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3
練乙錚:道歉.道歉的理論.史學.史學的實踐
筆者19日的本欄文章見報之後,梁振英先生於20日投函本報,其後各有關方面的反應和矛盾互動即異常強烈,令事件升溫,勢必產生不良影響,乃筆者始料所未及,僅在此呼籲各方稍事冷靜,以免傷及無辜。
梁先生在投書中首度提到梁齊昕「病情不輕」,筆者就此請教幾位專家朋友,得出的綜合意見是:「她的有關事情,最好能在醫護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聲音太多,無論是責備她的還是站在她的一邊的,都可能導致不可預見的後果,難用常理推測」。這裏面包含了一位高級顧問醫師朋友的看法。筆者於心不忍,據此願承認 19日的文章確有不當之處,並向無辜當事人致最深歉意,同時希望梁先生適當釋出善意,以助事件盡快降溫。
上周初之不幸事件披露之餘,各界注意力集中在無辜者身上,筆者行文的一個目的,本是希望把大眾視線從個人轉移社會,以免愈發造成不意之傷害,而並非所謂的欲作「政治攻訐」。詞不達意,復對各方之反應估計不足,終令厚愛我之讀者、人士殊為不安,誠屬不幸,亦僅此致歉。
筆者的文章不代表《信報》立場;上面各段文字亦然。
公論中的道歉理論
「公論」,英文是civil discourse,在西方起碼有三百多年的實踐傳統,目的在於去蒙求智,是開放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論的形式包括辯論、筆戰等面對面交流或交鋒,彼此對家是誰很清楚;也包括寫評論、做演講,對家其實就是受眾,有各種反饋渠道,因此也是雙向交流。Civil一字的意境,包含「公眾的」、「公允的」和「有規矩的」;而既是discourse,參與者就不能經常自詡百分之百正確,包括邏輯、事實、思路和態度方面的,否則就難有意見交流的餘地,變成純意識形態宣示,或者真的變成「政治攻訐」;因此,公論之中容有錯失,有時的確需要向某些方面道歉,不一定是向對家,有時是向第三者。道歉應該有什麼準則,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今天正好趁機談談,提出兩個觀點給大家參考,都是從侵權法(tort)的一些基本原理借過來的。
一、道歉深淺要恰如其分,最好按照普通法裏所謂的eggshellskull rule,直譯作「蛋殼顱骨原理」。開車不慎撞倒路人,如果對方是一頭「公牛」,痛也不痛一下,肇事者說句對不起就差不多了(犯交通規例繳交罰款是另一回事);但如果對方是「玻璃骨」,或者「頭蓋骨薄如蛋殼」,輕輕一撞就嚴重受傷,那賠償就要一賠到底,會是很大一筆。侵權法有這個原理,法理經濟學的解釋很簡單:受害人的體質是哪一種,事前無法知道,這個賠償法則保證總的賠償額等於總的損失,駕車人撞倒「公牛」好運氣,與撞倒「玻璃骨」要賠償天價,在統計意義上剛好抵消;如是者,開車要小心的誘因就恰當了。如果賠償法則是要求賠一個平均數,則可能產生不良的後果,例如「公牛」會故意被撞。關於這個「蛋殼顱骨原理」,Richard Posner有很清楚很生動的論述。【註1】
在公論過程中,一方若明顯表達了情緒受干擾而不是不合乎常理的話,另一方的道歉充分反映對方所表達的受干擾程度便好;那樣最能支持公論的理性開展。在文明社會裏,無論是敵對的派別之間還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公論中的雙方最好都遵守這個原則。一個很好的榜樣,就是新科不久的台北市長柯文哲。柯P性急、潑辣、對別人特別是下屬要求高,說錯話的頻率因此也相當高,但一知道錯了就坦白認錯,沒有「如果」、沒有「但係」,也沒有hang up。坦白說,柯P 的態度影響了筆者。
二、道歉輕重要視損害甚或consequential damage(間接損害)的程度而定。現以筆者的文章對無辜者可能引起的損害為例,說明這個準則。若論文章的直接損害,也許微乎其微,因為《信報》是出名的小眾報,筆者文章在《信報》網站的最終點擊數平均只有2500左右,而且讀者的年紀一般都比較大,加上幾乎每篇都4000字以上,用中文寫,年輕人接收到而且會看的機率很低。不過,這次情況有點例外:頭一天的點擊數稍高於平均,約3000左右,還算正常,但第二、三天受外來因素影響,點擊數飆升至30000多,是正常的14倍以上;在FB、高登、《港文集》等的平台上的傳閱和談論也激增,年輕人接收到相關訊息的概率就可能不低。文章一旦對無辜者有不良影響,儘管所包含的事實、理據、邏輯、所做的對比等,在技術層面都完全正確,筆者也應負擔比平常重得多的責任,相應的道歉也就不輕。
進一步的分析還應該包括這一點:上述致令筆者文章點擊數持續大幅飆升的,是若干外來因素;如果筆者事先小心一些,當可從過往經驗預估這些因素,但筆者疏忽了這一點。用博弈論的語言來描述的話,這是一個Stackelberg game,而筆者是這個game裏的leader,卻沒有把這個game玩好,終至可能讓無辜者接收到放大了很多倍的強烈干擾訊息。所以,導致間接損害的最終責任主要在筆者,不在其他人。【註2】
說完兩個準則,筆者最後或可向梁振英先生作一小小提議:以後若有類似事情發生(同樣的應該不會了罷),梁先生或可把持平意見直接或通過報紙同事傳遞予筆者,而不必馬上給《信報》寫公開信;那樣既可免造成社會事件,驚動或不幸嚴重影響無辜者,也可避免坊間自然出現的「妨礙言論自由」指控。梁先生或者都知道,從去年11月至今,已有幾位他的同事,以發電郵到筆者私人郵址的方式,投訴或商榷筆者的文章批評到他╱她們的部分。因為都是私人函件,筆者或同意或不同意對方的說法,或回覆或置之不理,但都不會隨便把函件公開,更不會藉機指控對方「施壓」。寫評論多年,不會覺得那是壓力,除非不知到了哪一天香港的法律也有了「尋釁滋事」罪。這不是一個一般提議;因為不同的人面對不同的投訴方式,感覺也許不一樣。
筆者衷心希望事件到此而止,讓需要安寧的人得到安寧,也讓評論界更好關注其他的重要議題。
人人都是太史公
1969年的聖誕節假期裏,筆者拿到進大學第一個學期的成績,覺得自己有實力挑戰歷史系的一門理論課:十九世紀思想史。授此課的老師有名「殺人王」,口碑兩極化,教室裏的書桌上刻寫着罵他的粗言穢語特別多,女同學卻覺得他很性感;筆者不知天高地厚,卻也不敢怠慢,假期裏的某一天特地跑到他的辦公室裏拿了閱讀清單,然後開動機器偷步。怎料,冬學期開學不兩周,便已經嚴重跟不上進度,於是又跑去找老師,求救。老師問我:「How fast can you read?」我沒量度過不知道,老師於是讓我看一頁書,我一面看書他一面看腕表;還未及看到一半,老師就叫停:Drop the course. 轟的一聲,我那年輕人的自信心和面子同時崩潰,臉紅耳赤敗犬一樣走了。
不過,那兩個星期讀過的材料,印象卻特別深刻,特別是其中的一篇歷史學(historiography)經典論文:Carl L. Becker於1935年美國歷史學會年會上的會長演講詞Everyman His Own Historian。歷史學的重點不是具體的歷史,所研究的問題包括:歷史是怎樣寫成的?個別歷史家、某個時代裏的大多數歷史家所寫的歷史,後面是什麼性質的歷史觀?同一歷史事件有哪些不同的寫法?如何從新的觀點再審視過去寫成的歷史?等等。推到前沿,這門學問便與哲學交接:什麼是歷史真理?人能夠認識到多少歷史真理?什麼是歷史意義?歷史有意義嗎?歷史意義是永恆的嗎?
對這些問題的不同答案,讓歷史學分成不同派別。在Becker以前,比較主流的歷史觀就是所謂的「科學的歷史觀」,認為歷史就好比一門考古科學,發掘出的歷史事實多了,歷史的真相和意義就自然浮現。「科學的」一詞,十九世紀的社會、人文學家特別喜歡,認為一切學問都像自然科學那樣講永恆規律,而且那些規律是可以由人正確掌握的;馬克思、恩格斯因此把自己的社會政治理論名為「科學的社會主義」。到了Becker那一輩,少了科學主義的雄心壯志,認為人不一定能夠做到像掌握科學那樣看到永恆、普遍的歷史真相,每一個時代裏的人都只能按時代的特徵和局限重新理解歷史,讓歷史在一段包含當下的很有限的時空裏提供一點行為的指導意義,就差不多了。這個歷史觀,一般稱作「歷史的相對主義」。那是實用主義比較強的歷史觀。這個理論的輪廓,就是Becker在上述演講詞裏界定的。Becker講得十分生動有趣,完全不是乾巴巴像筆者這樣一知半解「講理論」,而且記錄下來變成文字之後,竟成為優雅文體的典範!【註3】
令筆者想起Becker的「歷史的相對主義」,是因為看了《立場新聞》最近完成的專題深入報道系列「五代學苑人」(五篇採訪加前言後記一共七篇文章),並想在此向讀者推介。【註4】
如所周知,《學苑》因為去年初出版了「香港民族論」系列文章,後來更成書付梓出版,招致在今年立會的《施政報告》宣讀時段裏「被警惕」。《立場新聞》編者眼利,從小小《學苑》的四十年來變化看出時代、世代的更替,組織了該系列採訪,寫成的報道,內容非常豐富,不僅值得細讀,還帶引出「歷史為何如此」、「誰是歷史的主體」、「歷史往何處去」等很根本的思考題。報道本身就是一批很有價值的歷史材料,而所報道的一段歷史是活的歷史,還在延續、發展。
系列採訪文章的數字排序不反映五代學苑人登上歷史舞台的時序。按上莊年份算,報道中的第一代學苑人的代表是程翔先生,最後一代的代表則是現屆的袁源隆和去屆的梁繼平,之間相差四十餘年,即近乎兩個人口世代了。論政治立場,應該都是支持「爭取民主、守護香港」的,在去年的社運裏一同站在人大常委8.31方案的對立面。不過再細分的話,便有分歧;程表明是「大中華」,袁、梁則傾向「本土」。學苑五代有此首尾分歧,筆者倒從中看出一個更大範圍裏溝通的契機。
社運裏頭,「大中華」與「本土」兩派之間,可謂分歧很小、嫌隙很大。按筆者的一貫理論,有分歧不一定不好,在初階段彼此矛盾還會相當激烈,看似水火不相容。那麼,《立場新聞》何不安排一個由第一代與第五代學苑人牽頭的兩派「華山論劍」、深切對話呢?在一系列歷史、現實與未來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議題上對流、交鋒,把記錄整理出來之後,應該又是一批很好的反映歷史時代差異的材料。
「歷史」、「學生學歷史」,數月來已經成為城中敏感政治話題。迫切需要的,是一種從非政治眼界去觀察政治問題和政治發展的公民習慣。《立場新聞》在這方面開了一個很好的頭。
【利益申報】筆者是《立場新聞》的一個義務非執董。
氣短集.之五十六
《信報》特約評論員
【註1】見Posner的Economic Analysis of Law,1986年第3版第171頁(這是一個比較舊的版本)。
【註2】關於consequential damages的分析,可參考Posner的書的第114-115頁。
【註3】Carl L. Becker, Everyman His Own Historian, 1935年美國歷史學會年會上的會長演講詞︰http://www.historians.org/about- ... esses/carl-l-becker。此文的一篇參考閱讀:http://www.history.ucsb.edu/facu ... BeckerHistTeach.pdf。
【註4】「五代學苑人」系列文章可以從這裏開始點擊:https://www.thestandnews.com/undergr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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