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殺美國記者的,據說是所謂「英國人」──其實是出生英國、卻是伊斯蘭少數民族,所以講英文,有倫敦口音。
以前,一講到「英國人」,形象的聯想,必然是彼得奧圖或邱吉爾,這個世界,是不應該有讀可蘭經或拜觀音的「英國人」的。但在左翼的「文化多元」之下,你不可以否定他們的「人權」,於是,「英國人」這個品牌,就此遭到這些異類(Aliens)的玷污。
首相本來說,即使辨識到兇手身份,要引渡回來審判,恐怕很困難。
還要「引渡」?回來之後,還有人權份子、社工、心理學家,說這個恐怖份子,其實是長期受種族歧視的犧牲品。如果還引渡審判,婆婆媽媽,這是戰爭,戰爭不是拍文藝片。當年大戰結束,如何處置戰犯,羅斯福說為彰公義,應該設國際法庭,在全世界面前說清他們的罪行。邱吉爾冷笑一聲:還跟他們講什麼耶穌?還讓他們請律師辯護?不分首從,應該一律就地槍決。
羅斯福是錯的,因為他是左膠,邱吉爾是對的,因為他是政治家、領袖、軍人。
引渡和審判,是語言,就地處決,是行動。戰爭時期,行動致勝,吹水講道理的必敗。
現在,首相決定派特種部隊SAS去伊拉克,就地抓人幹掉。SAS養兵千日,就是這樣用的。八十年代,特種部隊時時受命出國,曾經在直布羅陀,槍殺過兩個愛爾蘭共和軍。當年,據說兩名恐怖份子已經棄械投降了,但特種部隊在懸崖下開槍格殺。
事後人權組織指責戴卓爾夫人罔顧人權,應該拘捕,而不是槍殺。工黨議員在國會質詢當時的外相賀維,賀維不予答理。
時維一九八四年,香港正在談論九七前途,但在英國,天天都有國際級的危機。恐怖主義、冷戰、暗殺。有許多事,不可以諮詢公眾,沒有指引,一切憑直覺、勇氣、常識。
在亂世之中,要保護生命,須用霹靂手段,包括在恐怖份子肆虐的地區,引爆一顆中子彈。不錯,會有無辜的百姓陪葬,但如果現在不行動,明天你自己的平民性命會賠上千百倍。
世界需要的,不是Sound-bite,不是形象小生王,不要演說家,生死存亡,要的是領袖。
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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