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醫院亂成點? - 高慧然
一個患肝病的中國女病人,自攜殘體字包裝的特效藥來到香港的政府醫院,要求醫生注射。醫生同意了,叫護士代勞。護士認為藥物來歷不明,且不在醫管局藥物名冊內,擔心替病人注射會違反醫管局指引甚至搞出人命,拒絕注射。結果遭醫生責備。護士轉而向高級醫生求助,又遭高級醫生責備,反問護士為甚麼不服從醫生安排。事件引起其他醫護人員不滿及憤怒,集體向醫管局投訴。
醫管局尚未有報告出,作為納稅人,希望醫管局徹查此事,並且解答以下疑問:
香港政府醫院人手及資源持續不足,本港病人在政府醫院候診時間之長,早已引致怨聲載道,在內需都未能得到解決的情況下,允許中國病人付全費睇症是否合適?政府醫院不同私家醫院,有責任確保本港病人的資源不被剝奪;中國病人付全費來香港的政府醫院看病,數字多不多?平均每間醫院每年有多少人次?對本港病人的影響有多大?
為甚麼事件中的兩個醫生(包括一個高級醫生)視中國病人自攜藥物來香港打針為尋常事?理所應當認為護士應該替中國病人注射殘體字包裝、不在本港醫管局藥物名冊上的藥?是否同類事件相當普遍?
護士堅持原則為甚麼反被認為有錯,接連被兩個不同級別的醫生責備?醫管局究竟有沒有明確指引確保護士利益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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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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