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以後當撐傘 - 曾志豪
最近浸大畢業禮鬧出撐傘風波,陳新滋校長不認同學生舉傘的行為,認為不尊重其他同學及家長;但一個大學畢業禮,誰是主體?答案並非校長、校監,更不是家長,而只能是:學生。
每個人都可以對畢業禮有千百種的設想,但畢業禮最需要顧及的,只有學生。
校長或許只求畢業禮平靜順暢;家長或許希望畢業禮冠蓋雲集,最好有政要到場,合照留念,光宗耀祖。
但對不起,畢業同學的意願才是至高無上。否則,這個畢業禮便淪為以沒有個人意志的學生做布景板的鬧劇。
所以,有學生希望用最傳統的方式完成畢業禮,無問題,他們便乖乖上台領證書。
如果有學生希望畢業禮可以烙下大時代的獨有印記,選擇撐一把只屬於2014年的黃色雨傘上台,這也應當屬於畢業同學的自由。
每個畢業同學都是畢業禮的主角,他們有權在不影響其他同學的前提下,選擇自己的畢業形式,而不應受到指責甚至粗暴的拒頒證書。
陳校長說,如果八旗子弟都要上台怎麼辦?校長,反問一句,如果有畢業同學上台揮動五星紅旗,展現我國繁榮富強的風采,你仍然會鐵青了臉的叫他下台拒頒證書嗎?
如果同學不是下跪獻黃色雨傘,而是向你獻上一束鮮花,感謝你的春風化雨,你仍然會堅拒接收嗎?
到底大家反對的是學生的行為,還是學生的立場?大家心知肚明。
陳校長引用梁啟超「十年以後當思我」自勉,我倒想引用梁啟超《少年中國說》的名句:「老年人常厭事,少年人常喜事。惟厭事也,故常覺一切事無可為者;惟好事也,故常覺一切事無不可為者。」
浸會大學的校訓「篤信力行」,把信念付諸實行,不正和舉起黃色雨傘的同學,遙相呼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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