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

運動手環易洩私隱Apple Watch較安全

運動手環易洩私隱Apple Watch較安全

運動手環易洩私隱 Apple Watch較安全


Apple Watch

運動手環功能眾多,可以GPS定位記錄活動路線,又可記錄睡眠狀況、燃燒卡路里熱量和心率等健康數據,但同時帶來私隱問題。
以Fitbit為例,該公司出的手環起初預設用戶公開數據,令用戶資料可輕易從網上搜尋到,Fitbit後來將預設狀態改為不公開,並在2015年自願遵守美國監管醫療紀錄的法例標準。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前年曾研究Fitbit、Jawbone、Vivosmart、Apple Watch、小米手環等八款運動手環和智能手錶,指多數手環和相關應用程式的使用條款,都要求用戶同意廣泛授權有關公司,可使用蒐集和儲存的數據,只有Apple Watch會將數據加密才上傳蘋果伺服器,令公司人員不知數據內容。

定時轉換藍牙位址

該研究又指運動手環是用藍牙技術跟手機和其他裝置配對,當手環未配對任何裝置時,是會不斷發出訊號尋求配對,當中使用固定的藍牙MAC位址,即使用戶關閉位置追蹤功能,第三者仍有可能單靠追蹤藍牙訊號而知用戶行蹤,只有Apple Watch定時轉換MAC位址,避免這問題。
加拿大《環球郵報》/美國《華盛頓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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仆街的97年7月1號 - 馮睎乾

仆街的97年7月1號 - 馮睎乾

仆街的97年7月1號 - 馮睎乾

不知哪來的勇氣,港鐵竟然舉辦「香港高鐵列車命名」比賽,向公眾徵集「富香港特色」的列車名字。參加者可以中文或英文創作,中文限10個字內,必須以「號」字作結。比賽消息一公布,網民創意瞬間爆發:DQ號、黑人問號、洗頭一號、九鼎號、僭建號、超資一號、惡號、鐵達尼號、屍殺號、一九八九年六月四號、鬼哭神號……以我所見,最好笑是「香港人掛念麥理浩」,但真要選最佳名字,我的心水是:
仆街的97年7月1號
得獎原因:一矢中的,富香港特色。居首的「仆街」兩字,尤為沉重,簡直筆力千鈞,包含了作者的憤怒和悲痛,但這主觀感受的強大爆發,竟出人意表地結合起一個客觀的冷冰冰的日期,意在言外,餘音裊裊。短短十字,紀實與述懷兼備,道盡廿年滄桑,暗寓春秋褒貶,令香港人低迴不已,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之嘆,故評為冠軍。
老子所謂「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真相永遠是難聽的,但「如果是事實,就唯有是事實」。當然,港鐵肯定會說「我唔接受香港是個仆街的城市」,因此你以此名參賽,注定失敗。如果你參加這個比賽,又真心想勝出的話,奉勸你不要提交「港獨號」、「自決號」這類百分百會被DQ的名字,甚至冷嘲熱諷叫它「水貨號」、「Wrong號」、「Shit號」也不可。想贏,務必參考祖國列車大名,再從十九大報告取經。中國鐵路列車,不同時代有不同稱號,例如:國慶號、解放號、建設號、東風號、人民第一號、東方紅號、和諧號,最新的京滬高鐵叫「復興號」。香港高鐵名號,我猜,最有勝算的該類似「回歸號」、「榮光號」──習近平總書記勉勵港人,要承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當然,你也可大膽試試「港珠一號」,或「國家好,香港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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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田風暴問林鄭 - 陶傑

成田風暴問林鄭 - 陶傑

成田風暴問林鄭 - 陶傑

東京成田機場爆發二百名中國遊客「戰狼II式」抗爭風暴,因不滿一班廉航風雪遇阻,喧嘩抓狂,並高唱中國國歌,弘揚民族正氣,可惜遭到日本警方當場依法制裁。因為釀成中國人形象問題之外交事件,中國駐日使館發表嚴正聲明。
此事屬於基本法規定之「國防外交」,本來與香港人無關。但當中國遊客在東京機場一唱起中國國歌來,就可能與香港人有關了。
因為香港的林鄭特府,正在草寫「國歌法」,規定香港人聞國歌奏唱之際,必須人人起立,以示尊敬。
用中文之為法理的思維工具,往往效果粗疏,譬如,「聞奏唱國歌時必須起立」,何謂「奏唱」?何人在何處奏唱?「國歌法」在香港正展開所謂的諮詢,「成田機場事件」,可能成為香港立法之有機參考。
我想請教林鄭:首先,身為香港特區護照(SAR Passport)持有人,若不幸當日也在東京成田機場,看見此二百名中國遊客高唱中國國歌時,是否亦應跟隨中國遊客,即放下手上幾大包冰鮮花蟹杯麵等行李手信,即刻站起,右手按胸,跟隨肅立,並仿效特區班子之出席升旗禮,嘴唇開合,貌似誦唱歌詞?
如果沒有起立,而即場遭到中國戰狼遊客之喝罵為何不起立,定性為漢奸之後,在國歌唱畢後,遭到中國遊客掌摑,日本警察進一步將打人之暴徒拘捕,但其他中國遊客更為憤怒,手機拍照,大陸網傳,呼籲全國制裁香港人、香港影視等,林鄭政府將有何應對,以捍衛香港之利益及安全?
若在外國機場遇到類似衝突(隨着中國國力強大,一帶一路深化,成田國歌事件必不止一宗,將來倫敦巴黎多倫多還會上演),香港人是否可在混亂中獲得聞唱奏國歌不必起立,以免被外國警方誤認一齊抓捕之豁免權?
若只限於「正式場合奏國歌時」必須聞曲起立,則何謂「正式」?東京國際機場,亦國際場合,而且中國網民,比林鄭特府更有權利和底氣,定義何謂正式場合。凡有三十名以上之中國人聚合處,我認為,已經算「正式」。若只限於「奏國歌」,眾唱不包括,則成田機場當日若有人拉二胡或吹口琴伴奏,亦算「奏國歌」。
當然,我明白,持有加拿大英美澳護照的香港人,若當日在成田機場,絕對不須起立,還可以外國人之中立身份,結合華裔優勢,協助日本警察辨認並捉拿中國滋事者。但持特區護照之香港人,若不幸也在場,則難以享受到此一優惠,這一點,林鄭宜及早向港人就「國歌法」立法交代,至於BNO,在現場又應如何表現?出事時何方營救,恐怕要問問英國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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