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9就UGL醜聞 四發律師信 學者:擔心冇得做政協副主席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涉收受澳洲財團UGL400萬英鎊酬金,貪腐疑雲至今未釋。梁振英前日、即立法會調查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開會前夕,向委員之一的會計界議員梁繼昌發律師信,針對其日前公開稱「梁特正接受香港及外國稅局調查」言論,揚言會採取法律行動。有學者分析,盛傳將獲委任為政協副主席的梁振英,可能擔心被UGL事件拖累,藉發律師信令各方「收口」避談其醜聞。
記者:鄭啟源
梁振英連續兩周就UGL事件,先後向傳媒及立法會議員發律師信。資料圖片
立法會調查「梁振英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昨召開首次會議,梁繼昌在會議前說,前日下午1時收到梁振英委派律師發出的律師信。他批評,梁特於首次會議前夕向議員發律師信是不合理及不合適,議員在議會發言應受保障,特首就議員在立法會大樓內言論,發律師信更是聞所未聞,認為事件令行政和立法關係破裂。他呼籲下任特首勿跟隨梁做法,強調香港需要一個包容的社會,又要求3名特首候選人,回應梁特向他發律師信一事。
梁繼昌指議員在立會內發言受法律保障,對於特首針對議員言論發律師信是聞所未聞。何柏佳攝
梁繼昌交律師處理
梁繼昌稱,現時已將相關事宜交由律師處理,拒評論信件內容。《星島日報》及《南華早報》則引述政府消息人士報道,梁特代表律師在信中,就梁繼昌日前公開稱「香港及外國稅局正調查梁振英」的說法表示驚奇,指梁繼昌作為知名律師行稅務顧問,應明白相關言論容易令人誤解。律師信又稱,梁特從無收過香港及外國稅務局查詢,沒有所謂調查,要求梁繼昌昨午12時前給予答覆,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梁振英今次已是第4次就UGL事件發律師信,除梁繼昌前日收到的一封外,梁特上周四亦因《蘋果》於2月19日與21日,刊登兩篇提及梁特在UGL事件疑涉行為失當報道,向報館發出律師信。UGL事件於2014年10月由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揭發,該媒體準備踢爆梁特收受UGL酬金報道,向梁特查詢期間,亦收到梁特委派律師發出的律師信,被要求不要刊登相關報道。
毛孟靜質疑想嚇人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立會議員林卓廷指,早前他曾就梁振英涉貪作出投訴,按照廉署正常程序,若廉署已完成調查,應會回覆投訴人,惟他至今沒有收到任何回覆,「肯定梁振英正被調查涉貪」。曾提出以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徹查UGL事件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指,梁特連續兩周就UGL事件,先後向傳媒及立法會議員發律師信,質疑梁特有意藉信件起恐嚇效果,「佢自稱北京對佢有好大信任,但係又要惶惶然咁想嚇人」。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則呼籲,若梁特要證明清白,就應全面配合專責委員會調查。
特首候選人曾俊華昨被問到倘當選後,會否徹查梁振英UGL事件時稱,「我會依循香港嗰個法律框架做所有嘅事情」。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分析,從梁特發律師信的時間,估計梁特怕醜聞會在人大政協兩會的關鍵時刻,影響其政協副主席任命,因而藉發律師信令對方收口,盡量減少公共領域內對事件的討論。稅務局發言人指,不能透露個別個案資料,亦不會評論個別個案。特首辦截稿前則未有回覆。
I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