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羨林全集》最好看的是第四卷,輯有《清華園日記》和《留德十年》,前者逐日記錄這位名學者早歲在清華念三、四年級的經歷、見聞和感受,有臧否師友的直率、評議作品的直覺、抒發苦樂的直言,真切有趣。我隨意瀏覽,讀至「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五月十七日」時,感覺有點詫異。該條所記如下:
前兩天下了點雨,天氣好極了。
今天看了一部舊小說,《石點頭》,短篇的,描寫並不怎樣穢褻,但不知為什麼,總容易引起我的性欲。我今生沒有別的希望,我只希望,能多同幾個女人,各地方的女人接觸。
查閱2002年出版的《清華園日記》,此處文字是:「我今生沒有別的希望,我只希望,能多日幾個女人,〈和〉各地方的女人接觸。」原來,單行本裏的「日」字,全集改成了「同」字,改得很妙,與後面的文字連貫也順,還可刪去填補的「和」字。
但稍作推敲,可知當年小季寫的應是「日」字,因前面說讀了即使「描寫並不怎樣穢褻」的《石點頭》,也「總容易引起我的性欲」,隨之而生的「希望」,怎會僅僅是多「同」幾個女人「接觸」呢?那個「日」字,是他老家的山東方言,其意為何,任何人從上下文都能猜出,很粗俗,卻可發洩「性欲」。
日記單行本有篇「自序」,說當時二十歲剛出頭,「我看到什麼就寫什麼,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一片天真,毫無謊言。」這倒是真的。如「1932年12月21日」:「看清華對附中女子籃球賽。說實話,看女人打籃球,其實不是去看籃〈球〉,是在看大腿。附中女同學大腿倍兒黑,只看半場而返。」又如「1933年12月2日」:「過午看女子籃球賽,不是去看想﹝打﹞籃球,我想,只是去看大腿。」再如「1934年5月10日」:「晚上,有人請客,在合作社喝酒,一直喝到九點,我也喝了幾杯。以後又到王紅豆(即王岷源,紅豆乃混蛋的對音)屋去閒聊,從運動扯起,一直扯到女人,女人的性器官,以及一切想像之辭,於是皆大歡喜,回屋睡覺。」
實際上,季羨林已在1929年遵父叔之命成婚,妻子彭德華長他四歲,沒有多少文化,彼此幾無共同語言。且不說後來留學德國十年有異國戀,而妻子獨居老家,歸國後又同室分居至老,他不滿婚姻的內心以及性苦悶,早在這幾則日記裏昭然若揭。
「自序」還說:「我的日記是寫給我自己看的,能夠出版是當時做夢也沒有想到的。」同一出版社數年後編全集,可能慮及「為尊者諱」,那段「日」記就被刪改了,令人置疑是否會有更多失真之處。季羨林於2009年7月謝世,其全集第四卷恰在同月問世,那改動大概是他「做夢也沒有想到的」。
2014年2月27日星期四
蘋果日報- 蘋果樹下:季羨林那段「日」記 - 賀越明
蘋果樹下:季羨林那段「日」記 - 賀越明
发自我的 iPad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