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埠首宗無屍體無法證無招認 案發6年後突認殺人 董事謀殺情婦 重審囚終身
【本報訊】證券公司前董事2011年在淘大花園謀殺情婦並毀屍滅迹的無屍謀殺案重審,昨在高院有裁決。兩年間經歷兩度審訊、由矢口不認到改口承認殺人的董事,再次被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聞判一刻,滿頭白髮的董事木無表情,其後神情傷心、落寞。董事首度在審訊中披露當年殺人和棄屍經過,解開封存6年的謎團。據悉控方在首次審訊時僅抱一半勝算,曾考慮若董事願交代事情始末,願接納他承認誤殺,惟董事從沒主動就此答辯與控方商議,堅持抗辯。
記者:楊思雅 楊家樂 戴國輝
陳文深(左)昨被裁定謀殺情婦秦嘉儀罪成,乘囚車離開法院。黎樹雄攝
六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6小時後,以大比數6比1裁定被告陳文深(44歲)2011年10月6日謀殺情婦秦嘉儀(32歲)罪成,即陪審團並不相信被告自衞殺人和誤殺秦,裁定他案發一刻有意圖殺死秦或使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
情婦秦嘉儀。資料圖片
散庭後即與律師耳語
法官彭寶琴向陳說:「本席依例判處你終身監禁。」被告點頭表示明白,他散庭後即與律師耳語。
有大律師表示,陳首次審訊時否認殺人,重審卻來個180度大轉變改口認錯手殺人,會令陪審團質疑,既然他上次說謊,難保今次不會說謊;而且陳案發後即找人裝修涉案單位,用死者電話向友人報平安掩飾等,種種行徑都令陪審員覺得他過於冷靜而將他入罪。
大律師潘展平則分析指,陳上周出庭辯稱,與秦糾纏間用身體壓向她,稍後才驚覺她死去,這說法不合情理,直言若壓着女人,對方會不斷掙扎,會經歷一個過程,質疑指:「你估女人一壓就死?BB就唔同!」
控方指陳當晚殺人後購買真空袋、手套、保鮮紙、除臭劑等包裹屍體,翌日用尼龍袋將屍體運走棄置,毀屍滅迹。陳在2015年8月首次就謀殺罪受審時,出庭逐一拆解控方指控,指真空袋是用來放西裝、保鮮紙是用來包油畫、手套用於清潔廚房、除臭劑則用來辟廁所煙味;翌日尼龍袋所裝載的絕非屍體,而是他的西裝、工作文件及十多樽紅酒。
聲淚俱下稱自私懦弱
陳當時堅拒承認殺人,指與秦和平分手,秦更指她的婚姻是遭第三者破壞,她不會重蹈覆轍,承諾盡快搬離淘大。陳更謂秦一向較喜歡內地生活,對香港和香港人沒有好感,並指港人「癲癲得得」,其代表律師更陳詞指秦有嚴重抑鬱症,自殺風險很高,絕有可能經大廈後門、在沒觸動警鐘下離開大廈,甚至跳崖自盡。惟他的說法當年不獲陪審員接納,陪審員僅退庭商議兩小時,便一致裁定他罪成。
被告不服提上訴,今年7月上訴得直。他在11月17日、即重審前夕突改口承認誤殺,否認謀殺,但控方不接納,堅持控告他謀殺。承認殺人的他再次出庭作供,幾乎全數推翻兩年前供詞,並首次披露整個殺人和棄屍經過,他聲淚俱下指當年自私、懦弱,沒勇氣承擔責任,現「冇咗包袱,冇晒家庭,冇咗太太」,故認罪為事件負責。
他承認保鮮紙是用來包裹和固定秦的屍體,閉路電視拍下他用手推車運走尼龍袋,袋內並非文件、紅酒,而是屍體,他解釋為了「搵藉口合理化搬運屍體」,訛稱放置了大量個人物品包括衣物、文件在淘大,故與秦斷絕關係後,需要將所有個人物品搬走,藉此掩飾搬屍,及後將屍體運到將軍澳及西貢交界村屋垃圾站棄置。他同時承認控方指他隱瞞殺人的行徑,包括致電秦卻忘記將秦的電話較至靜音,導致電話鈴聲被錄下,成為指證他的環境證據。
口口聲聲稱糾纏間不慎殺死秦的被告,在盤問下被問及兩人糾纏位置、動作和對話內容時,連番指「唔記得」、「唔肯定」、「冇為意」,反駁指糾纏是一連串的動作,非定格影片,難以一一憶述,就連自己是否睜開眼亦不記得,被控方質疑他是大話高手。陳最終因一連串的大話,再被送入監房。
案件編號:HCCC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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