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衣店遇到男人…… - 高慧然
若干年前,一個男性朋友我向痛訴前度女友七宗罪,其中兩宗罪是逼他挽手袋及逼他去內衣店陪她挑選胸圍。他認為兩宗罪都是港女向外界宣示主權,宣示她對一個男人的控制權,而後一宗罪比前一宗罪更嚴重,因為後一宗罪更是對他男性尊嚴的侮辱。
我在內衣店遇到過陪女朋友挑選胸圍的男人,看起來都是外行。我的意思是,如果男朋友是胸圍設計師,對胸圍的認識比女人更深,屬「專業人員」,那麼,女人邀請這樣一個男朋友陪伴挑選胸圍,有一定道理。可是,如果那個男人對胸圍毫無認識,對胸圍的質地、胸墊的厚薄、罩杯的深淺、背扣或者側扣……全無認知,讓他在一室胸圍與其他女性顧客充滿芥蒂的眼光中穿梭,意義究竟在哪兒?證明你有能力令一個人在不合適的時候做不合適的事?這不表示你有多大的魅力,只表示你無甚家教。
某些女人在一起,比較各自的男朋友時,很喜歡用這一類事情做佐證,比如老點男朋友去人多的超巿購買女性用品,證明他為了她可以放下面子。比如一群八婆聚餐,其中一個突然打電話給男朋友,要求他飛車來到餐廳,替她們埋單,證明她有一隻隨傳隨到的人肉提款機。
這樣的拖,不拍也罷了。兩個人的愛情中,最重要的元素除了愛,應該是彼此尊重、信賴、諒解,而不是無聊的角力。
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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