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得連犯法都不知道? - 李純恩
新任律政司上電台解釋家裏僭建之事,一連串向香港市民「鄭重道歉」。其實作為香港市民,我真的不在意她的道歉「鄭重」與否,而只想看到她用什麼實際行動來解決這一場尷尬。
聽她在電台解釋家中僭建,關於那個沒有在銀行按揭申請中提及的地下室,她至今的解釋還是「當時太忙,沒有為意」。律政司,這個「忙」字香港人已經聽得耳熟能詳,網上將之拿來開玩笑的二次創作不知其數,除非她充耳不聞,否則早該羞恥。但她卻還是一而再,再而三強調:因為太忙所以疏忽。難道真可以「一忙遮三醜」?由此可見,她也實在是找不出還有什麼理由來推搪其事了。
香港生活緊張,香港人個個都忙,但忙中出錯,終歸是錯,錯是結果,忙怎麼都不成理由,只能是藉口。即使藉口,也要看用得有沒有技巧,而律政司強調的忙,讓人聽了會問,你忙得連家裏有個地下室都不知道?你在這幢房子裏住了幾年?答不出這個問題,忙就肯定是藉口了。而這個藉口技巧含量太低,相信照着這個藉口為她辯護的人,心裏也覺得說不過去,所以辯護起來個個底氣不足,欠缺說服力,越說越沒力,結果大家尷尬。
忙跟犯法是兩回事,忙得連犯法都沒時間,說出來還有人相信,忙得來連犯法都不知道,這樣的人還能做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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