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冇命享 - 高慧然
一個男人因為作虛假陳述提前領取強積金,被判監21天,這是本港首宗因騙取強積金而判監的個案。
香港是法治之區,絕大部分香港人尊重法律精神。可是這宗強積金騙案,卻觸動很多人神經,雖事不關己,也很不是滋味。強積金,其實是屬於當事人自己的錢,他提前領取屬於自己的錢,結果惹上牢獄之災,跟一般詐騙案終究有些不同。
關於甚麼人可以提前領取屬於自己的錢,政府最近提出修例,其中一種合資格人士是末期病患者,只要有註冊醫生證明申請者只剩下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壽命,那麼申請者可以提前領取強積金。修例草案將於七月份交立法會審議。
很殘忍,為甚麼要規定申請者只剩下不到一年壽命才可以領取強積金?命都快沒了,重病纏身,有錢也沒有身體、情緒、體力、慾望好好享受。這是人為悲劇。
有些病,一拖好幾年,過程中病人也許缺乏醫療費用,結果得不到最佳醫治,到了最後,終於剩下一年命,錢突然從天而降,是多諷刺的故事。
如果你是家無餘錢的人,但有一筆對你來說尚算可觀的強積金,某一天你病了,重病,無錢醫治,醫生說你還剩下超過一年的命。你會跟死神講數,讓祂把你的壽命減短到少於一年嗎?香港人居然面臨這種選擇題,不可思議。
https://www.facebook.com/yoyo.kowaiyin
发自我的 iPad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