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星期五

蘋果日報- 兩罪成立 陳振聰收監

兩罪成立 陳振聰收監
【本報訊】「我信司法公義」陳振聰(53歲)在判決前接受本報訪問時說。但陪審團退庭商議逾20小時後,裁定他偽造及使用虛假遺囑兩項控罪均罪名成立。坐在犯人欄的陳聽到裁決後,目瞪口呆,表情愕然。法官押後至今日10時判刑,下令將陳即時收監。控方首次披露,陳早在86年已犯訛騙案。

陪審團前日退庭後未有裁決,昨早上9時30分恢復商議。等候期間的大部份時間,陳振聰與親友一直留在法院餐廳,其間曾祈禱。至晚上7時許,律師收到通知表示即將有裁決,法庭外即時瀰漫緊張氣氛。陳步入法庭前,記者問他會否害怕要坐監時,陳木無表情沒有回應。

由5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兩日一夜後,昨晚7時50分宣讀裁決。陪審團以6比2裁定偽造罪成,另以7比1裁定使用虛假文書罪成,有關控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望着陪審團的陳振聰聽到裁決後,嚇得張開口,全程「定格」不動,直至主控官宣讀其案底時,陳低頭伏在木欄杆上數分鐘,再昂起頭時滿面通紅,極度落寞。陳三度望向公眾席,曾流露一絲怒氣。

陳妻譚妙清知道裁決後表現冷靜,數度拿出手帕抹汗,私生女倫培珍則皺眉。至於弟弟陳振國表現較激動,用手指按壓雙眼,離開法庭時一度流淚,跟着與律師到囚室見陳振聰。陳妻與律師等人近10時才離開法庭,不發一言。

法官麥機智將陳還押監房,待辯方今日為陳求情後判刑。陳步入囚室前,先脫下手錶及領呔從犯人欄遞給律師,與律師傾談幾句後,面露輕鬆神情及微笑,沒有望向家人便隨懲教員離開。案件由5月24日開審至昨天歷時27日,由於審訊時間長,法官將各陪審員的津貼以雙倍計算。


案件編號:HCCC1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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