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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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美國人原諒甚麼? - 高慧然

美國人原諒甚麼? - 高慧然

王丹在為陳為廷的連串性騷擾事件辯護時用了克林頓的婚外情做例子,得出以下結論:「美國人可以原諒克林頓,因為他們知道他們選的是公眾事務的能力者,而不是私德的示範者。這就是美國這個國家強大的原因。」原來一個國家要變得強大,方法如此簡單,只要公眾放下對領袖人物的私德要求即可,受教了。


話說回來,美國人原諒克林頓了嗎?沒有。沒錯,美國人對克林頓與萊溫斯基的婚外情無甚苛責,因為這的確屬私德範疇,原諒與否,是他伴侶的事。但克林頓在這件事情上面撒謊,這牽涉到領袖人物的誠信問題,美國人無法原諒。


一個人的誠信,嚴格來說仍屬道德範疇,誠信欠佳,不一定觸犯法律,公眾尚且不能原諒,更何況性騷擾這等嚴重的為法所不容的惡行?假如克林頓與萊溫斯基不是你情我願的偷情,而是前者因為人類的好色天性,利用職務之便誘姦萊溫斯基,又或者伸出鹹豬手,在白宮任意對她上下其手,上撫胸下揑臀,公眾會原諒克林頓嗎?果真如此,就不是公眾原不原諒的問題了,而是法律如何制裁的問題了。


王丹為性騷擾惡行辯護,用「年輕人犯錯,上帝都會原諒」來怪責社會不夠包容,實在令人不恥。犯錯與犯罪是兩個概念,原諒與否,是受害人的事,幾時輪到他來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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