M. DNA sequence from Cretaceous period bone fragments. Science 1994 Nov 18; 266:1229-32)。但是,就在同一期杂志上,还发表了另一篇文章,题目是:《可能的恐龙DNA发现遭到怀疑》(Gibbons A. Possible dino DNA find is greeted with skepticism. Science 1994 Nov 18;266:1159.)。仅从这篇文章的标题,我们就可以看出,杨百翰大学的文章并没有能够说服学术界同行。事实也确实如此。在1995年5月26日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来自美国、德国、荷兰共四组科学家的来信,一致质疑这个恐龙DNA发现。(见:Detecting dinosaur DNA. Science 1995 May 26;268:1191-1194)。如今,这个恐龙骨DNA发现,也象陈章良的那个恐龙蛋DNA发现一样,成为国际学术界的一个笑柄。
美国犹他州是摩门教徒的聚集地,杨百翰大学是摩门教实际创始人杨百翰创建的大学,它至今仍旧完全受教会控制,在美国的高等院校中,被视为异类。《科学》杂志发表他们的恐龙基因论文,到底是出于什么考虑,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确实知道,在发表这篇文章之前,就有人指出了恐龙基因研究所应注意的事项;在发表这篇论文的同时,该杂志还公布了质疑这项研究的声音;在此之后,这项研究更是受到来自“主流科学界”的强烈否认。对于这些,陈章良在发表论文之前,当然应该知道其中的前两项。但是,尽管别人大声高喊“前面有地雷”,陈章良仍旧陷入地雷阵之中,可见其学风之浮躁,学术水平之低下。而我们这位“最聪明”、“非常适合做科学研究工作”的方舟子博士,在事件已经尘埃落定的五年之后,好象对当时所发生的事情原委一无所知,反倒冒充国际学术大牛,拿《科学》杂志来说事,为陈章良当说客,当律师——这说明,他的水平,比陈章良还要低。
3、为了陈章良,方舟子豁出去了 (98 查看)
发布: 亦明
日期: February 14, 2014 05:53AM
方舟子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为陈章良的学术研究进行辩护的人不多,但提出批评的人却不少。形单影只,孤掌难鸣,方舟子怎么办呢?我们这位“打假斗士”于是使出自己的看家本事:打、斗!谁敢批评陈章良,方舟子就和谁打、和谁斗,甚至拼老命。
前面提到,在中国,最早在学术刊物上质疑陈章良恐龙蛋研究的人,是中山大学的屈良鹄。2000年11月,《中山大学校报》第375期出版,其中有一篇记叙屈良鹄发言的文稿,题目是:《务实——中大精神的精髓》。本来,这篇不到两千字的短文,平平实实,中心思想不过是说,在搞学术研究的时候,要提倡“务实”的精神,其中举的一个“不务实”的例子就是陈章良的恐龙蛋研究。就象肺管子被人用棍子狠狠地捅了一下子似的,方舟子在12月19日将这篇文章“立此存照”,并且与一个ID是luren的人,对这篇短文进行了全面的攻击和谩骂,其逻辑之荒唐,语言之下流,与泼妇骂街没有什么两样。看看这段:
“某著名高校曾发表一项科研成果,称他们从恐龙蛋化石中提取到了具有生命活性的恐龙基因。”【luren评:谁们自称过提取到了‘具有生命活性的恐龙基因’?这手法怎么有点眼熟?想起来了,‘东先为你捏造一个“你的”意见,然后他来驳你的意见。捏造,老东的惯用手法,今后当注意他这一着。’师法老东,果然是要做大事的模样。】【方舟子评:基因就是基因,没有什么活不活性。我不认为陈章良实验室会在论文中用‘具有生命活性的恐龙基因’这种外行的说法,这样的论文也不可能通过同行鉴定。如果中山大学的这份报告找不出陈章良实验室这么说的证据,就是对陈章良实验室的造谣、诬蔑。】舆论界竞相报道,很快掀起一股‘恐龙热’。正在国外的屈教授获悉此消息,没有盲目附和,而是秉着一贯的严谨作风,写信向该校索取有关数据。经过验证发现:他们所公布的恐龙基因其实是一种在进化史上比恐龙低等很多的霉菌的基因。【luren评:从这篇报道来看,屈某只是不同意该校的结果,并未质疑该校的实验设计与实验方法,亦即未质疑从恐龙蛋化石中提取恐龙DNA的可能性。屈某的质疑与其它相关质疑一样,仅是质疑,并非科学界的定论,因此不能否定该校的科研成果,而只能使该成果具争议性。科研成果具争议性是学术自由的环境下的常见现象。具争议性本身不能表明研究者在研究中是否轻率。】【方舟子评:后来另有人说污染物是高等植物基因,也有人说是藻类基因。屈教授又断言是霉菌基因,究竟是哪一个?严谨的作风?先去要求要求自己。】此言一出,石破天惊。但屈教授婉言拒绝了媒体的炒作,【luren评:不炒作,何来石破天惊?再说,屈某这东东也不易炒作。人咬狗是新闻,人没有咬狗是新闻嘛?同理,恐龙蛋化石中提取的不是恐龙DNA新闻性也很低。】只以科学的态度将指正文章发表在《中山大学学报》上,避免了外国科学界的抨击,维护了该大学的声誉,【方舟子评:原来‘某高校’的声誉还要靠屈某来维护,不知屈某是不是该校的公关经理?发表在《中山大学学报》上,外国科学界就不会知道?看来这份学报是不准带出国的机密文件了。就算让外国科学界知道了又怎么样?PCR搞出外源污染的,在当时已是司空见惯,没人会觉得需要去抨击,更不会影响到大学的声誉。屈某的爱国心未免太强烈了点。】同时,也避免了国家将人力物力投向这一不可能有结果的研究项目。【luren评:屈某的结果发表之时,某著名高校从恐龙蛋化石中提取恐龙DNA的工作业已基本完成。这是因为‘外硬内软’的恐龙蛋化石尚不多见。另外,屈某并未质疑从恐龙蛋化石中提取恐龙DNA的可能性。因此,‘也避免了国家将人力物力投向这一不可能有结果的研究项目。’云云正好注释‘不妄自尊大’。】此事对于每一个立志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来讲,都是一个应该谨记的教训。”(《【立此存照】务实——中大精神的精髓(附luren、方舟子点评)》,XYS20001219,[www.xys.org])。
一段二百余字的话,被方舟子及其同伙用三、四倍的文字嘲讽谩骂,外加威胁——这就是方舟子捍卫陈章良的实际行动。听方舟子说“如果中山大学的这份报告找不出陈章良实验室这么说的证据,就是对陈章良实验室的造谣、诬蔑”这样的话,我们不禁联想到他两年后说的话:“雀巢公司完全可以控告《上海外滩画报》造谣诽谤。”对象不同,腔调却惊人的相似。
【2008年1月,屈良鹄的“新的snoRNA结构与功能研究”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月21日,新语丝发表了署名“风信子”的文章,《我国基础科学研究水平离世界水平还有多大的差距?——以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项目“新的snoRNA结构与功能研究”为例》,说,“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该获奖项目在论文质量和数量上与世界水平的差距,也可以看出屈这位前‘长江学者’本人在snoRNA这个小领域中的地位实在一般(只有1篇review,还排在最后), 更不用说在整个分子生物学领域了。”(见:[www.xys.org])。由此可见,方舟子对屈良鹄的“滔天罪行”一直耿耿于怀。】
实际上,这并不是方舟子说别人造谣诬蔑陈章良的唯一一次。就在谩骂屈良鹄的当天,方舟子作《为谈家桢说几句公道话》一文,其中针对马悲鸣批评陈章良的文字,方舟子说:
“马悲鸣信口开河,说他是在诽谤陈章良,一点也不过分:陈是在1987年回国的,不是‘六四过后不久’。他出任副校长是在8年后,也非‘不久即出任’。陈拿博士的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在生物学界鼎鼎有名,绝非‘不起眼’……不过有关陈章良我已说得够多了,陈章良没雇我当辩护律师,也犯不着要替他澄清大小谣言。”(见:XYS20001219,[www.xys.org])。
这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马悲鸣批评陈章良,主要是说他的学风“虚骄”,但方舟子反驳他“诽谤陈章良”的证据,没有一条与之相关——与之相关的部分,都被方舟子用省略号给遮掩过去了。不过,看到上面这段话的后面一句,我们又不由得想起方舟子在四年后说的这段话:
“即使是孟山都公司的雇员也有为转基因技术辩护的权利,但是我不想成为其义务‘雇员’……本人与孟山都公司或任何一家研发、推广转基因技术、产品的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方舟子:《我与“转基因”关系的一点声明》,XYS20041213,[www.xys.org])。
同样是否认自己受雇,但又同样地为不是雇主的雇主继续“义务”干活。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个对自己付出的一切都精打细算的人的身上,真是让人无法理解。
方舟子为孟山都公司当义务“雇员”,一直持续到今天。(方舟子的科唬“新”书《食品转基因》在2007年底由“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方舟子为陈章良“当辩护律师”,也同样持续到了今天。2006年5月23日,新语丝新到资料发表了田向荣、曹玉信、杨智泉的文章,《陈章良校长在中国农业大学97103659.4号专利案中到底有没有责任?》(见:XYS20060523,[www.xys.org])。该文显然是在为当时尚任中国农业大学校长的陈章良开脱,说他在“97103659.4号专利案”中没有责任。但是,2008年1月21日,也就是在陈章良当上广西政府副主席之后,新语丝又发表了田向荣、杨智泉的《中国农业大学被黑势力操控多行不义》一文(见:[www.xys.org])。细读该文,所谓中国农业大学的“黑势力”显然包括陈章良当校长这一段时间,并且,该文并没有提供前文发表之后的任何新材料。也就是说,只要陈章良是中国农业大学的校长,《中国农业大学被黑势力操控多行不义》这样的文章就绝无可能在新语丝上发表。而一旦陈章良离开了那里,这样的文章就可以作为方舟子的打假业绩在新语丝上出现。
为了陈章良,方舟子真是煞费了苦心。
实际上,方舟子写《为谈家桢说几句公道话》,本身就十分可笑。因为象方舟子这样一个对世界充满恨的人,可以干一辈子打砸抢而乐此不疲,但要他表彰别人、为他人说公道话,却如同抽他的筋、剥他的皮一般,万分困难。这是因为,看别人出乖露丑,是方舟子的“最大的娱乐”,而表彰别人,对方舟子不仅没有丝毫娱乐可言,相反,对于目空一切并且心胸狭窄得出奇的他来说,这样做却有可能衬托出自己的渺小和可笑。但是,为了陈章良,方舟子却完全豁了出去,竟然干起了违背自己本性的事情,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不过,地球人都明白,方舟子也明白,在中国搞学术打假,单枪匹马是行不通的——不管“少侠”的武艺是多么高强,胆子有多么大。也就是说,方舟子要转行到中国学术界当警察,他需要有强硬的靠山。而事实是,方舟子也确实有几个靠山,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邹承鲁和何祚庥两位院士。方舟子交结上何祚庥,是因为他在1999年声援何祚庥对FLG的批判。而他与邹承鲁的交往,始于“基因皇后”事件。据方舟子自己说:
“我与邹先生开始有联系,始于2000年8月。当时有一个美籍华人带了号称‘世界上独一无二、价值无法估量’的基因库回国,引起相当大的轰动,被媒体称为‘基因皇后’。我质疑此人的学术地位及该基因库的实际价值,认为这是并无多大的科学价值的商业炒作,并就这一事件起草了一封公开信说明事实真相,联系了88名研究生物学的专业人士联署。邹先生发来电子邮件向我询问了情况。他没有联署公开信,但是与饶毅教授合写了一封信寄给国内报纸,表明对这一事件的看法……。”(方舟子:《出师未捷身先死——悼念邹承鲁先生》,XYS20061129,[www.xys.org])。
按道理说,何祚庥院士在社会上名声不好,在学术界内也没有什么实权,方舟子和这么一个人搅和到一起,油水没有捞到多少,反倒惹了一身腥臊气。而邹承鲁在中国生物学界,尤其是“生物化学界”,是坐第一把交椅的人物,并且他的口碑不错。有这样的人做靠山,应该是方舟子梦寐以求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方舟子说,邹承鲁“可谓中国打击学术腐败的第一人”——既然如此,邹承鲁本应该与方舟子这个“打假斗士”一拍即合才是。而事实是,打“基因皇后”时,邹承鲁“没有联署公开信”;2001年1月5日以后,方舟子开始打核酸营养品的假,可是邹承鲁仍旧按兵不动,不伸援手——即使在方舟子声嘶力竭地高喊“我控诉:中国生物化学界专家向公众做伪证”(见:XYS20010223,[www.xys.org])之后。
邹承鲁最后站出来对核酸营养品明确表态,与其说是支持方舟子,到不如说是受到了国内舆论的压力。因为在那之前,2001年8月10日,新华社记者熊蕾在美国《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中国:生物化学家发动反对道德败坏的网上战争》一文;8月22日,《中华读书报》在转载此文时,标题是《美国〈科学〉载文关注 国内同行沉默依然》,并且在按语中说:
“遗憾的是在国内大大小小的大众传媒纷纷炒作此事时,却鲜闻国内学术刊物的声音,而且也没有任何学术团体或者相关的部门对此公开发表看法(更不用说承担起调查取证的责任)。这种状况不知要持续到何时。腐败对学术的侵蚀很可怕,但是更可怕的是对腐败的冷漠和麻木。中国学术界,醒来!”(见:[www.gmw.cn])。
也就是在这个背景之下,《南方周末》在8月24日发表了一篇题为《邹承鲁:“核酸风波”不是学术之争》的报道,在其中,邹承鲁说“核酸营养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核酸营养之争在学术上没有多大意义,这不过是一个商业炒作和学术道德的问题”。但邹承鲁在表态时,连方舟子的名字都没有提。由此可见,邹承鲁对方舟子是有所保留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中国学术界,反对陈章良最有力的人物就是邹承鲁。饶毅在一篇回忆邹承鲁的文章中,这样写道:
“邹承鲁还反对过中国一度认为是青年科学才俊的一位植物生物学研究者陈章良。陈回中国后,研究水平上不去。不知道是否因为急于求成,他在90年代远跨本行,研究了恐龙蛋的DNA。如果知道恐龙的生物特性,就会知道其DNA应该和哪些物种比较接近。如果知道古生物DNA专家如德国权威Svante Paabo的意见,就会知道DNA保存是有限的,远古的DNA要有特殊条件,才能保存到可以做PCR的要求。陈大概当时不知道这些理论和技术的微妙,从中国的恐龙蛋样品里拿DNA做分析,以为得到了恐龙的DNA,论文好像是发表在《北京大学学报》,《人民日报》等中国媒体很快发布消息。邹承鲁主持科学院生物学部做过学术鉴定,请多个专家参加,并正式成文,说拿到的不是恐龙DNA,是污染物的DNA(大意,邹承鲁给我寄过原件)。但是,据说因为中国有机构要保护回国青年科学家代表,怕挫伤回国青年的积极性,没有公布。仿佛忘记了,邹承鲁是五十年代英国名牌大学回国青年,回中国几十年后,做出贡献,却不能对80年代回国青年提出正当学术意见。恐龙蛋事件,不一定是学术腐败,但是不严谨,使科学上不成立的结论得以迅速广泛地由中国媒体传播,也不合规范,有浮夸。陈另外卷入论文涉嫌抄袭事件,不是邹承鲁提出,是其他人在《中国科学报》发表意见。”(饶毅:《邹承鲁:善者好之 不善者恶之》,《科学文化评论》2007年2期,见:XYS20070531,[www.xys.org])。
饶毅没有提到的是,邹承鲁还堵住了陈章良走进院士行列的通道。
也就是说,早在方舟子打陈晓宁的假之前五年,邹承鲁就在打陈章良的假;而在方舟子打陈晓宁的假的同时,网上众人也确实经常把这两个陈姓海外学人相提并论【见新语丝网站立此存照“陈晓宁事件专辑” 中的《读者评论“陈晓宁事件”(二)》、《读者评论“陈晓宁事件”(四)》、 《读者评论“陈晓宁事件”(五)》、 《读者评论“陈晓宁事件”(七)》、 《读者评论“陈晓宁事件”(九)》。】
方舟子后来出面公开为陈章良辩护,他心里清楚得很,他要得罪的,不仅是一些他根本就看不起、并且也毫不在乎的普通学人,他还会得罪那位他极力想要投靠的邹承鲁。但方舟子在所不惜。
2004年,《三月风》记者问方舟子:“您的学术打假和中科院邹承鲁院士揭露学术腐败有什么不同?”不知方舟子是真的没有搞懂记者的问题,还是故意装糊涂,结果答非所问。记者于是又接着问道:“90年代陈章良曾被揭露有学术腐败的行为,说他抄袭论文和伪造恐龙蛋基因,作为同专业的学者,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方舟子答曰:“这个问题,我以前就专门写过文章了,我不认识他,他也够不上抄袭和伪造。”(穆小琳:《方舟子:我为什么痛击学术腐败》,《三月风•中国新闻人物》2004年第3期。见:[www.xys.org])。也就是说,尽管方舟子在陈章良问题上不肯和邹承鲁正面交锋,但他的观点却没有丝毫改变的。
4、为了陈章良,方舟子不惜出大丑、现大眼 (78 查看)
发布: 亦明
日期: February 14, 2014 05:54AM
我们已经知道,方舟子在科唬转基因问题时,信口雌黄,错误百出,“无知得让天下学人蒙羞”。同样,方舟子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为陈章良“当辩护律师”,也是开口即错,大出其丑。关于这一点,笔者在分析他为恐龙蛋事件辩护时,就已经简单地证明过了。下面再举一例来深入地证明这一点。
前面提到,方舟子撰写《为谈家桢说几句公道话》一文的目的是要“为陈章良说几句公道话”,其矛头针对的是《江山辈有庸才出,各损风气多少年》的作者周求义,因为方舟子认为周文是“网上对陈章良的指责”的来源。可是,方舟子对周文中关于陈章良的文字无从下口,无法“为陈章良说几句公道话”,于是就只好改成“为谈家桢说几句公道话”,以此来证明周求义的文章“充满不实之词,极不负责任”,是“造谣、诽谤文章”。对于谈家桢,周求义在《江山辈有庸才出,各损风气多少年》是这么说的:
“第三个例子是老一辈的谈家桢。如果因为尊老使我们从不能言明老一辈中也有缺点,那我们就不能彰显老一辈中有真才实学的,也不能避免老一辈仍然对现在造成问题。谈家桢是三十年代就留学美国得的博士学位,是遗传学家摩尔根的学生杜布占斯基的学生。回国后一直在教育系统工作,长期任上海复旦大学的教授。谈家桢的主要贡献是五十年代坚持摩尔根遗传学说,反对从苏联引入的伪遗传学,我们要肯定他这一点功不可没。他一生主要是从事遗传学教学,在科学研究上没有重要发现,所以在他同代的科学家中他不被认为是优秀的科学家,比如,他是八十年代才主要靠资历而不是靠研究当选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的。但他比多数同代优秀科学家在大众中要有名的多,因为他虽然英文论文写的不多不好,但在中文报刊中谈话却多,一辈子自称是摩尔根的学生,年轻人崇拜老师说说也无不可,一个人一辈子怎么可以以某某的学生为‘成就’一般来标榜呢?何况摩尔根还不是他的导师,而是他导师的导师。谈家桢最近争取经费要建‘摩尔根-谈中心’,俨然把自己与摩尔根并列了,要是谈家桢一生有科学贡献可以使他这样作,那我们中国也真可以自豪了,可是,实际情况怎么能避免外国同行笑话我们呢?谈家桢对现代遗传学懂的也有限,但这并不妨碍他对中国科学发展经常提建议。他向高层领导写信,推动中国开展人类基因组研究。中国开始投入数以亿计的经费做人类基因组,据说要分析人类基因组的百分之一,以免百分之百被外国人拿了去做专利,外行听过去好像一回事。实际上,一问内行,国外已经开始近十年,不久就要完成,而百分之一的目标就象没做一样,何况百分一也难逃脱是别人已经做过的部份。他提倡中国从事这种研究,也完全不顾全中国没有多少人正式受过现代人类遗传学研究训练的事实,鼓励中国用现阶段有限财力中大量的经费去追国外就要结束的课题,最后不管有没有效果都通过新闻去炒作、哄外行和百姓。”(见1998年8月《华夏文摘》,[archives.cnd.org])。
对于这段文字,方舟子说:
“此人摆出一副内行的样子训斥一位老一辈遗传学家,却是地地道道的‘哄外行和百姓’,几乎每一句话都有问题。不过我也犯不着一一指正,只挑出几点:……”
方舟子一共从周文中挑出了三点来进行“指正”。第一点就是针对“谈家桢……是遗传学家摩尔根的学生杜布占斯基的学生”这句话。方舟子说:
“杜布赞斯基不是摩尔根的学生,而是俄国遗传学家、群体遗传学的创建者之一菲利普琴科的学生。他1927年年底移民美国,先在哥伦比亚大学摩尔根实验室当研究员(Rockefeller Fellow),第二年随摩尔根搬到加州理工学院当助理教授。摩尔根和他是上下级关系,而不是师生关系。谈家桢1934年到摩尔根实验室攻读博士,1936年获博士学位,虽然他受的是杜布赞斯基的指导,但杜布赞斯基在当时还未独立,仍属于摩尔根实验室(也就是所谓二老板),所以谈家桢如果自称摩尔根的学生,也没有什么不妥。如果我是谈家桢,我更乐意自称杜布赞斯基的学生。杜布赞斯基的名气虽然不象摩尔根那么大(摩尔根在外行中的名气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米丘林主义者的攻击),对生物学的贡献却并不比摩尔根小。” (方舟子:《为谈家桢说几句公道话》,XYS20001219,[www.xys.org])。
不明真相的人在看过这段文字之后,一定会对方舟子的博学叹服得五体投地。你看他,从俄国到美国,从杜布赞斯基到菲利普琴科,从摩尔根到米丘林,真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再听听他那句“如果我是谈家桢”,这口气,就好象他和谈家桢在成就和地位上可以称兄道弟似的。那么,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呢?
方舟子上面的这段文字,包括英文单词和阿拉伯数字,总共280个字,陈述了以下十个“事实”:
1、杜布赞斯基是菲利普琴科的学生;
2、杜布赞斯基不是摩尔根的学生;
3、菲利普琴科是群体遗传学的创建者之一;
4、杜布赞斯基在1927年年底移民美国;
5、杜布赞斯基最初在摩尔根实验室当研究员;
6、杜布赞斯基在1928年到加州理工学院当助理教授;
7、杜布赞斯基是摩尔根实验室的二老板;
8、摩尔根的名气来自米丘林主义者的攻击;
9、杜布赞斯基对生物学的贡献不比摩尔根小;
10、谈家桢不是摩尔根的学生。
实际上,这十大陈述,都是方舟子分泌出来的无知。下面分别讨论。
第一个问题:杜布赞斯基真的是菲利普琴科的学生吗?答案:不是。
杜布赞斯基(Theodosius Grygorovych Dobzhansky,1900-1975) 1921年毕业于基辅大学,1924年到列宁格勒大学遗传学系给系主任菲利普琴科(Philipchenko,也做Filipchenko,1882-1930)当助手(assistant),一直当到1927年底去美国。虽然从学术承传和个人关系上讲,他们二人有师生之谊,但是,他们根本就不是师生关系,而是纯粹的“上下级关系”。(详见:Land, B. Evolution of a scientist: the two worlds of Theodosius Dobzhansky. Thomas Y. Crowell Company, New York, 1973。这本书根据杜布赞斯基的口述自传写成。)方舟子之所以说“杜布赞斯基是菲利普琴科的学生”,很可能是根据维基百科“Dobzhansky”词条中的这句话:“He then moved to Leningrad, Russia, to study under Yuri Filipchenko”。其实,在这里,“study”不过是“研究”的意思。另外,杜氏确实说过菲氏是自己的“mentor”。mentor者,“a wise and trusted counselor OR teacher”也,并不一定是老师。
第二个问题:杜布赞斯基不是摩尔根的学生吗?答案:是。
杜布赞斯基之所以能够到摩尔根(Thomas Hunt Morgan)的实验室去,是受菲利普琴科的派遣,到那里去“学习”(study)的。当美国领事问杜布赞斯基要到美国去干什么时,他回答说:“I want to learn from Professor Morgan the latest knowledge about U. S.”(见:Stebbins, G. L. Recollections of a Coauthor and Close Friend. In Genetics of Natural Populations: the Continuing Importance of Theodosius Dobzhansky. Ed. L. Levine.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1995, p7-13.) 因此,美国领事向他颁发了学生(student)签证。另外,杜布赞斯基在俄国的最高学历只是本科毕业,习惯于在他人手下做研究,因此他到了美国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请求摩尔根指示他应该做什么。(见:Land, B. Evolution of a scientist: the two worlds of Theodosius Dobzhansky.)从上面这两点来看,杜布赞斯基与摩尔根的关系才更象是师生关系。也许方舟子会狡辩说,师生关系要根据学校的登记注册才能够建立。假如这样的逻辑成立,那么方舟子说“杜布赞斯基是菲利普琴科的学生”就是大错特错。换句话说就是:如果说“杜布赞斯基不是摩尔根的学生”能够成立的话,“杜布赞斯基不是摩尔根的学生”就不能成立。反之亦然。方舟子之所以犯这样的逻辑错误,当然可能是他的狡辩本能在作怪,但更可能的原因是他对历史的无知。
第三个问题:菲利普琴科是“群体遗传学的创建者之一”吗?答案:不是。
群体遗传学(Population Genetics),根据维基百科,“its primary founders were Sewall Wright, J. B. S. Haldane and R. A. Fisher, who also laid the foundations for the related discipline of quantitative genetics.”也就是说,在“群体遗传学的创建者”中,根本就没有Philipchenko或Filipchenko这个名字。实际上,笔者翻遍手头的Population Genetics书籍,也找不到关于Philipchenko或Filipchenko的片言只语。摩尔根的首席大弟子Alfred Henry Sturtevant撰写的A History of Genetics (Harper & Row,New York, 1965) 中有专门的一章(第十七章)讲Population Genetics and Evolution的历史(p107-116),其中也没有提到Philipchenko或Filipchenko。著名科学史学者、哈佛大学教授迈尔(Ernst Mayr) 在其名著The Growth of Biological Thought: Diversity, Evolution, and Inheritance (Belknap Press, Cambridge, MA. 1982.) 中有一节专门讲“进化遗传学的进展”(群体遗传学是遗传学与进化论的综合),其中提到S. Wright, J. B. S. Haldane和R. A. Fisher,以及前苏联遗传学家切特维尼可夫(Sergei S.Chetvegikov,1880-1959),但是也没有提到Philipchenko (见:p550-559)。(迈尔在正文中提到杜布赞斯基曾与他工作过,“he worked with Philipchenko in Leningrad”,但在该书的index中没有Philipchenko。)即使是杜布赞斯基自己,在他的名著Genetics and the Origin of Species中,也只是顺便地提了一下菲利普琴科的工作,并且仅此一次:
“Equally good results were obtained by Philiptchenko (1934) on quantitative differences between strains of the cultivated species of wheat.” (Dobzhansky, Theodosius Grigorievich. Genetics and the origin of specie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1937. p76.)
那么,方舟子的说法到底是怎么来的呢?原来,菲利普琴科对群体遗传学的值得一提的贡献,就是在1927年发明了macroevolution 和microevolution这两个术语。十年后,杜布赞斯基在Genetics and the Origin of Species中,提到了这两个新概念,首次把它们介绍到了英美学术界(菲氏的文章用德文发表)。 但是,杜布赞斯基在引入这两个概念之时,第一,他没有提到菲氏的名字;第二,他是在反驳菲氏的观点。按照菲氏,macroevolution是指物种之间以及分类等级在种以上的生物进化,而microevolution是指物种之内的进化。菲氏认为,物种内的进化机制是“选择”,但物种以上的进化机制却并非选择。与之相反,莫斯科的切特维尼可夫学派的观点与菲氏不同,认为二者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杜氏的观点与切特维尼可夫学派相同,他的原文是:“……we are compelled at the present level of knowledge reluctantly to put a sign of equality between the mechanisms of macro- and microevolution.”(见该书第12页)。也就是说,杜氏认为,在进化机制上,并不存在macroevolution 和microevolution的区别。
在作于2000年4月的《从“绝不退却”到“百家争鸣”——遗传学痛史》中,方舟子写道:
“虽然俄国拥有切特维里科夫、菲利普琴科(这两位大师的群体遗传学方法在他们的学生杜布赞斯基于1927年移民美国后传播到了西方,为综合进化论的创建起了关键作用)……。” (见《书屋》2000年11期,[www.housebook.com.cn])
这几乎是胡诌了。杜布赞斯基既不是菲利普琴科的学生,更不是切特维里科夫的学生。菲利普琴科对群体遗传学的贡献(如果有的话),及对杜布赞斯基的影响,主要是在观念上,而不是在方法上。另外,综合进化论(synthetic theory of evolution)“创建”于三十年代初期,当时的创建人对菲氏的观点一无所知。杜氏可以说是综合进化论的集大成者,并非创建人。他在美国成大名,是1937年以后的事情。看看杜氏自己在六十年代初的口述自传中是怎么说:
“I certainly don’t mean to make a preposterous claim that I have invented the synthetic or biological theory of evolution. It was, so to speak, in the air. People who have to be credited of having more than anybody, contributed to it, I believe I said already in our interview before were Fisher, Sewall Wright, J. B. S haldane, and in their turn their predecessor was Chetverikov. What that book of mine, however, did was—well, if you wish, in a sense, popularizing this theory.”
(转引自:W. B. Provine. The Origin of Dobzhansky’s Genitics and the Origin of Species. In The Evolution of Theodosius Dobzhansky, ed. MB Adam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rinceton, NJ., 1994. p99-114.)
方博士,需要我把上文翻译成中文吗?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一下,您是根据菲利普琴科的什么著作,把他捧成“群体遗传学的创建者之一”的?
【注:美国科学史学者之所以对杜氏的苏联背景非常感兴趣,是因为杜氏在Genetics and the Origin of Species中的主要观点,在该书出版之前,鲜为外人所知。人们对他的这些观点的来源感到迷惑不解,因此猜测他受到了菲氏或前苏联其他科学家的影响。】
第四个问题:杜布赞斯基是在1927年年底移民美国吗?答案:不是。
前面提到,杜布赞斯基在1927年是以学生的身份到美国的,按照他当时与洛克菲勒基金会的协议,他在美国学习一年之后,是要返回苏联的。并且,这个签证不允许他在美国工作。因此,当他1931年到加拿大改换签证时,因为他在此之前曾非法工作过(加州理工学院的助理教授),结果被拒绝重新入境,面临返回苏联的窘境(按照当时的情形,杜氏如果回国,几乎注定要受到迫害)。后来,由于美国总统胡佛的亲自干预,他才获得移民签证。(详见:Land, B. Evolution of a scientist: the two worlds of Theodosius Dobzhansky. p185-188)。也就是说,杜布赞斯基并非在“1927年年底移民美国”。如果方舟子非要说“他1927年年底移民美国”,那么请问方博士,您是不是在“1990年年底移民美国”啊?
【注:方舟子说杜布赞斯基“1927年年底移民美国”,很可能是根据维基百科中的这句话:“Dobzhansky emigra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in 1927 on a scholarship from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Board of the Rockefeller Foundation arriving in New York on December 27.”实际上,这个“emigrate”应该翻译为“迁移”、“迁居”。不知道方舟子那蹩脚的英文能否区分这样两个词汇:
emigrate:to leave one country or region to settle in another.
immigrate:come into a new country and CHANGE RESIDENCY.】
第五个问题:杜布赞斯基最初在摩尔根实验室是当研究员吗?答案:不是。
杜布赞斯基到摩尔根实验室时,并不是什么研究员,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没有博士学位的博士后。方舟子硬要把Rockefeller Fellow翻译成“研究员”,既是出于无知,更是出于狡辩。如果按照他的说法,他自己岂不是曾在美国担任了两届“研究员”? 如果真是那样,他在中国还不吹破了天?
第六个问题:杜布赞斯基是在1928年到加州理工学院当助理教授吗?答案:不是。
1928年底,摩尔根的实验室从哥伦比亚大学搬迁到加州理工学院,摩尔根把自己的助手也带了过去,这其中就包括到他的实验室尚不满一年的杜布赞斯基。当时,杜布赞斯基的职称并没有任何改变,仍旧是Rockefeller Fellow。只是他后来的研究出了成果,加州理工学院在1929年聘请他当助理教授。1936年,因为德克萨斯大学和冷泉港实验室要把杜布赞斯基挖走,加州理工学院才把他提升为正教授。
第七个问题:杜布赞斯基是摩尔根实验室的二老板吗?答案:不是。
摩尔根带到加州的助手之中,地位最高的是他的学生、在世界上第一个绘出染色体遗传图谱的Alfred Henry Sturtevant。他到了加州理工学院之后,就被聘为正教授。杜布赞斯基实际上是在Sturtevant的实验室做研究。后来他们两人发生矛盾,杜布赞斯基在1940年离开了加州理工。除了Sturtevant,摩尔根还有其他的学生在他的实验室工作。所以,所谓的“二老板”之说,完全是方舟子的“想当然耳”。 (如果说杜布赞斯基是Sturtevant实验室的二老板,或许说得通。)
第八个问题:摩尔根在外行中的名气来自于米丘林主义者的攻击吗?答案:不是。
方舟子编造的最大笑话,就是他说“摩尔根在外行中的名气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米丘林主义者的攻击”。实际上,早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前,摩尔根就已经名气大噪,蜚声世界。他在1919、1922年两次被提名为诺贝尔奖候选人,只是因为当时评奖委员会认为他的遗传学研究与医学和生理学距离太远而没有获奖。摩尔根最终在1933年获得这项荣誉。在此之前,摩尔根在1927年成为美国科学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的院长、1930年成为美国最大科学家组织美国科学促进会(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的主席、1932年当选为国际第六次遗传学大会的主席。美国科学院和美国科学促进会都是涵盖所有科学领域的科学家组织,方舟子所谓的“外行”在这两个组织之中占据绝大多数。难道诺贝尔评奖委员会、美国的绝大多数科学家都是因为“米丘林主义者的攻击”才知道摩尔根的吗?
实际上,所谓的“米丘林主义”,是在米丘林1935年去世、李森科成名之后兴起的。方舟子在《从“绝不退却”到“百家争鸣”》也说:“就在这一年[指1935年],李森科先后成为乌克兰科学院院士和全苏农科院院士,并正式提出了米丘林主义的伪科学理论,否认基因和任何特殊的遗传物质的存在,认为细胞才是遗传的基础,细胞的任何部分都有遗传性。”方舟子也许对米丘林主义略知一二,但却对摩尔根的功绩毫不了解。一个“分子遗传学博士”,竟然无知到这个程度,并且信口雌黄、狂言妄语到这个程度,真让人纳闷,用方舟子自己的话说,“这博士是怎么拿的”!
第九个问题:杜布赞斯基对生物学的贡献不比摩尔根小吗?答案:不是。
摩尔根对遗传学的主要贡献,就是确定了基因位于染色体上。这个成果,把孟德尔遗传学置于坚固的物质基础之上。可以说,现在的分子生物学及基因组学都是在这个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2000年诺贝尔医学或生理学奖得主Eric Kandel说:
“Much as Darwin's insights into the evolution of animal species first gave coherence to nineteenth-century biology as a descriptive science, Morgan's findings about genes and their location on chromosomes helped transform biology into an experimental science. ”(就象达尔文对动物物种进化的洞察力将十九世纪作为描述科学的生物学凝聚在一起一样,摩尔根对于基因及其位于染色体的发现促使生物学转变为实验科学。) (Eric Kandel. THOMAS HUNT MORGAN AT COLUMBIA UNIVERSITY, [www.columbia.edu])。
而杜布赞斯基的主要贡献,是将孟德尔的遗传学与达尔文的进化论综合到了一起,来解释群体的进化机制。且不论杜氏对综合进化论的具体贡献如何(见上面引用的杜氏口述自传),这个理论本身也是建立在基因位于染色体之上这个科学前提之上的,其影响,也主要局限于进化论这一领域。
从另一个角度看,摩尔根生物学的贡献还包括:加州理工学院生物学研究至今在美国首屈一指,这与摩尔根打下的基础关系极大;从摩尔根的实验室中,走出了至少三位诺贝尔奖得主。这样的贡献,在完全没有政府的帮助这一前提之下,在整个二十世纪,不仅是极为罕见的,而且是难以想象的。相反,杜氏的学生虽然也不少,并且也有成大名的,但与摩尔根相比,显然不在同一个数量级之上。
第十个问题:谈家桢不是摩尔根的学生吗?答案:是。
由于极度的无知,方舟子对周求义在文章中说谈家桢不是摩尔根的学生、而是杜布赞斯基的学生,竟然信以为真,但为了狡辩,就编出了一个所谓的“二老板”鬼话,以此证明“谈家桢如果自称摩尔根的学生,也没有什么不妥”。实际上,据谈家桢本人说:
“我被接受为摩尔根的博士研究生,但因为摩尔根的行政事务繁重,我实际上被指定在Sturtevant和杜布赞斯基的联合指导下学习和工作,杜布赞斯基直接负责指导我的学位论文研究。我实际上是杜布赞斯基的第一个博士研究生。”(I had been accepted as T. H. Morgan’s Ph. D. student, but because of Morgan’s busy administrative duties, I was actually assigned to study and work under the joint sponsorship of Sturtevant and Dobzhansky, and Dobzhansky was directly responsible for the supervision of my thesis research work. I was, in fact, Dobzhansky’s first Ph. D. student.) (见:Chia-Chen Tan. Mentor, Colleague, Friend. In Genetics of Natural Populations, p1-6.)
也就是说,谈家桢名义上的导师就是摩尔根,“谈家桢如果自称摩尔根的学生”,不是“没有什么不妥”的问题,而是名正言顺的问题。
在刘菊花的《网络奇才方舟子》中,方舟子曾说过这样的话:
“在学术上,我更喜欢探讨科学哲学和科学史的问题,特别是生物学方面的。”(见:XYS20010728,[www.xys.org])。
而上面讨论的方舟子这280个字的一段话,竟然充斥着十个关于“科学哲学和科学史”的错误,——从极为简单的史实,到较为深奥知识——,方舟子已经不是什么“几乎每一句话都有问题”,而是开口即错,全篇皆错,从头错到尾,错得无法再错。面对着如此让人笑掉大牙、让人跌破眼睛、让人目瞪口呆的大错特错,我们不能不为中国的“科学哲学和科学史”学界感到万分的庆幸:方舟子最终投身于假打假、真保假的“事业”之中,中国的学术界中不过是多出了一个靠搞打、砸、抢,靠忽悠、欺骗来搏取名利的混子而已;假如他真的去“探讨科学哲学和科学史的问题”,那么他很可能就会成为中国学术界的李森科!
【注1:方舟子的《从“绝不退却”到“百家争鸣”——遗传学痛史》还真把于光远给忽悠懵了,该氏为此写了一篇《喜闻不同意见——答方舟子的批评》。见:[www.xys.org])。】
【注2:为了节省篇幅,笔者就“犯不着一一指正”方文中的其他错误了。】
5-方舟子为什么要死保陈章良? (154 查看)
发布: 亦明
日期: February 14, 2014 05:56AM
在《为什么不把陈章良立此存照?》的结尾,方舟子摆出了中国学术打假“唯一人”的架势总结说:
“学术打假,要有根有据、有理有节,切忌沦落成造谣、诽谤。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不要因为遇到的是‘名人’,就头脑发热,降低标准。”
实际上,遇到名人“就头脑发热,降低标准”的,恰恰是方舟子自己。但是,遇到陈章良时,我们这位斗士的头脑不仅没有发热,它简直就冷得如同一块坚冰,并且,岂止是不降低标准,他还要把自己打假的标准提得高高的,其目的当然只有一个,就是要放陈章良过关。其实,尽管方舟子百般狡辩,他也不得不承认陈章良确实有假可打。但他先把自己打假的范围缩小,放过四点中的两点,然后又把陈章良的抄袭责任转变成了“名义上的责任”、“管理、领导责任”,而“恐龙蛋基因研究”之假虽然够得上“立此存照”,但那“已是几年前的旧新闻,也就算了”。方舟子突然间成了一个宽大为怀、大慈大悲的活菩萨了!
问题是,方舟子以尖酸刻毒闻名于世,与人为敌、搞打砸抢是他的本性,而看名人出乖露丑,又是他的最大娱乐,他为什么会一反常态,独独对陈章良如此宽宏大量呢?他为什么要干与自己的本性完全相反的事情呢?这真是一个令人百思不解之谜。
2005年12月,网易的新闻中心制作了一个专题节目,《陈章良的张扬人生》。其中有一节的标题是“事发要有人保航护驾”:
“上世纪90年代,陈章良嫖[原文如此,很可能该文作者用这个字来暗示所谓的‘第三点’——引者注]窃论文事件和恐龙基因研究,招来全国骂声一片,闹得沸沸扬扬。专司‘捉鬼’的‘反伪斗士’方舟子偏偏对陈章良客客气气。不仅手下留情,还辟文为其辩护。”
“方舟子声称与陈章良素昧平生,为何扯开大旗为陈章良保驾护航不得而知。而陈章良就算‘丑闻’缠身却金身不倒,张扬有理。”(见:[news.163.com])。
其实,所谓的“不得而知”,不过是一个含蓄的说法。“专司‘捉鬼’”的阎王爷,看到鬼不捉,反要倒贴本钱为他鸣锣开道,其中必有不可告人的猫腻——这一点,并不需要有多么高的智商就可以猜出。问题是,这个猫腻到底是什么东西?
有人说,方舟子和陈章良都是福建人,并且都是留美出身,所以方舟子特别护着陈章良。实际上,方舟子为了成名,可以做到“六亲不认”,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放过(为了显示自己是个天才,方舟子在叙述自己的身世时,一再强调自己的父母文化水平不高),连母校都不放过(如他反复地打中科大校长朱清时、教授郭光灿的假,骂中国科大是“南七技校”),区区一个福建老乡,怎么会让他做出如此之大的牺牲!1999年,方舟子在与人辩论时就明说:“就算你是正宗漳州人,也别指望我会对你这种人另眼相看。”(见:《“法轮功问题”读者来信选登(二十四)》,XYS19990816,[www.xys.org])。果然,从2007年12月底起,新语丝又大张旗鼓地打新科院士谢华安的假。方舟子的老家在闽南云霄,谢华安的老家在闽西南龙岩,二地在地图上的直线距离仅120公里。从地理上说,方舟子和谢华安都是闽南老乡。而陈章良的老家在闽中福清,与云霄相距约270公里。方舟子对家门口的闽南老乡都照打不误,那个远在五百里之外的闽中老乡又何足挂齿!
还有人说,方舟子因为在最初想进北大当教授,所以对陈章良这个北大副校长网开一面。其实,仔细分析起来,这种可能性也不大。确实,在最初,方舟子与北大的刘华杰、清华的刘兵、上海交大的江晓源等人打得火热,每次回国,似乎都有“知识界人士为我洗尘”。当年刘华杰自掏腰包为方舟子买了个到北大作讲演的门票,方舟子喜不自胜,把讲演前的广告和讲演后的照片都贴在新语丝上向世人显摆。由此可见,方舟子对北大还是充满敬仰之意的。
不过,方舟子与北大的关系,在那次讲演前后就闹僵了。据方舟子自己说,先是因为北大哲学系的网页不再刊登他的文章、他在北大哲学系兼职的事情不了了之,后是原定给北大哲学系的“讲座”受到“北大哲学系的老师普遍反对”而“最终也没了下落”;再后来,那个付费的“北大博士生联谊会”讲座邀请内幕被人揭开。(见方舟子:《我看北大》,XYS20001228,[www.xys.org])。
【据方舟子自己说,他“在离开美国的前夕,总算知道了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方舟子在去北大讲演之前,就已经知道那个讲演是花钱买吆喝。但这并没有降低他显摆自己“曾到北大讲演”的兴致。新语丝“新到资料”在那段时间曾登有“方舟子在北京大学的演讲海报”(2000年10月22日新到资料)、“10月23日方舟子在北京大学演讲的照片”(2000年11月7日新到资料)、以及“方舟子10、11月间在北京活动的剪影一束”(2000年11月20日新到资料)等广告和照片,可见刘华杰那三百元人民币被方舟子利用了个充分。】
暗中的窝囊气,方舟子可以忍受;明地里的羞辱,方舟子却绝不会轻轻放过。方舟子的那个北大讲座,显然不是那么成功。刘华杰说“当晚听讲座的人数不算多,也不算少”,“据我印象,方在北大的讲座基本成功”,这显然是有所保留的评价。后来方舟子说,“这次去北京,种种遭遇,让我对北大的印象极坏”,可见他确实是在北大“遭遇”到了不愉快的事情。因此,他在2000年12月22日借批评北大BBS上一篇文章的引子,狠狠地发泄了一下自己的怨恨。(方舟子:《评北大BBS的“精彩文章”〈给方舟子进一言〉》,XYS20001223,[www.xys.org])。可惜的是,这篇文章引来了北大学生的不满。12月29日,北大学生BBS“一塌糊涂”上出现了一个帖子,题目是《方先生您又何必?谈我所知道的方舟子讲座情况》(见:XYS20001230,[www.xys.org]),把方舟子付费到北大讲演、并且要在讲演后从事“商业活动”(即签名售书)的老底给揭了出来。至此,老羞成怒的方舟子接连写了《我看北大》(见:XYS20001229,[www.xys.org])、《答〈方先生您又何必?谈我所知道的方舟子讲座情况〉》(见:XYS20001230,[www.xys.org])、《北大名声也能卖》(见:XYS20001230,[www.xys.org])等文章,算是和北大掰了。再过几个月,方舟子与“北京知识界人士”们闹僵,方舟子于是在2001年8月写了篇《北大教授从来不难当》(见:XYS20010814,[www.xys.org]),后来又写了个《现在的北大教授更不难当》(见:XYS20020118,[www.xys.org]),算是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但是,他进入北大的大门似乎也就此被堵死了。
也就是说,在撰写《为什么不把陈章良立此存照?》之前,方舟子就已经对北大“怀恨在心”了;在那之后不久,这暗中的仇恨就已发展成了公开的咒骂;不到一年的工夫,北大就成了他的最大假想敌人。但所有这些,都没有影响方舟子为陈章良当辩护律师七、八年如一日的决心和恒心。所以说,方舟子保陈章良,不大可能是因为要借助对方进入北大。
那么,方舟子死保陈章良,还能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呢?
俗话说,“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又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方舟子乃是一个名利之徒。当年逐利不成,转而求名(见本系列《败运商人方舟子》);后来求名得手,又转而逐利(如他办网上书店、抄书卖钱、以及非法募捐,等等)。所以,要寻找方舟子死保陈章良的动机,就要从“名利”二字上着手。
按道理讲,从“求名”这个角度上看,方舟子打陈章良的假,比保陈章良的假,对自己更为有利。因为不论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陈章良的名声在学术圈内都不怎么样(陈章良到中国农大之后,在校内师生中的口碑不错,这另当别论),并且他的地位高,名气大,是方舟子打假的标准对象,也完全符合方舟子的打假标准。从另一方面讲,因为死保陈章良,方舟子在名声上付出了很沉重的代价,如邹承鲁就难免对他的打假诚意心存疑虑,更多的人则直接指责方舟子(如杨玉圣在2000年就当面指责方舟子)。精于算计的方舟子,对这其中的得失,当然心知肚明。但他仍旧无怨无悔地为陈章良作着默默的牺牲和奉献。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方舟子保陈章良,不太可能是为了“求名”。
从另一方面看,陈章良毕业于美国华盛顿大学,从事的研究课题就是转基因植物的研制。在转基因植物这方面,说陈章良是世界级先驱,或许过分;但说他在国内首屈一指,却货真价实。华盛顿大学位于圣路易市,与后来的转基因商业巨头孟山都公司恰恰同处一地。据1987年10月20日出版的《热科院热农大报》上的一篇文章,《殷殷爱国心——访回国应聘的26岁留美博士陈章良副教授》,其中说:
“l985年1月欧州分子生物学学报发表了24岁的陈章良的第一篇论文,在世界上首次采用基因工程的方法将大豆蛋白基因成功地转移到矮牵牛(茄科植物)上,并使大豆蛋白基因在矮牵牛种子里得到表达。……当陈章良取得这项举世瞩目的成果后,华盛顿大学孟山都公司立即把作为一般学生的陈章良吸收进公司给予专家学者的待遇——专门给他一套精密仪器设备,从事基因工程的研究。这种待遇在华盛顿大学中是寥寥可数的。这对于陈章良来说,正如虎添翼,到公司不久便在去年6月成功地把抗花叶病病毒基因,转移到烟草、番茄等作物上去,解决了世界上长期不能解决的防治植物花叶病的难题。嗣后,他又把一种能使昆虫致死而对人体有利的蛋白基因转移到蔬菜上去,使蔬菜生长期不用农药喷杀就能达到防虫害的满意效果。这些科研成果都有极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因此给孟山都公司获得了巨额的专利费。”(见:[hongye.scuta.org]?id=6529。注:此链接已经无效。)
也就是说,在1987年回国之前,陈章良就是孟山都公司的雇员或准雇员了。回国之后,陈章良很快成为中国最早公开支持转基因植物推广的学术界高层人士。2000年8月21日,《光明日报》发表了江炜的《转基因作物并不可怕》一文,其中说:“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陈章良教授非常支持转基因作物在我国的推广。他可能是中国参加国际生物技术安全会议最多的科学家之一。”
事实确是如此。2000年3月14日,中新社发布的一篇报道说: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副校长陈章良表示,他已经关注到包括香港在内的海内外人士对转基因农作物的忧虑,其实这种忧虑大可不必。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和最大的农业生产国,中国在关注生物技术安全性的同时,应加快推广包括转基因技术在内的农业生物技术成果。”
“这位国家‘八六三’计划生物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介绍,在农业领域中,可将转基因生物技术应用到杀虫、抗除草剂等方面,起到提高产量和质量、减少污染以及提高作物抗逆性等益处。到一九九八年底,全世界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已近四亿二千万亩,多种相关作物进入市场,包括耐保存的西红柿,抗虫的马铃薯,抗虫和抗除草剂的棉花、大豆、玉米,提高有效成分的油菜,抗病毒的南瓜、木瓜等等。在种植转基因作物最广泛的美国,两亿多人食用四年多来还没有出现过任何不良影响,其他地区也没有接到有问题的报告。”(张明新:《陈章良为转基因农作物释疑》,[news.sina.com.cn])。
2000年7月5日,《北京青年报》发表署名赵维的文章,题目是:《转基因植物:没有一个例子证明它们有毒》,该文的副题是:《北京大学副校长陈章良为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释疑》。文章的引言是这样三句话:
■西方人已经吃了五年转基因食品,为什么突然爆发了一场关于安全性的争论?
■不能因为某些缺乏科学根据的猜测而使这个技术死掉,这会伤害到整个世界农业的发展,尤其是食物短缺的发展中国家
■科学界绝大多数是赞同的。有这么多的安全会议,是因为社会关心。科学家需要用科学的证据来说服
(见:[mediawatch.cn])。
2001年2月19日,《中国青年报》发表刘万永、李纬娜的文章,《陈章良“笑”说基因》。其中说:
“转基因食品能不能吃?当然能吃。据我所知,美国等国家有3亿人已经吃了将近6年的转基因食品,至今没有发现一例因此患病的人。也许再过10年、20年,当转基因食品在餐桌上非常普遍的时候,农学专业的学生会说,10年前,人们就像当年害怕吃西红柿一样害怕吃转基因食品。说的就是我们。”(见:[www.people.com.cn])。
陈章良的上述言论都发表在方舟子对外宣称自己是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咨询科学家、并且为转基因植物和食品的推广进行正式科唬之前。但是,从上面这些随机选取的言论之中,我们却几乎可以找出方舟子后来“科唬”转基因问题的主要论点和论据。请看:
陈章良说:“转基因生物技术应用到杀虫、抗除草剂等方面,起到提高产量和质量、减少污染以及提高作物抗逆性等益处。”
方舟子说:“发展转基因作物有很多好处,可以提高产量、降低成本、减少农药污染、提高食物的营养价值”。
陈章良说:“转基因食品能不能吃?当然能吃。”
方舟子说:“我们天天吃的大米实际上不是‘健康食品’……吃这种转基因大米,要比吃普通大米更有益身体健康”,“转基因食品不仅比较便宜,也往往比同类食品更安全……比同类作物更‘绿色’”。
陈章良说:“据我所知,美国等国家有3亿人已经吃了将近6年的转基因食品,至今没有发现一例因此患病的人。”
方舟子说:“转基因食品进入美国市场,已有十来年的历史,而目前美国市场上的食品中,大约60%含有转基因成分”;“转基因食品在美国上市已有十几年,目前美国市场上的食品中有70%含转基因成分,而且不做标志,我多年在美国生活,当然已经吃了无数转基因食品”。
陈章良说:(转基因植物的推广)“在科学界反对意见只占极少一部分”,“科学界绝大多数是赞同的。”
方舟子说:“支持转基因是主流科学界的立场”,“欧洲科学界的主流对转基因技术是非常支持的”。
陈章良说:转基因问题“这里面有一个政治、经济和贸易的问题,已经不单纯是科学问题了。”
方舟子说:“一些欧洲政客出于和美国打贸易战的需要而反对转基因”。
陈章良说:“我认为农业生物技术是解决未来中国农业的重要手段,是解决未来食品短缺的重要技术,应当大力发展,不能因为某些缺乏科学根据的猜测而使这个技术死掉,这会伤害到整个世界农业的发展,尤其是食物短缺的发展中国家。”
方舟子说:“如果我们听任他们在媒体上愚弄世人而不加以反击,那么这项刚刚起步、有着无限美好的应用前景、甚至可能最终解决饥饿和营养不良问题的新技术,就可能被以正义的名义扼杀掉。”
两相对比,虽然这个两个人的基本观点相似,但陈章良的言论比较客观,说得较有分寸,与他的政府官员身份较为符合(陈氏关于Bt毒素蛋白的言论极为无知,暂不讨论)。而方舟子的言论,基本上就是陈氏观点的发挥,只不过因为他的无知和狂妄而发挥过当,结果暴露出了自己这个街头光棍的原形。比如,陈氏说转基因食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时间,都是从1996年算起的(实际上应该是1995年底),而方舟子在2003年就叫喊“转基因食品进入美国市场,已有十来年的历史”。另如,陈章良在证明自己所说的(转基因植物的推广)“在科学界反对意见只占极少一部分”,“科学界绝大多数是赞同的”这个观点时,就举出了“培育出世界第一批转基因植物的美国科学家毕齐,发现DNA双螺旋结构的科学家沃森,获得诺贝尔奖的,被誉为‘绿色革命之父’的伯格”等人为证,尽管没有举出具体的言论。而方舟子在六、七年的科唬生涯中,从来就没有敢举出一个“主流科学界”的例子。还有就是,陈章良说生物技术“是解决未来食品短缺的重要技术”,而方舟子则把转基因技术说成是“可能最终解决饥饿和营养不良问题的新技术。”总之,从对转基因问题的宣传、介绍这方面来看,陈章良的学术素养要比方舟子高得多,其言论基本上可以让人们接受。而方舟子则象是一个穷得要马上赚取一笔佣金来买面包糊口的推销贩子,其迫不及待、胡言乱语,反倒使人们心生疑虑、望之却步。
问题是:方舟子死保陈章良,与转基因问题有关吗?
本文在前面已经证明,方舟子力挺转基因食品、转基因植物,和他受雇于美国生物信息公司几乎是同步开始的,都在2001年的四、五月间。而方舟子公开为陈章良辩护,始于2000年10月23日的北大讲演。在此之前,新语丝上批评陈章良的文字,基本上还能够正常出现(见前面提到的几期《读者评论“陈晓宁事件”》)。方舟子在北大为陈章良辩护的言论,在一个多月之后,被他总结成《为什么不把陈章良立此存照?》一文,在新语丝上发表。根据上述时间顺序判断,方舟子保护陈章良,似乎与转基因问题没有什么关系,因为直到2001年春季,方舟子对这个问题尚且没有明确的观点和立场。
【注:刘华杰在《关于方舟子来北大讲座的经过》中说:
“方当晚讲的范围只限于网络和部分陈晓宁事件。讲座唯一特殊之处是,有人问方能否讲一下所谓‘陈章良’抄袭案及恐龙蛋化石的事,方的回答是:1)陈的事件他知道一些,不能全怪陈,方看过SCIENCE的说明;2)研究化石中保存的古DNA是允许的,也有这样的一门学科叫分子古生物学,陈的工作是学术范围内的事。此事以前我与方从未谈起过,我也没想到方有这样的看法。”(见:XYS20001230,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essays/wo_beida3.txt)。
另据文木的《记方舟子在北京理工大学和北京大学开讲座》:
“有一人问到北大陈副校长‘抄袭’案及恐龙蛋事件,方有些犹豫。听众坚持让他讲,方才作了坦率说明。他认为有关这两件事的报道都冤枉了陈章良。他从自己了解的情况分析说,在那篇被指控抄袭的文章中,陈的署名列倒数第二,按国际惯例,陈对那篇文章所承担的责任应当最小。另外那篇论文文字虽有抄袭,但数据是自己做的,只能说明中国科研人员英语表达有困难。从分子古生物学的角度看,对恐龙蛋的研究也属于正常的科学研究,陈在国际不是第一个做的,犹他大学早有人做过从恐龙化石克隆基因的实验。当然对于用PCR方法所克隆的基因是否是外源污染所致,学界有一些争论。方说,这些争论是正常的,不能说做这种研究就是搞伪科学。”(见:XYS20001030,[www.xys.org])。】
不过,本文至今所考证出的所有证据,都支持下面这个假设:方舟子之所以在中国支持、宣传转基因技术、转基因食品,是在为那个“美国生物信息公司”或“美国生物技术公司”服务(这个假设的最终证实或证否,需要方舟子公布自己在美国的就业背景)。根据这个假设,我们还可以继续提出这样的猜测:这家美国公司在正式雇佣方舟子之前,很可能与他有所接触,并且对方舟子在中国的“打假”表示了关切。陈章良是当时中国支持转基因技术的最有力的发言人,同时他又是最受海外学人诟病的海归,方舟子打假能否打到陈章良的头上,显然会是这个公司所关注的问题之一。只是在方舟子明确表态力保陈章良之后,方舟子才被这家公司正式聘用——在受到聘用之后,方舟子才知道自己的真正任务是宣传转基因产品。
笔者承认,这个新的假设——方舟子保护陈章良是受到美国商业势力的指使——并没有直接的证据作为支撑。能够支撑这个假设的,是大量的间接证据,以及世界上多数人都能够认同的常识和逻辑。由于方舟子是公众人物(科普作家、报纸专栏作家、打假斗士),任何人都有权力对他的乖张行为(为了支持转基因产品而欺骗中国公众,极力隐瞒自己在美国就业的详情,以及有假不打,反倒为假辩护,等等)发出疑问。而本人上面的这个假设,就是基于这样的疑问产生的。解答人们的疑问,证否上面的假设,是方舟子对中国人民、中国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即使从个人的角度来说,他也应该极力证明自己的清白。
问题是:方舟子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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