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元大牌檔
四十幾個大學划艇隊運動員去大牌檔食晚餐,叫了154碗每碗標價10元的白飯,四條總值1400元的鱔。四圍枱,每張枱另有九個餸,以及汽水,埋單找數9600元,每人支付兩百多元。價錢合理嗎?絕對合理。自己回家煮,九個餸加大鱔,每人四碗白飯,汽水另上,也要這筆數吧?可是這群大學生,吃完飯,埋了單之後,上網痛斥店家為黑店,令人震驚,是這四十多個大學生有問題,抑或香港的教育制度出了問題?
食物價錢合理與否其實不是我想討論的問題,我想討論的,是契約精神。餐牌上的食物份量是例牌,不夠供應給一圍人食,所以店家提議把食物份量加大,加大後的食物,收取三倍價錢。點菜時既然已經說清楚,顧客也接受了,那麼,食肆與顧客之間其實便形成了口頭協議:食肆提供加大了份量的食物,顧客支付三倍的價錢。覺得不合理,拉隊走人便是,坐下了,就要履行協議。就那麼簡單。正如你去酒店飲下午茶,要多一個茶包,侍應告訴你要收100港幣,你可以拒絕幫襯,但不能同意幫襯之後再罵人家蠢材。黑店是枱上一個價錢,枱下一個價錢,用欺瞞手段詐取你的金錢。但明碼實價做生意,即使一碗白飯標價3000元,明買明賣,你可以不吃,但吃了,卻不能罵人家是黑店。
讀完大學,做了廿幾年人,食米不知米貴不是問題,但輸打贏要,不尊重契約精神,卻是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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