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條 - 古德明
最近,中共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澳門,盛稱澳門八年前通過二十三條法例,「維護國家安全」。不少民主派中人都說,這是要催迫香港下一任行政長官鄭月娥同樣制定二十三條。他們顯然以為,立法非鄭月娥所願。
鄭月娥「競選」期間,並沒有像其他兩名候選人一樣,斷言將制定二十三條法案。不過,鄭月娥之不言,比曾俊華、胡國興之明言更須提防:曾、胡建議的二十三條,兼顧人權;鄭月娥則說:「我沒打算先改革政制,後訂立二十三條。國家安全等於香港安全,何況近年恐怖主義橫流,天下不安。當然,立法須度勢審時。」那合適時勢,現在已隱隱在望。
過去兩個月,民主黨、公民黨、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等民主派組織,先後與鄭月娥會面,會面之後都對她頗有好評。鄭月娥答應增撥五十億元公帑以穩定教師職位等,更令教協人員笑逐顏開。只要多用公帑換取「社會和諧」,二十三條立法的「時勢」就會成熟。
至於民主普選,有害中共國家安全,二十三條立法之後,更加不要奢望。五月三日,中共人大常務委員徐麗泰就宣旨說,假普選方案不可廢棄:「人大八.三一決定,未來五年不會改變,民主派必須妥協。」鄭月娥所謂「短期內不可能再事政制改革」,那「短期」等於無限期;她所謂「二十三條立法須審時度勢」,那「審度」則應不出五年。謂予不信,請拭目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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