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

臺灣漢子李明哲 - 古德明

臺灣漢子李明哲 - 古德明

臺灣漢子李明哲 - 古德明

臺灣漢子李明哲關懷大陸民權,今年三月往大陸訪友,如蛾赴火,落入中共手上,十一月二十八日,被判處五年監禁,罪名是「企圖顛覆國家政權」。這罪名當然不冤枉。大陸民權萌芽不伐,中共政權就要土崩瓦解。過去六十八年,大陸法庭不斷申明這事實。
李明哲之獄是意料中事,毋庸置議。值得一談的,是判刑前後中共國務院臺灣辦公室以及臺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言論。
十一月二十五日,臺灣辦公室發言人馬曉光說:「任何人藉李明哲案,攻擊我們的政治和司法制度,詆毀我們依法審判的法庭,都是徒勞的。」按當時李明哲還未判刑,馬曉光照道理不可能預知判決一定公允,更不可能逆料天下評論多是「攻擊」、「詆毀」。但馬曉光顯然已經預知判決,於是也可以逆料天下評論。而對他來說,中共法庭判決從無闕失,逆耳之言則一律是惡言。跟這樣的政權講道理,的確徒勞。
而李明哲判刑之後,臺灣大陸委員會馬上批評說:「李明哲案的判決,乖違國際原則,損害大陸國際形象。」這等於說,中共的國際形象本來不錯,與李明哲案所揭示者不同。委員會顯然只知有一個李明哲,而對劉曉波、高智晟、江天勇等萬千實例熟視無睹。也許,他們認為劉、高、江等都是罪有應得。臺灣諸公對大陸的態度,於此可見一斑。和他們相比,李明哲真是一條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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