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你便活在我的左臂
37歲,我有了人生第一個紋身。
我的左臂,紋上了我家最愛的衰仔。
紋身的那一刻,衰仔已經永遠離開了我。
一頭和我生命重叠了十年的狗,永遠離開了我。
那條每次都會令你興奮得轉圈吠叫的狗繩,現在變得沉默了,太太把繩子安靜的收藏在玻璃罐中。不敢拿出,因為我知道你不會出現。
你走了之後,我迴避帶你的細佬,乖仔落街。我害怕管理員會問「另一隻狗呢」,我不敢回答。
一切來得這麼突然。
我的兒子剛出世,我們兩家人才去影樓拍了一輯全家福相片,相片中還有精神奕奕的你。
我的幸福版圖明明還是完滿,然後一個月之後,缺了一角。
我無法接受,拍照的時候你在我懷內;拿相片的時候,你已靜靜躺卧在小小的骨灰盒中。
影樓印出來的照片,你的神情和平時不同,沒有了傻傻的笑容,卻多了很多顧慮,或許那時你已經知道,你患上重病了。只是我太蠢,無法察覺。
我覺得自己很無用,縱使身邊朋友不斷安慰我,說我已經盡全力,說我為了你,不惜飛去台灣求醫買藥。
但我知道,是我害了你。如果我可以早點發覺你的病,如果我可以早點找到對的醫生,而不是任由那些傲慢的獸醫折磨你,整天威脅要讓你安樂死。如果可以更早一點找到那位良心醫生,我便仍能擁抱你。
為甚麼要紋身?因為我不想你缺席我餘下的人生。你明明值得分享我的幸福時光,你應該和我一起伴着曾小B玩耍,你應該和乖仔一起得到我和太太的擁抱。
我不想留下你獨自在骨灰盒中。我要讓大家看見我的手臂,知道你的存在,知道我永遠擁有你這個陪伴了我十年的生命。從此你便活在我的左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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