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來唱國歌的人民 - 曾志豪
《國歌法》一定要在香港實施,並且要加強規管,例如千萬不能提及作詞人。不能提田漢。不能提國歌作詞人被這個國家折磨至死。不能提這首歌曾經成為禁歌。不能提這首歌曾經被黨自己惡搞改過歌詞。所以教育局的網頁也簡化了國歌介紹,學校不許教,學生不准問,如果學生真係要問,唯有話是林偉文或者黃夕強行填詞。
其實有甚麼好避忌呢?這個國家的國情便是「今日打倒明日摘帽」,政治風向隨時吹到東歪西倒。我覺得國民都會明白的。
《國歌法》禁止私人場合演奏,這個實在不能認同。因為有時,在私人場合演奏國歌有妙不可言的功能。
內地有名的「童話大王」鄭淵潔曾經記述他在國外的一段趣事。當時他人在美國的紐約,看見中紀委巡視組四處追捕貪官,他想到很多貪官夾帶私逃到美國,於是忽發奇想,以五美金的價錢,請一位街頭演奏家演奏國歌。原因是:希望用國歌嚇唬貪官快點把錢交出來。
聯想他的情景,也覺得挺好玩。貪官正在美國風流快活,忽然聽到街頭傳來國歌,以為中國已經攻入美國升旗唱歌,貪官馬上嚇得屁滾尿流……
事實呢?貪官應該不會怕,他們早有屬於自己的「國歌」。
「起來,不願做清官的人們,把人民的血肉填滿我們貪的胃口。 中華民族已到了──最富裕的時候。每個有權力能貪的官都在吼叫:快來,快來,快來。 我們各位一起, 冒着掉頭的危險, 快來; 趁着頭在的時候 狠撈、撈飽、快快跑!」
唱歌詞唱得真誠便是忠於國家忠於黨嗎?正如每一對婚姻失敗的夫婦當初擺酒都係有睇過通勝,每一個貪官都懂得唱國歌,Well,真係好忠誠囉。
Z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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