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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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保護控制權 - 左丁山

保護控制權 - 左丁山

長江和黃集團重組後,分為兩間公司長和及長地,股權架構簡單化咗好多。經過大小股東(包括李氏家族及信託)換股之後,長和及長地各有30.15%由李家及信託持有,33.95%由原長實其他股東持有,35.9%由原和黃及其他股東持有,簡化啲講,就是大股東李家持有30.15%,街外股東持有69.85%。


李家揸三成股權,就控制一個「金融時報」所講嘅千億美元商業集團,豈非好抵玩?現代資本主義商業遊戲就是如此,一個創業嘅家族如要永遠揸住51%股權,好難做得太大嘅,因為公司上市後如要不停擴展,就不斷需要透過股市集資,發行新股,但一個家族好難長期亦步亦趨咁增持股份,不被攤薄,故此持股量會不斷下降,睇番美國「財富五百大」嘅公司發展史,就是如此,一百年前嘅獨資公司,到了今天,整個創業家族持股量通常低過50%好多。


但只揸住三成多少少嘅30.15%會否招來偷襲?係會嘅,但偷襲人士要付出極大成本。練乙錚教授評論長和重組,講到和黃併購部份赫斯基能源股份。呢批股份相當於赫斯基嘅6.24%,係由李氏家族出售,換取重組後嘅長和(CKH)嘅股份嘅。練教授(信報一月十二日)如此評論:「有了a這一步,李氏家族願以私人資金落搭承受長遠香港風險,不僅政治上有所交代,也可起到穩定本地金融市場的作用。」


這一步,當然係好棋,但並非好在穩定市場,而係好在穩定李家股權,不易被人偷襲。以左丁山所知,李家所持長實、和黃股份全部轉換為新公司長和嘅股份後,仍未達到三成,計清楚條數,再注入一批(6.24%)嘅赫斯基股份後,就啱啱可以換到30.15%,根據香港上市條例,持有股份超過三成,大股東可以每年增持2%而不必提出GO(general offer即全面收購),假如有人在市場大手掃入長和或長地,到咗5%,一定要公佈俾公眾知道,李家知道咗就可以進行應對部署,當對手如不斷掃入,股價會愈推愈高,以長和長地之股價計,對手要能運用五至六千億元先至可以威脅李家控制權,講吓就得,做就難到極。而且對手掃晒都係只有69.85%,差少少唔夠七成,不能私有化整個集團,買咗都冇用。故此囉喎,李家持有重組後嘅長和長地30.15%,並非政治交代,而係保護控制權嘅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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