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人不知,除非cut fb - 李碧華
G4S解款車押運港幣2.7億元(中國銀行鈔票)至長沙灣總部,途經灣仔告士打道時「跌錢」,4,500萬任執,十分詭異,前所未見,足以轉移一切港聞視線佔據頭版。而警方高調追查拘捕行動,自首者(半被逼無奈見財化水)還款,被搶走千五萬中尚欠八百多萬──這是永遠填不足數的,因為內地團遊客早就高速掠走十多磚(每磚五十萬)揚長而去,如果當局能從強國貪蝗手中追回被搶巨款,這才是能幹。
目前被捕的三人中,一名23歲男子以涉嫌盜竊落網,而這個「網」是他自設的。他在網上聲稱返公司途中「拎到少少」,隨後亦透露「我而家拎緊聖誕禮物過澳門」──晒命?這50萬元的相片和被搜出兩張船票便是一手資料──網上不少留言,以儍、呆、黐、笨、蠢、柒、on 9……來揶揄。執錢是道德掙扎,但網晒則為智慧問題了。今人不懂悶聲發大財道理,即使吃頓飯整個餅也上載分享。「若要人不知,除非cut fb」,因為世上好多姦情、劣行、謊言、新歡舊愛、犯罪證據……均可自(被監控中的)fb找到端倪,自設陷阱自掘墳墓,就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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