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

終院受理雙學上訴 周永康保釋:多謝袁國強

終院受理雙學上訴 周永康保釋:多謝袁國強

重奪公民廣場案 終院准上訴 周永康多謝袁國強:讓世界看到公義能否實踐

【本報訊】雙學三子於2014年重奪公民廣場後非法集結罪成,判罰緩刑及社會服務令,上訴庭早前改判三人即時監禁。三人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昨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聆訊將於下年1月16日進行。黃之鋒及羅冠聰對「終極上訴」保持審慎樂觀態度,而昨獲保釋外出的周永康則稱對上訴信心十足,並笑言感謝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令他入獄體驗「奇妙旅程」,亦讓社會可透過本案「睇到司法公正、公義係咪能夠被實踐同看見」。
記者:蘇曉欣 楊思雅


【三子重聚】

左起: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三人精神飽滿,昨離庭後不時相視而笑,神情輕鬆。
馬泉崇攝

黃之鋒及羅冠聰於上月24日獲終院批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兩人離開監獄小休兩星期後,昨再回到終院聽取上訴申請許可聆訊,看來精神不俗。羅於上庭前接受傳媒訪問,呼籲市民除了關心雙學三子外,亦要關心其他政治犯,如反東北案的13名被告,並坦言已做足「最壞打算」的心理準備,已向家人交代,一旦上訴失敗將要立即返回獄中服刑。


周永康保釋後與父母及一眾戰友到酒樓飲茶。互聯網

馬道立:涉重大公眾利益

上次未有申請保釋的周永康昨日現身犯人欄時,一看到黃之鋒及羅冠聰即表現興奮,三人不斷聊天,而已服刑80多天的周雖然身形比起入獄前瘦削,但精神飽滿,神情相當從容。
終院閱畢上訴方及律政司的書面陳詞,詢問雙方有否補充後便休庭考慮判決,數分鐘後再開庭頒佈結果。首席法官馬道立便稱基於重大公眾利益及案件或涉及嚴重不公情況,批出三子的上訴許可,並排期案件於下年1月16日審訊。周永康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亦獲批准,條件是5萬元現金、5萬元由周父作出的人事擔保、不得離開香港及每周一次到警署報到。
其後,周永康精神奕奕步出法庭,神情興奮,他感謝家人、女朋友及支持他的團體。

周:入獄體驗奇妙旅程

周並點名要多謝袁國強,令他有機會於壁屋監獄學習不同類型事物,形容這趟經歷屬「奇妙旅程」,全世界均關注本案發展,希望出獄後能先花多點時間陪伴親友,讓身心都休息一下。
馬官昨早甫開庭便稱已閱畢雙方書面陳詞,歸納出上訴方四大理據,包括上訴庭能否干預原審裁判官未有作出,而且對上訴人不利的事實裁決;判刑時應否考慮上訴人犯案動機如公民抗命;上訴庭就非法集結罪定下新的判刑指引是否適用於本案及日後同類型案件;以及黃之鋒犯案時不足21歲,上訴庭應否考慮監禁以外的刑罰。
三子的代表大律師均同意馬官概要,而代表羅冠聰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同時質疑上訴庭關於社會服務令的說法,即上訴人有真誠悔意是判罰社會服務令的先決條件。馬官指上訴庭僅稱真誠悔意屬條件之一,而非先決條件,認為彭的說法不太準確,又指此論點已經可涵括於上述的四大上訴理據之內。
控方逐點反駁上訴一方說法,先指上訴庭並非干預原審裁判官的事實裁決,而是對原審裁判官忽略了的事實裁決賦予較大比重,而且本案涉及暴力元素,故不能僅因本案或涉及公民抗命而輕判。控方亦指,上訴庭並非就非法集結罪定立新的量刑指引,只是列出判刑時可參考因素。
雙學三子於2014年發起重奪公民廣場,事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成,原審裁判官判處黃之鋒和羅冠聰各80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永康則入獄3周,緩刑1年。律政司曾於2015年向原審裁判官申請加刑遭拒,最終律政司於今年8月向上訴庭申請加刑成功,改判黃入獄6個月、周入獄7個月、羅入獄8個月。
案件編號:FAMC31-33/17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