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一天」 - 古德明
二月二十二日,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判處入獄二十個月。他妻子說:「這是黑暗的一天。」民主派不少人也寄予同情。淮陰侯韓信曰:「此所謂婦人之仁也。」
按曾蔭權以貪賄獲罪,但論貪賄或假公濟私,怎麼不見司法機關調查董建華之數碼港事件,或梁振英之收受澳洲財團四百萬英鎊。可見曾蔭權罪不在貪。其真正罪行,應是當年獲胡錦濤青眼,取代董建華,一時囂張跋扈,董建華不可能忘懷。又曾蔭權顯然與梁振英不睦,所以,任期將滿,就支持唐英年繼位,與梁振英角逐。只是胡錦濤下臺了,習近平上場了,董、梁都獲大用,然則曾蔭權怎能不按新中國「肅貪」定律,鋃鐺入獄。
而我輩小民大可不必濫用同情。新中國那套制度,曾蔭權向來致力鼓吹。二零一零年他導演的所謂政制改革,鞏固了立法會特權階級,直欲翦滅民主。香港電臺《自由風》的民主呼聲,在他治下,也告喑啞,變成中共五毛黨陣地,節目主持規定不得守民主原則,以示「持平」。總之,曾蔭權在位期間,只求自肥,助紂為虐多矣,今也淪為紂王階下囚,對他來說,固然是「黑暗的一天」,但是,對香港小民來說,這黑暗由來已久。曾蔭權之繫囚,和周永康等之服罪,本無兩樣。新中國黑吃黑故事,過去幾十年司空見慣,我不會為被吃者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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