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貪官還是做愛國者? - 曾志豪
在中國,做貪官,還是做愛國者,下場較悲慘?
你可能認為,當然是貪官較慘。不是說貪者民之賊也嗎?不是每個貪官被捕都淚流滿面,要面對丟官丟腦袋的懲罰嗎?
愛國者難道不是最幸福的一群嗎?就連領導都放話,香港要以愛國者為管治的主體。足證愛國是可以分享權力,光宗耀祖。
但現實是,貪官比愛國者好。
2014年,傳媒揭發,廣西省陽朔縣國土局前局長石寶春因受賄罪,四年前被判監10年。可是,這位貪官不但沒有坐過一天牢,還多次外遊。
事情曝光,法院主動解釋,因為這位貪官身患重病,包括風濕性心臟病、冠心病、膀胱癌,法院批准他「監外執行」,結果變成了「監外旅行」。這位貪官事後解釋,他不是外遊,是尋訪名醫。
這就是黨國對貪官的人道對待。
愛國者的下場?劉曉波,肝癌末期,但是否能保外就醫?
不知道。
幾時放監?
不知道。
能否也像貪官一樣「監外執行」?
不知道。
究竟有無劉曉波這個病人在醫院?也不知道。
有線電視的記者追到去瀋陽醫院,挨家拍門查問「有無劉曉波這個病人」,而年輕的護士看來真的太年輕,她完全不知道這是一個「敏感詞」,還傻傻的問其他同事「有沒有接收了劉曉波這個病人」。
一陣巨大的悲哀湧上心頭。
比起監禁,這是一種更徹底的懲罰:淡忘刪除抹走記憶。
仿佛中國這片土地從來就沒有一個叫劉曉波的人物,無名無姓的消失在人民心中。
當一個貪官的名字可以堂而皇之的在中央電視台全國翻滾播放,卻有許多真正愛國者的名字,隨着歲月而消失。
想起文革時那具全國有名的遇難者,劉衛黃,一個無業者的烈性傳染病人。當時又有誰知道,他就是劉少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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