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法官可恨 - 陶傑
香港的「一國兩制」,在「後曾蔭權」(Post-Donald Tsang)的三年來開始嚴重變質,不止工商,連教育和傳媒,包括香港大學,也一座挨一座淪落。
尚未淪落的,剩餘無幾,如司法獨立。
司法獨立,要靠最上面的大法官。向大法官滲透,最為困難,因為大法官不像其他中國行業──喜歡聯誼、「埋堆」、飲宴飯局──大法官不Chinese,不喜歡喧鬧。英國人培養出來的大法官:寧靜、獨處、喜歡「慎孤」(Solitude)。
英文這個Solitude,中國人社會很難明白。寂然獨處,遺世特行,Solitude是思考和創造的條件。
施洗者約翰孤身去沙漠,釋迦牟尼獨坐菩提。哲學家笛卡兒喜歡一個人坐在爐邊,音樂家馬勒,一個人住在湖畔。人的智慧與他習慣於人群交誼的喧鬧成反比,所以尼采說:「一個人如果每天沒有三分一時間獨處,沒有人、沒有激情,甚至沒有書,怎會成為思想家」?
尼采過於偏激了。獨處可以有書本,獨處可以有動物,獨處可以有激情,沒有人就得了。
大法官喜歡這種生活。他們不唱K,不飲宴,不上夜總會,也不像中國文人,有一個「作家聯會」,香港是沒有「香港大法官聯會」的。中國人喜歡圍哄,圍哄必以飲食為主,飲食圍哄必有舊雨新知呼聚,有呼聚之處必有人情利益的關係網,有關係網必有共產黨的組織細胞在滋長──中國人天生一盤散沙,但又在喧嘩之中飲宴呼聚,因為一個只追求口腔飽足的民族,必弱於大腦的思考,所以,只要有「埋堆」之處,中國就可以將一干酒肉人士(包括「學者」和律師),組織起來、「團結」起來。
但是大法官不同。英國人為大法官植入很強的西方文化基因,就是好靜、崇孤、擁抱Solitude。大法官傾向於蘇格拉底和笛卡兒,心思縝密,不喜歡激情,所以「愛國」可以在廣場大媽之間發酵至盡,大法官則絕緣。
所以,中國仇恨香港大法官的一切言詞,如梁愛詩說的「法官不愛國」、「香港法官不了解基本法」啦,根源在於大法官不愛Social,尤其不喜歡跟中國人在卡拉OK和酒家貴賓廳Social。不Social,沒得送禮,也沒有得「交流」,也沒有得「增進了解」,從而「配合一下」、「顧全大局」。當行政、立法都通通Social了,獨剩這個最不Chinese的行業。所以,超愛國的你,怎恨不得將這幫最頑固的「港英餘孽」抓去勞改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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