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的前言後語 - 古德明
九月初,中文大學多處貼出「香港獨立」標語,「港獨」爭議一時又甚囂塵上。習近平主政以來,香港人是樹欲靜而風不息:「港獨」、「反港獨」兩股剛風,刮個不休,相輔相成,直欲把香港殘存的民權連根拔起。這段穢史,他朝應有專書記述,這裏不妨為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先作一章。
去年四月下旬,中共《人民日報》海外版有鴻文論港獨:「香港政府從未引用《刑事罪行條例》懲處煽動顛覆者,律政司應審視情況,看有無必要把他們起訴。」四月二十五日,湯家驊上電臺說:「刑事起訴針對的是刑事行為,不是思想主張。僅僅提出政治主張,沒有進而鼓吹暴力或武力,就不應起訴。只是其中分別,內地學者恐無所識。」
現在,中文大學只見有「香港獨立」的政治主張,未見有什麼暴力或武力革命言論,但是,九月七日,湯家驊卻告訴新聞界說:「大學當局可以報警,警方也可以逕自調查。律政司如書面同意,犯事者就可被起訴。《刑事罪行條例》第十條寫明,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或『刊印、分發、展示、複製煽動刊物』,初次定罪,可罰款五千元,並監禁兩年。」湯家驊蛻化得真快,才一年左右,就蛻化得和「內地學者」一樣,連「刑事行為」和「思想主張」都無復能辨。當然,港人不應為此大驚小怪。《禮記.中庸》說:「國家將亡,必有妖孽。」何況中國不是將亡而已。
Z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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