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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

金庸的婚姻:被第一任夫人背叛对不起第二任夫人_金羊网文化

 

金庸的婚姻:被第一任夫人背叛对不起第二任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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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青网  发表时间:2013-10-10 08:34

核心提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金庸脸带愧色地说:“我对不起朱玫……”他对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说过:“我作为丈夫并不很成功,因为我离过婚,跟我离婚的太太有一位,我心里感觉对不起她,她现在过世了,我很难过。”

  金庸和第二任夫人朱玫曾一起开创事业 来源:北青网

本文摘自北青网 作者:傅国涌 原题为:金庸的三次婚姻

金庸的第一任妻子叫杜冶芬,他们的爱情萌芽于1947年的杭州,那时他在《东南日报》工作,因主编幽默副刊而与杜冶芬的弟弟杜冶秋认识。杜家父亲在上海行医,母亲喜欢清静,用八根金条在杭州买了所庭院大宅,平时与女儿一起住在杭州,杜冶秋则跟着父亲在上海上学,假期才来杭州。

一天,他编的《咪咪博士答客问》栏目有这样一个问题:“买鸭子时需要什么特征才好吃?”“咪咪博士”回答:“颈部坚挺结实表示鲜活,羽毛丰盛浓厚,必定肥瘦均匀。”少年杜冶秋不以为然,写了一封信去“商榷”(或说抬杠):“咪咪博士先生,你说鸭子的羽毛一定要浓密才好吃,那么请问:南京板鸭一根毛都没有,怎么竟那么好吃?”“咪咪博士”回信:“阁下所言甚是,想来一定是个非常有趣的孩子,颇想能得见一面,亲谈一番。”杜冶秋回信:“天天有空,欢迎光临。”

金庸在一个星期天下午登门拜访,邂逅了十七岁的杜家小姐杜冶芬。第二天,他再度登门,送去几张戏票,盛情邀请杜家一起去众安桥的东南日报社楼上观赏郭沫若编剧的《孔雀胆》。之后杜冶秋和父亲回上海去了,他却成了杜家常客,与情窦初开的杜小姐双双坠入爱河。

1948年3月,《大公报》要派他到香港工作,他不是很乐意,写信到杭州,征求杜冶芬的意见,她的答复是短期可以,时间长了不肯,所以报馆高层同意他的要求:只去半年。赴港前他去了两次杭州。3月27日,杜冶芬送他到上海,替他整理行李,送他上飞机。临别前交代他一句话:“我们每人每天做祷告一次,不要忘了说,但愿你早日回到上海。”

据说,当年10月他们在上海举办了婚礼,许君远是证婚人。

杜冶芬随他去了香港。他在《大公报》、《新晚报》时的老同事、上司罗孚记得,他们那时住在摩里臣山道,附近不远就是杜老志道和杜老志舞厅,所以有人就开玩笑给这位杜姑娘起了个外号,叫她“杜老志”。

金庸曾以“林欢”的笔名写影评、编剧本,这个笔名的来历,他本人没有作过任何说明。杜冶秋说,“林”是因为他们夫妇两人的姓氏“查”和“杜”中都有一个“木”字,双“木”成“林”,而“欢”是他们当时男欢女爱、生活幸福的写照。杜冶芬在香港的几年,他忙于工作,没时间陪她,她一个人在家寂寞无聊,生活过得不愉快。最后她独自回了大陆,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罗孚说她在长城电影公司担任过场记,后来不知怎么,两人分了手。她一个人回杭州去了。金庸在《大公报》的其他同事说,“杜冶芬是杭州人,不懂粤语,在香港感到生活苦闷,加上当时查良镛收入不多,她在吃不了苦的情况下,离开查良镛。”74岁时回忆这段不愉快的婚姻,金庸依然眼含泪光地说:“是她背叛了我。”

金庸自认是个感情重于理性的人,他对记者说:“我是离过婚。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她很爱我,我很爱她。但事后离了婚,你问我后悔不后悔,我说不后悔。因为在当时条件下,大家好真心真意的。事后变故,大家没办法知道。”

他们没有子女。杜冶秋回忆:“有些报纸说查、杜分离是因为查欲求职‘外交官’遭妻子反对,迫不得已才分手的,实际上是无稽之谈。”他认为:“后来离婚的主要原因,恐怕还是‘爱尚且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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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玫与他患难与共,成为最早、也是唯一的女记者

金庸的第二任妻子叫朱玫(又名璐茜),新闻记者出身,美丽能干,懂英语,比他年轻11岁。他们相恋时,他还在《大公报》。当时的同事高学逵的小孩子高洁还是个小学生,一次报馆同仁郊游沙田“丽园”,目睹这位“查叔叔”带了一位文静窈窕的女朋友。“朱漆九曲桥畔,相依相偎。我们还是头一次见识什么叫热恋呢。”

他们的大儿子查传侠出生之后,也正是《明报》草创之际,备尝艰辛,朱玫与他患难与共,成为最早、也是唯一的女记者。那确实是一段令人难忘的相濡以沫的历史。《明报月刊》初创时期,他全力以赴,日夜忙个不停,那时他们已有二男二女,朱玫除了照顾孩子,每天还要给他送饭。

1968年的《明报》编辑会议记录表明,朱玫常以“查太”身份出席,有时称“查社长夫妇”,有时“查社长、查太”。《华人夜报》创刊,她担任社长,之后还是《明报晚报》的采访主任。

1976年1月《明报月刊》十周年,金庸写下《“明月”十年共此时》,回忆“明月”初创,“我妻朱玫每天从九龙家里煮了饭,送到香港来给我吃。”笔下充满温情。此时,《明报》已稳居香港大报地位,《明报》王国颇具规模,他们的婚姻却出现了裂痕,最终走向离婚。朱玫很能干,对工作很认真,甚至有点固执,两人时常因为工作大吵,或许伤了查的自尊心,于是出现了婚外情。

当时《明报》的社址,是设在北角英皇道。金庸在报馆做得累了,就常去附近的一间餐厅饮杯咖啡,提一提神,松弛一下筋骨。这间餐厅就在北角丽池附近,金庸每日都会“到此一游”,是餐厅的熟客兼老主顾。

一日,金庸又去这间餐厅喝咖啡,突然有位年轻貌美的女侍应趋前,问他是不是金庸,他说是,大家就闲聊了数句。结账时,金庸额外给这位女侍应十元小费。这位女侍受宠若惊,因为当时物价,十元是一个不小数目,女侍应立即截住金庸,要将十元还给他。

女侍应说,金庸是文人,靠写稿为生,赚钱是相当辛苦的,所以那十元小费,她一定不会要。金庸听罢,满心欢喜,因为想不到这位女侍应年纪轻轻,却说出这番话来。之后他们就交了朋友。

想不到这十元小费,影响力这么惊人,不但缔造了金庸另一段情缘、另一段婚姻,亦改变了金庸与妻子朱玫的一段夫妻情。

据闻金庸与这位女侍应,感情发展一日千里,其后更在跑马地共筑“爱巢”。

朱玫最初还蒙在鼓里,后来却从一些蛛丝马迹中,发现丈夫有外遇。金庸习惯每晚返《明报》写社评,但有段时间却甚少出现报馆。只是叫一位后生,将他写好的稿送去《明报》编辑部。

朱玫发现此事,就追问这位后生去哪里取稿。后生见无法隐瞒,便和盘托出,表示金庸叫他去跑马地取稿。于是朱玫叫这名后生带她去跑马地,终于发现了这个“秘密”。

林乐怡最喜欢《白马啸西风》,“因为她觉得很伤感”

有传说指是金庸主动提出离婚,但朱玫也提出两大离婚条件,才肯答应跟金庸离婚:一是金庸付一笔钱作为补偿;二是该女侍应要去扎输卵管,才可与金庸结婚。

朱玫要这位女侍应扎输卵管,是为她的孩子着想。因为朱玫跟金庸已生了数名子女,若女侍应又有孩子,她的子女一定会被忽视,所以金庸与女侍应,一定不能有孩子。

据说金庸答应了这两个条件,之后便与朱玫正式离婚。

老同事罗孚说,“朱玫协助他创业,尽了很大的力。她人很能干,帮他做了很多事情。跟他到底怎么回事,我们就不是很清楚。”“他与朱玫离婚,得不到好朋友们的谅解。”

朱玫在孤独和凄凉中度过后半生,有时会到英国去住,据说那里有她的亲戚。1995年前后有人看见她在港岛铜锣湾的街边卖手袋。有人告诉金庸,他表示不至于。他说,“我一直想接近她,想帮助她,她拒绝,她不愿意见我。我叫儿子去照顾她,她也不愿意见到,她情愿独立。”

1998年11月8日,她因肺痨菌扩散病故于香港湾仔律敦治医院,享年六十三岁,身后还有相当多的财产留给了子女。而替她拿死亡证的,既不是她的前夫,也不是她的儿女,竟然是医院的员工。晚境之凄凉令人唏嘘,与金庸晚年的风光更是构成了巨大的反差。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金庸脸带愧色地说:“我对不起朱玫……”他对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说过:“我作为丈夫并不很成功,因为我离过婚,跟我离婚的太太有一位,我心里感觉对不起她,她现在过世了,我很难过。”

能与亿万富豪金庸白头偕老的女子叫林乐怡(洋名叫阿May),即金庸的第三任也是现任妻子。她认识金庸时才十六岁,比金庸小二十多岁。他们俩是在扎角丽池一间酒店里擦出爱的火花的。

在《明报》女编辑欧阳碧的印象中,阿May很直爽,没有老板太太那种骄横和颐指气使。有一次她到七楼的老板办公室,阿May也在,两人正在谈论去英国旅行的事,金庸交代了一句,有事先出去了,这时阿May竟跟她说:“我说去伦敦应该去看看朱玫,他不愿意。人家其实人挺好的,都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口气中带着一些埋怨。现任妻子不满丈夫不去看前妻,这样的事她还是第一次见识。她认为这只能说明阿May性格爽朗,毫无心机。

记者问及金庸和现任太太林乐怡“怎样维系良好的夫妻关系”,他坦言:“也没什么。平时她什么都很迁就我,到她发脾气时,我便忍住不回嘴。跟她的关系不算特别成功,又不算很失败,和普通夫妻一样啦。”他说林乐怡最喜欢他的作品《白马啸西风》,“因为她觉得很伤感。女人感情都比较丰富。”

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

金庸饮食之吓煞人香_仗剑天涯_天涯论坛

 

金庸饮食之吓煞人香

楼主:南鸽子 时间:2011-12-27 18:05:00 点击:589 回复:12

美食之享,色、香、味、形之外,美名亦不无小助。提及金庸美食的美名,往往推崇“二十四桥明月夜”、“玉笛谁家听落梅”以及“好逑汤”等等的雅致。而余心不喜,以为“雅得这样俗。”而汤名“好逑汤”或是“君子美人汤”对老饕洪七公来说,并无二致。反不如炒白菜哪,蒸豆腐哪,炖鸡蛋哪,白切肉哪”之类令其食指大动——“愈是在最平常的菜肴之中,愈能显出奇妙功夫,这道理与武学一般,能在平淡之中现神奇,才说得上是大宗匠的手段。”
  黄蓉未必不明白这个道理,不过初次相见时,不炫奇则不能引洪七公注目,而相处既久,则需要显出深厚手段。老钱论诗云:诗之情韵气脉须厚实,如刀之有背也,而思理语意必须锐易,如刀之有锋也。锋不利,则不能入物;背不厚,则其入物也不深。
  文章菜肴,道理相通。黄蓉的“玉笛谁家听落梅”和“好逑汤”则如刀锋,“炒白菜”“炖鸡蛋”则是刀背。锐意而兼厚实,真是大宗匠手段,难怪能折服洪七公这章刁嘴。
  愚以为,金庸小说中饮食佳名,无过“吓煞人香”者。《天龙八部》第十一回提到
  这珠状茶叶是太湖附近山峰的特产,后世称为“碧螺春”,北宋之时还未有这雅致名称,本地人叫做“吓煞人香”。
  宋代茶以“团龙”为贵,炮制要加香料,饮时需要煎煮。“吓煞人香”这样的散茶,自然属于“非主流”了,座中江湖人士,虽然见多识广,也不认得,不免疑心有毒,白白忍饥挨饿。
  据《东坡诗话》:
  东坡在黄州,有何秀才馈送油果,食之甚美。问:“何名?”何曰:“无名。”问:“为甚酥?”何笑曰:“即名为甚酥可也。”东坡不能饮,有潘长官送以薄酒。东坡食之甚淡,笑谓潘曰:“此酒错着水也。” 一日,油果食尽,酒尚有馀。戏作一诗,以寄何生曰:畅饮花前百事无,腰间惟系一葫芦。满倾潘子错着水,更乞何郎为甚酥。
  “吓煞人香”与“为甚酥”“错着水”的取名方式一脉相承,均是径以食客第一感官命名饮食,恰合了宋代风流。金庸使“吓煞人香”身处宋代,正是相得益彰。
  后来据说是乾隆认为“吓煞人香”太土,赐名“碧螺春”。煮鹤焚琴点金成铁,煞风景事莫过于此。不过乾隆也是个“箭垛式”人物,多少煞风景事都栽在他头上,也不欠这一桩,这黑锅切让他背了吧。

金庸饮食之吓煞人香_仗剑天涯_天涯论坛

刘国重的金庸和他们的《笑傲江湖》

楼主:南鸽子 时间:2011-12-26 16:02:00 点击:1628 回复:61

刘国重的金庸帖是仗剑一道独特的风景。有人爱其分析金书的深刻,有人恨其鼓吹金庸的谄媚,有人怒其不忘WG的唠叨。同为金迷,自然对刘老师多认同感,即便不能完全赞同他的观点,也可给予理解之同情。
  一、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
  60后、70后看金庸,在情感上与80后、90后、00后是有差别的。对后者来说,金庸小说不过是和《格林童话》、《读者文摘》一样,普通课外读物而已。可60后、70后的金庸小说,却曾经是“禁书”。在地下党接头式的传阅中,建立了多少革命友谊,在“围剿”与“反围剿”的斗智斗勇中,出现了多少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金庸书迷,未尝以环境严苛而放弃。
  俄而,武禁稍弛。梁公自当奉为正朔,金庸略为陪宾,与一干怪力乱神一起,供“批判性阅读”。金庸书迷,未尝因世态炎凉而改弦易张。
  直至大浪淘沙,真金不灭。金庸声名日盛,渐渐为武侠领袖,渐渐厕身文苑,金迷实与有力焉。故而60后、70后金迷于金书可谓“识英雄于风尘草泽之中,相骐骥于牝牡骊黄以外”矣!而能否“俟诸后世,其论不刊”,则须金迷再接再厉。
  所以,刘国重对金庸的鼓吹就可以理解了。
  以金庸和高阳对比,尚锱铢相称。金庸钱钟书并论,则未免有高攀之嫌,然老钱自己尚以为“文人慧悟逾于学士穷研”,抛开学问不谈,只以小说论之,老钱必不以为忤也。至于论金庸国学,实“风马牛不相及”,金庸有很多“杂学”,与国学沾边的十无一二,此一二中称得上“精”的,更微乎其微。小说家自有其创作之长,与人拼“学”,则是舍长用短,大不智也。
  刘兄最荒唐的莫过于合论金庸古龙。古迷砖头固然高叠,金迷心里也未必痛快。以江南六怪劝黄药师的帖子驳之,再恰当不过:
  前辈当世高人,唯可与王重阳王真人争先赌胜,岂能纡尊自降,与后辈较一日之短长耶?昔蔺相如让路以避廉颇,千古传为盛事。盖豪杰之士,胸襟如海,鸡虫之争,非不能为,自不屑为也。
  对各种反面意见,刘兄反应略同偶像金庸——“八风不动,我自然做不到”。金庸“巴不得动”之种种,南呆已具言之,详见《[读金庸小说札记](三六)“八风不动”》。刘老兄驳王朔、驳易中天、驳袁良骏,“巴不得动”之风,亦可略窥一斑。虽然私心回护,在粉丝为应有之义,但睚眦必报,于君子则有伤hold。望老刘淡定~~~~~~

文化四大俗 王朔:我看金庸--读书--人民网

文化四大俗  王朔:我看金庸

2007年03月14日16:53

  这些年来,四大天王,成龙电影,琼瑶电视剧和金庸小说,可说是四大俗。
  初读金庸是一次很糟糕的体验:情节重复,行文口罗嗦,永远是见面就打架,一句话能说清楚的偏不说清楚,而且谁也干不掉谁,一到要出人命的时候,就从天上掉下来一个挡横儿的,全部人物都有一些胡乱的深仇大恨,整个故事情节就靠这个推动着。
  我认为金庸很不高明地虚构了一群中国人的形象,于某种程度上代替了中国人的真实形象,给了世界一个很大的误会。
  你可以不关心,不喜欢,不推崇,但你不会不知道八九十年代中国文坛上存在着金庸和王朔这两个人。作为极具特色的重量级人物,他们极具特色的文学作品和据此改编的大量影视,无疑对文坛内外几代青年深具影响力。
  但偏偏,王朔对金庸作品颇有异议,不吐不快,这无疑在文坛内外投下一枚重磅炸弹。本刊刊出此文,无意哗众取宠,或厚此薄彼。因为一:挑战金庸,前无来者。正如文学的植物园里,既有鲜花香草,也有嶙峋怪石。作为文学批评,只要自圆其说,言之成理,童言无忌,但说无妨;二:和声构成交响,斑斓组合繁华。日益沉寂的文坛需要强音。如因此文引起广泛文学讨论,乃至重振文学声威,是价值所在。
  ――编者
  金庸的东西我原来没看过,只知道那是一个住在香港写武侠的浙江人。按我过去傻傲傻傲的观念,港台作家的东西都是不入流的,他们的作品只有两大宗:言情和武侠,一个滥情幼稚,一个胡编乱造。尤其是武侠,本是旧小说一种,80年代新思潮风起云涌,人人惟恐不前卫,看那个有如穿缅裆裤戴瓜皮帽,自己先觉得跌份。那时我看人是有个尺子的,谁读琼瑶金庸谁就叫没品位,一概看不起。琼瑶是牢牢钉在低幼的刻度上,她的拥戴者一直没超出中学年龄,说起喜欢的话也是嫩声嫩气,也就是一帮歌迷捍卫自己的偶像。她是有后来者的,大陆港台大批小女人出道,把她那一套发扬光大。现在那些玩情调的女人说起琼瑶都撇嘴,全改张爱玲了。
  金庸可不一样,读的人越来越多,评价越来越多,有好事者还拉下茅盾添上他,把他列为七大师之一,两方面发生了一些口角。像每个偏执自大的人一样,我也对发生在新闻纸上的评论不屑一顾,只重视周围小圈子朋友的判断,并不在乎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公众名声。他们中已然有了一些金庸爱好者。有一个人对我说:金庸小说的文字有一种速度感,这是他读其他作家作品感受不到的。有一个人讲:金庸的武侠对人物的塑造是有别于旧武侠的,像韦小宝、段誉这等人物在旧武侠中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近于现代小说中的“反英雄”。更多的人出差带着一套金庸,晚上睡不着就看,第二天眉飞色舞与同好聊个没完,言谈之中也带出一二武术招数,俨然两大高手切磋武学,遇到我们这种金庸盲便讪讪笑道:看个热闹,换换脑子。接着往往也要再三相劝:你也看看你也看看,没那么差。被人劝的次数多了,我也犹豫,要不就找来看看,万一好呢,也别错过去。第一次读金庸的书,书名字还真给忘了,很厚的一本书读了一天实在读不下去,不到一半撂下了。那些故事和人物今天我也想不起来了,只留下一个印象,情节重复,行文口罗嗦,永远是见面就打架,一句话能说清楚的偏不说清楚,而且谁也干不掉谁,一到要出人命的时候,就从天下掉下来一个挡横儿的,全部人物都有一些胡乱的深仇大恨,整个故事情节就靠这个推动着。这有什么新鲜的?中国那些旧小说,不论是演义还是色情,都是这个路数,说到底就是个因果报应。初读金庸是一次很糟糕的体验,开始怀疑起那些原本觉得挺高挺有卤的朋友的眼光,这要是好东西,只能说他们是睁睛瞎了。有时不经意露出这怀疑,朋友反唇相讥:你才看半本,没有发言权。

再读金庸就是《天龙八部》电视剧播得昏天黑地的时候。无聊的晚上也看了几眼,尽管很难容忍从服装到道具到场景到打斗动作的糊弄和得过且过,有几天还是被剧情带着走了。金庸迷们也不满,说比小说差远了。电视剧糟蹋原作是有传统的,这话我也就信了,看到书店摆着这套书就买了,准备认真学习一下,别老让人说没看过人家东西就乱说话。
  这套书是7本,捏着鼻子看完了第一本,第二本怎么努也看不动了,一道菜的好坏不必全吃完才能说吧?我得说这金庸师傅做的饭以我的口味论都算是没熟,而且选料不新鲜,什么什么都透着一股子搁坏了哈喇味儿。除了他,我没见一个人敢这么跟自己对付的,上一本怎么,下一本还这么写,想必是用了心,写小说能犯的臭全犯到了。什么速度感,就是无一句不是现成的套话,三言两语就开打,用密集的动作性场面使你忽略文字,或者说文字通通作废,只起一个临摹画面的作用。他是真好意思从别人的作品中拿人物,一个段誉为何不叫贾宝玉?若说老金还有什么创意,那就是把这情种活活写讨厌了,见一女的就是妹妹,一张嘴就惹祸。幸亏他前边还有个《水浒》,可以让他按着一百单八将的性格往他笔下那些妖魔鬼怪身上贴标签。这老金也是一根筋,按图索骥,开场人物是什么脾气,以后永远都那样,小胡同赶猪直来直去,正的邪的最后一齐皈依佛门,认识上有一提高,这是人物吗?这是画片。
  就《天龙八部》说,老金从语言到立意基本没脱旧白话小说的俗套。老金大约也是无奈,无论是浙江话还是广东话都入不了文字,只好使死文字做文章,这就限制了他的语言资源,说是白话文,其实等同于文言文。按说浙江人尽是河南人,广东话也通古汉语,不至于文字上一无可为。
  中国旧小说大都有一个鲜明的主题,那就是以道德的名义杀人,在弘法的幌子下诲淫诲盗,这在金庸的小说中也看得很明显。金庸笔下的侠与其说是武术家不如说是罪犯,每一门派即为一伙匪帮。他们为私人恩怨互相仇杀倒也罢了,最不能忍受的是给他们暴行戴上大帽子,好像私刑杀人这种事也有正义非正义之分,为了正义哪怕血流成河。金先生大约是纯为娱乐大众写的这类读物,若要你负起教化民众的大任你一定不肯,那又何必往一些角色脸上苦苦贴金?以你笔下那些人的小心眼儿,不扯千秋大义家国之恨他们也打得起来。可能是我不懂,渴望正义也是大众娱乐的目的之一,但我觉得,扯淡就是扯淡,非要扯出个大原则,最恶心。
  我不相信金庸笔下的那些人物在人类中真实存在过,我指的是这些人物身上的人性那一部分。什么小说,通俗的、纯的都是人类自身的写照,荒诞也是因为人的荒诞在先,总要源自人体的一部分真实,也许是梦魇,也许是幻想,也许是病态,可能费解,但决不是空穴来风。只有一种小说跟这都不挨边,那就是坏小说,面儿上看着别提多实了,骨子里完全是牵线术,跟着作者的主观意图跑,什么不合理的事只要情节需要就硬干,说起来有名有姓,可一点人味儿没有。

 我一直生活在中国人之间,我也不认为中国人有什么特别的人种气质和超于世界各国人民的爱恨情仇,都是人,至多有一些风俗习惯的讲究。在金庸小说中我确实看到了一些跟我们不一样的人,那么狭隘,粗野,视听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有严重障碍,差不多都不可理喻,无法无天,精神世界几乎没有容量,只能认知眼前的一丁点儿人和事,所有行动近乎简单的条件反射,一句话,我认不出他们是谁。读他的书我没有产生任何有关人、人群的联想,有如在看一堆机器人作业,边读边问自己:这可能吗?这哥们儿写东西也太不过脑子了!一个那么大岁数的人,混了一辈子,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莫非写武侠就可以这么乱来?
  我认为金庸很不高明地虚构了一群中国人的形象,这群人通过他的电影电视剧的广泛播映,于某种程度上代替了中国人的真实形象,给了世界一个很大的误会,以为这就是中国人本来的面目。都说张艺谋的电影歪曲了中国人的形象,我看真正子虚乌有的是金庸,会些拳脚,有意见就把人往死里打,这不是热血男儿,也与浩然正气无关,这是野生动物。
  我尽最大善意理解这件事也只能想到:金庸能卖,全在于大伙活得太累,很多人活得还有些窝囊,所以愿意暂时停停脑子,做一把文字头部按摩。再一条,中国小说的通俗部确实太不发达,除了老金的武侠,其他悬疑、科幻、恐怖、言情都不值一提。通俗小说还应该说是小说家族的主食,馒头米饭那一类,顿顿得吃。金庸可算是“金馒头”了,一蒸一屉,十四屉,饭量再大也能混个饱。
  这些年来,四大天王,成龙电影,琼瑶电视剧和金庸小说,可说是四大俗。并不是我不俗,只是不是这么个俗法。我们有过自己的趣味,也有四大支柱:新时期文学,摇滚,北京电影学院的几代师生和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的十年。创作现在都萎缩了,在流行趣味上可说是全盘沦陷。这个问题出在哪儿,我不知道。也许在中国旧的、天真的、自我神话的东西就是比别的什么都有生命力。
  中国资产阶级所能产生的艺术基本上都是腐朽的,他们可以学习最新的,但精神世界永远浸泡、沉醉在过去的繁华旧梦之中。上述四大俗天天都在证明这一点。我们自己的那些艺术家呢,莫非他们也在努力证明他们都是短命的?有时,我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进化论。
     中国青年报 1999年11月1日

文化四大俗  王朔:我看金庸--读书--人民网

余杰: 金庸的伪善和妥协

2011年8月5日18:48 中国新闻网  我要参与(245)

王朔骂金庸,已经是江湖上的一件陈年旧事了。其实,当初王朔骂的不是金庸,而是金庸的小说。两个小说家对小说的特质具有截然不同的观念和体认,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作为一名金庸小说的热爱者,我对王朔的看法不以为然。但是,我紧接著却要声明:我喜欢金庸的小说,而不喜欢金庸本人。我不同意古人所说的"文如其人",在我看来,"人"和"文"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分开的。当然,金庸的小说是商业社会"文化工业"的产物,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读物(最初它就是在报纸上连载的),我们没有必要把它捧到云霄之上,也没有必要给它扣上诸如"祸国殃民"、"破坏法治"、"毒害青年"之类的大帽子。

早在王朔批评金庸小说之前,李敖就猛烈批评过金庸的伪善。王朔评论的是金庸的小说,李敖评论的却是金庸的为人。李敖认为,金庸拥有数亿资产,却极少参与资助慈善和教育事业。一边是一毛不拔,一边却又自称是虔诚的佛教徒。在与日本学者池田大作对话时,金庸大谈"仁爱"、"慈悲"、"善行"云云,佛学修为俨然博大精深。李敖反问说:佛学讲究"四大皆空",金庸是否能够"放下"自己的财产呢?金大侠如此"脱节"的言行不是伪善又是什么?

我部分同意李敖的批评。尽管《圣经》中也说过,富人要进天堂,比骆驼走进针眼还要难,但我认为富裕并非就是罪恶。笼统地说富人都是坏人、穷人都是好人,或者采取相反的判断标准,都是相当危险的。富人乐善好施当然是好人,值得尊重和表彰。比如捐资兴办哈佛大学的哈佛、创办卡耐基基金会的卡耐基和许诺死后要将绝大部分财产捐出的比尔·盖茨,他们都是了不起的富翁。倘若富人是葛朗太式的守财奴,一心钻到钱眼里,但只要他们的钱是合法赚到的,我们可以不喜欢这种人,却不能拿著道德高线去指责他们。然而,我不能接受的是这样的一种富人:既要谈论"慈悲"和"仁爱"这些词语、占据道德制高点,却又对贫弱者视而不见,这不是伪善又是什么呢?

金庸的"第一身份",与其说是才华横溢、国学渊博的文人,不如说更是成功的商人。无论是写作武侠小说,还是创办《明报》等媒体;无论是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人,还是担任北大的名誉教授和浙江大学文学院的院长,金庸一切行为都是从商人的准则出发,谋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只身来到香港半个世纪,金庸就打下了自己的天下,成为香港的顶尖富豪之一,他的成功自有其"见机行事"的独特眼光。

最近,金庸与三联出版社的合作终至"缘尽"。据三联出版社的编辑透露,当原有协议需要续签时,金庸突然提出要大幅提高版税、每年必须达到一定印数等诸多要求。这些要求超过了三联出版社的承受力。双方几经磋商依然没有达成共识,只好终止协议,数年的合作终于走到了尽头。尽管三联出版社对于在大陆推广金庸小说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金庸却翻脸无情,让编辑们感到寒心。这件事情又让我想起了前两年发生的"金庸小说点评本"事件。事前,金庸同意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其小说的"点评本",由著名学者冯其庸、严家炎等人担纲点评。然而,该书刚刚问世,金庸却突然收回承诺,提出要状告出版社"侵权"。一个作家敢于、并善于维护自己作品的知识产权,当然是一种值得赞赏的品质。我并不认为金庸与出版社之间的"斤斤计较"有什么不对,但是,如果他真的是"斤斤计较"的话,就应当在各个方面都贯彻到底。让我大跌眼镜的另一个事实是:当三年前中央电视台提出要拍摄电视连续剧《笑傲江湖》的时候,一向精明的金庸突然之间却变得无比慷慨大方--他宣布,只是象征性地索取一元钱人民币的改编费。对此,央视大喜过望,乃用黄金制作一个牌匾,里面镶嵌了一元人民币作为礼物赠送金庸,以感谢金大侠的"侠义心肠"。然而,我却对金庸的这一举动感到不可思议:出版社的数十万稿费他分文不让,而央视的数百万改编费他却只取一文,这不是明显的"杀贫济富"吗?央视本来就依靠其垄断地位获取了巨大的社会财富,它又不是希望工程、烛光工程等慈善和教育项目,需要香港富豪们来慷慨解囊。固然,作家有随心所欲得处理自己作品的权利,但是我不禁要问:如此赤裸裸地向央视攀亲、献媚,金大侠难道不怕江湖上的各大门派笑话吗?

央视拍摄的《笑傲江湖》播放之后,观众骂声如潮,网络上将其形容为"瞎熬浆糊"。"金迷"们都想听听金庸本人的评说。那么,金庸说了些什么呢?一开始,他对央视的版本大加赞赏,公开表示"这是由我的小说拍成的电视连续剧中最成功的一部"、"拍得美伦美奂"。当该片收视不佳、骂声渐起时,他的态度逐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央视的《对话》节目中,他故意回避直接评论片子的好坏,而是轻描淡写地说,剧组人员非常敬业、不打扑克云云。真是世外高人,话中有话。不是聪明人还觉察不到他态度的变化 --"敬业"和"不打扑克"的背后,可能是弱智和愚蠢。再后来,当观众骂声不绝乃至情绪激昂的时候,金庸也开始加入其中,回应那些"原教旨主义"的"金迷"们的厚爱。金庸向记者表示:此前基本上没有看过片子,后来才发现编导改编太过,电视剧已经失去了原著的本色。他由赞赏者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诉苦者。金大侠还真会紧跟形势,像变色龙一样让自己永远保持"正确"和"光荣"。

金庸在现实生活中有伪善的一面,在文学创作中又深味妥协之道。在北大召开的一次金庸小说国际研讨会上,金庸向记者们表示,他是一个"女性崇拜者",他认为女性代表著人类社会中最美好的那一部分。金庸的这一观点获得了在场的若干北大美丽的女学生经久不息的掌声。然而,金庸的这一"表态"多少显得"言不由衷"。因为在他的小说中,从来都是多名美丽而聪明的女性追求一个男性英雄,后来甚至以"一夫多妻"的"完美"结局而告终--就连卑劣不堪的韦小宝也"抱得众女归",享尽人间春色。无论怎样出色的女性,在小说中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男性的附庸--就连聪慧无双的黄蓉,最后也成了郭靖的影子。这一褒一贬的错位又如何解释呢?

对此,文学批评家王彬彬在《文坛三户》中有这样一段精彩之论:"武侠小说总要写作为主人公的大侠被一大堆外美内秀的卓越女性所爱慕、所追逐,正是为了迎合大众心理。这里,仍然是商业文化的铁则在起作用。金庸既'很崇拜女性',又明白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多男追一女,却在小说中屡屡写多女追一男,其中原因,也只能从商业文化的角度做出解释。……与其说'一男多女'模式表现了金庸对女性的轻蔑,不如说表现了金庸对商业文化模式的屈服。"虽然我并不同意王彬彬对金庸小说的全部的论述,但我认可他的这一观点。金庸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男权心态,不惜扭曲自己内心深处对女性的尊重和怜爱,而将作品中的女性定格为男权文化的玩偶。他没有忠于自己的内心。

古往今来,那些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和艺术家,必然都要挑战自己所处时代的陈规陋习,这种挑战有可能失去广大的读者、有可能招致广泛的批评,但是其价值必将随著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呈现出来。那些纯真的天才们,宁愿坚守自己内心真实的感受,而忍受因为"超前"而带来的冷落和凌辱。他们的伟大由历史来决定,而不是由读者的数量来衡量。英国作家拉什迪认为:"一本书的重要性不在于它可以证明作者有写作能力,而在于它体现出来的写作质量。因为有的劣质作品并不缺乏作家个人经历,不缺乏奇特的探险或作家从外面获得的处理主题的想像力。"他特别强调指出,文学的生命就在于冒险:"唯一谈得上冒险的是,当作家为了提升他对现象的思考质量而迫近可能性之边缘时所做的努力。能接近极限,摇撼彼岸,能使艺术家为艺术不敢触动的东西挺而走险的作品应当是好作品。"拉什迪本人进行的就是这样的一种写作,他不惜冒犯原教旨主义者而亡命天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金庸是以商人的"精打细算"开始写作的。金庸深知,只有最中庸的写作才能保持最庞大的读者基数。对他来说,获得商业上的成功比坚持某种文学理念和生命价值更加重要。他不会轻易冒犯读者们的思维定势和文化心态,无论这种思维定势是如何的陈旧不堪、无论这种文化心态是如何的肮脏卑劣。这种妥协使得金庸永远只能是一个优秀的通俗小说作家,而不可能跻身于文学大师之林。

(责任编辑:文娜)

快哉!王朔骂金庸

  • 【作者】北京女人·津津有味:
  • 最近有两位语言大师不约而同开骂中国的知识分子。骂得那叫一个精彩!虽然津津有味也是一介小知识分子,属于被骂之列,但仍忍不住为他们击节喝彩。倒不是鄙人贱,欠骂,而是他们两位不仅骂得有理,而且妙语连珠。骂人骂到这个水平,你不服不行。
    这两位,一位是王朔,一位是李敖。
    王朔模样见老
    先来看王朔怎么骂金庸。
    “我认为金庸的小说犯了很多文学大忌,你不带重复自己的。
    金庸漫画
    “他那就是大众文化,你别花钱请一堆人开会,要把茅盾拉下来,把他补上去,当时有这个背景。北大中文系那人,说鲁迅也是武侠,别胡扯了,睁着眼睛说瞎话,金庸那时候老了,想把自己立为宗师,要进中国文学殿堂,问题是底下抬轿子的人讨厌。
    金庸样子也很牛
    “我认为他不该进,说实在的,他的行文跟贾平凹也差不多,那种文字上我不觉得什么,还把暴力加在民族大义上,我觉得特别胡扯。那些暴力是个人恩怨就个人恩怨,别弄成为了民族杀人,为正义杀人。杀人就不对。一个人为了报仇,重义,重信,我为了重这个信用,我非杀这个人不可。道德原则是有先后顺序的,最基本原则是不能违反的,你不能为了守信去杀人,你是守信了,但是你侵犯了更高的东西了。
    “善恶观是人间的是非观,是利益之争形成的。你争善恶,争是非,你就是凡夫俗子,还聊什么觉悟,就是利益之争,我们别拿这个当英雄来吹了。宣扬这个就是暴力文化,还说什么啊,千万别冒充大师了。
    金庸似乎气不忿
    “我倒不认为谁高谁低,是不同的东西,你是为了挣钱,你挣到钱了吧,别蹬鼻子上脸了。”
    瞧,CCTV肤浅的时髦电视人把金庸捧成文学泰斗,一群被收买的作家把金庸捧成宗师,对此,王朔全不买帐,偏要坚持独立思考,连金庸带胡扯的吹鼓手们一道灭!牛啊。
    骂你金庸,就揭你的短,揭你不可告人的“龌龊”动机。用生动、嘲讽的语言把你个德高望重、万人景仰的金大侠生生描成个为人所不齿的灰老鼠。王朔,果真是毛泽东的好学生,继承了毛氏贬损知识分子的精髓!
    王朔一向很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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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 也看金庸与王朔的对白 本来上网只是看一看国内的一些新闻,没想插嘴这次金庸与王朔以及他们作品的读者之间展开的辩论。但是给人的感觉是这次讨论的热度似乎已经超出了一次简单的争论,而是使人感到有一种“文化辩论“的味道。作为一个也算读过一些书的人,我想也有必要写写自己的一些看法。无论你持什么观点,我想这场争论都是值得人们反思的。 我想金墉与王朔大概都未曾想到过,他们之间的相识是通过这个很戏剧化的事件开始的。争论的起因说起来其实很简单,王朔因为看不惯金庸的作品,于是就发表了自己的一篇 "檄文“。针对他的文章自然会有来自于金庸以及读者的反映。对于他的文章所招致的反应王朔应该是可以部分预料得到的,但会有这么大的反映或这种形式的反映大概是他所没有完全料到的。应该讲,王朔对金庸的批判是属于一般的杂文,有很多杂文写的要远比王朔的杂文来的更为激烈和刺激。但是为什么王朔的这篇杂文会有如此大的轰动效应呢?其实通过这次场辩论我们已经实实在在地看到了中国文坛以至于中国文化的现状。从这点意义上讲,王朔的的这一篇文章写的好。 首先说说这个争论本身。 我想用不着去引用什么专家学者的话来论证王朔是不是可以评,可以明白无误地讲没有文学的对话,文坛将是死水一潭。针对一种评论出现这么强烈的反映,应该说本身就是一种 “不太正常的现象“。我说句实话,这是中国千百年来独有的一种现象,一句话:中国太缺乏真正的不虚伪辩论了。很明显在这次争论中金庸是处于“主流”的地位,金庸的读者支持金庸。然而有趣的是从王朔的文章中,我们明显看到,王朔认为金庸走的是文学的歪路完全没有按文学的要素与套路来写。从这个方面讲,金庸的作品实际应该是处于“非主流“的地位,而是王朔在维护一个传统和“主流”的东西。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悖论现象,即“非主流“的东西却占据了“主流“的地位,我想这正是王朔所要口诛笔伐的实质所在。王朔有没有“酸葡萄“心理,我想说他一点儿没有那是胡说,至少他是一种变相的酸葡萄心理。这样一些他根本看不上的东西居然”风风火火闯九州“,他自然不会看着顺眼。 再说说金庸的作品。 我觉得有一点王朔说的很对,金庸的作品不是一种完全传统的东西,但是这也意味着对金庸作品的评价不能只是从纯粹学术的角度来按照一种公式来套。有一点也是肯定的,正像所有作家的作品一样,金庸的所有作品也决不会是一个水平。而且每一部作品对于不同的读者必然有不同的感受,因此即便是他“最好“的一部作品,在王朔读来没准恰好就是最 “次“的一部。因此文学的评价标准是很难用一种"标尺“来衡量的。但是归根结底的一点是:文学是写给人看的,没人看的东西恐怕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一件好东西。现在好像就恰好是这样一种现象。王朔的作品看的人要远少于金庸作品的读者。而王朔又有一个论点是,他的作品的读者一般知识层次和文化品位都比较高,可是他恰恰不知道,金庸作品的读者有很多是博士。我觉得有一点的确是一个独特的现象,那就是,现在文坛变成了金庸作品舍我其谁的场面,这种现象其实不是合理的,但是这恰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文化改革的问题,文化与文学根本就没有跟上社会经济大潮步伐。 最后我想说说王朔对金庸的评价问题 王朔对金庸的“批判”原本是有他合理的基础的,然而我不得不说,王朔这次批判的很差劲,在他文章中不合理的部分使得他的评论变得几乎没有什么价值。王说这篇文章中既反映了金庸的一些问题,同时也不自觉地暴露了他自己以及他所向代表的东西中很大的问题,我觉得有些问题可以用“危险的“三个字来概括。王朔的文章有三个最大的问题: 1。以感觉代替论据。 2。以咒骂代替论述。 3。罕见地又一次引入了“资产阶级文学“这个过时多年的词汇。我觉得如果不对王朔的这几点进行深刻的反思,文学评论将变成一种真正地“痞子式“的毒药。 王朔的文章的论据总体来讲是基于他的好恶以及一些“他认为”有理的论据,而他几乎不能说明为什么这些论据就是合理的。正因为如此,为了增强自己论述的力度,王朔便拿起了自己的杀手锏,那就是:骂。 正是由于这点,使得他的批评的可信度大减,我不得不不说,如果王朔就是以这种方式来写自己的作品的话那么中国就不会再有什么文化了。但是王朔的文风正是中国当今世风的代表。 我觉得王朔的文章中另一个最令人作呕的东西是,他在文章的最后所写的“资产阶级的文学都是腐朽的文学。。。",这一点使人很惊叹,王朔如果是故意的话,那我得说这很卑鄙,如果是带出来的,那他的灵魂恐怕就还没有进步到21世纪。中国本身曲折的历史,已经说明了有些事情是不可重复的,无论如何中国人的思想不能再回到一种小农意识的年代了。 在这里我写了我对于这次争论的看法,我想不管你的好恶如何,这次争论所反映的问题都是值得反思的。中国的文化是什么现状,中国现在距离现代化还有多远,通过这些争论我们已经可见一斑了,在这个一切向钱看的年代,也许有些事情我们不能强求,但是这不是一切的借口。文学与文化的健康与强大,才是一个国家最终的目的。我想这一代人注定要成为付出的一代,同时也必然是需要探索人生存的价值的一代。 ———————————————— 【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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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庸、王朔与纯文学

    楼主:南鸽子 时间:2011-01-06 04:20:00 点击:1043 回复: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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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高雅的人,以武侠品佚太低,不足列纯文学而打击金庸;某些金迷试图让金庸挤进纯文学,而光耀武侠门楣。本人一向不惮于坦承,智商情商均不足以欣赏纯文学,反而对与“纯”大唱反调的“杂”文颇感兴趣。而推崇纯文学的诸位,很多是出于对纯文学的误解,被“纯”字忽悠得头脑发热了,其实根本不晓得纯文学是个虾米东东。
    首先,纯文学是反古典的。仅此一点,金庸就与纯文学无缘了。金庸向古典文学吸收养分,人尽皆知。本版呆某的马屁文章,多数就是金庸“剿袭”古典的罪证。当然,值得幸灾乐祸的是,《红楼梦》《水浒传》等或许“高雅”的著作,也纯不成了。
    有希望把武侠“抬”进纯文学的,大概只有椴公了吧。颠覆语法的文字配种,摒弃逻辑的“崇高”感悟,足以入赘纯文学的高门大户。
      其实我不讨厌批评与讪笑,我讨厌的是这种“权利性”的话语,与那“权力性”下面露出的“奴姓”的尾巴。做为一个人,你自己被所有即有概念与强权公理束缚住,那是你的事。但你有什么权力拖着自己被陈腐语汇强奸过的身子来告诫所有后来者无需反抗,只需承应“顺奸”呢?
      这段颇引起争议的话,几乎可以看作纯文学反古典的檄文。倘纯文学真的高雅,那么说高雅,椴公真的高雅了。
      其次,纯文学有反流行的义务。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金庸,他是真的纯不起来了。不过,这一特性也注定了纯文学的尴尬。也就是说,纯文学注定了他是小众,一旦反流性成功,“彼可取而代也”的时候,他就纯不成了。仿佛金庸笔下的明教圣女,虽有被膜拜的荣光,却是终生不能适人。而且履仙人迹、食朱果或是学习西方的圣母玛利亚,也是不行的。曾让我对自己的智商绝望的《尤利西斯》,大概称得上纯吧?可一旦中学生人手一本,言必乔伊斯,这纯也就沦落红尘了。
      王朔比金庸纯,因为他曾经反流性过。上世纪八十年代,那可是文艺青年的时代。把《新华字典》铰得稀巴烂,抓过一把来,随机排序,就能惹得众多美女眼冒心心。这时候,朔爷大吼一声“都别装”,开始了他以俗抗装的伟大事业。所以,当你看到朔爷密麻麻一片,不用一个标点的文字,莫要误会他心仪古文,多半是被无故分行的东东恶心到,坐下后遗症了。
      《齐人物论》说王朔:他吃进去的是什么,屙出来的也是什么。王朔是当代文坛的一条直肠子。他屙出来的东西之好坏,取决于他吃进去的东西之好坏。不幸的是,他是个没喝过多少文学乳汁的文化弃婴。
      这个比喻,倒是可以和王二《红拂夜奔》中的一个情节相互参照:红拂在杨素府上,成日的被麝香檀香熏得头昏脑胀,后来随李卫公私奔,逃到菜园子,闻着发酵的大粪味儿,反而鼻子通畅,神清气爽。
      王朔的文字,就这样让被朦胧诗熏晕的人们神清气爽了一把。但是,与菜园子周旋久,不闻其臭,与之俱化,也不是那么回事儿。不过不管怎么说,朔爷到底也是红过的,既然红,也就纯不成了。
      第三,纯文学有抗商业化的功用。金庸又纯不成了。谁都知道,他的书挣钱了。而王朔一块钱一个字儿,“都快把手写残”的时候,我也正流着哈喇子作白日梦,幻想什么时候自己800字的命题作文也能换半学期生活费。。。。
      静安先生云:哺錣的文学,决非真正之文学也。是其清高处。然绝无让“真正之文学家”饿死之理。况商品有高下,化肥牛奶是商品,手工辉腾也是商品,甚至秦砖汉瓦,徽墨端砚都是商品,岂能以“出来卖的”一例鄙视之?
      聊斋黄英云“妾非贪鄙;但不少致丰盈,遂令千载下人,谓渊明贫贱骨,百世不能发迹,故聊为我家彭泽解嘲耳。”为文学家解嘲者,会是谁人?

    论金庸和古龙的四种区别_雅虎文化

     

    论金庸和古龙的四种区别

    2011年8月5日17:12 人民论坛  我要参与(735)

    古人感叹,“人不痴狂枉少年”,我深表同意。于是,在那些青葱岁月里,我读武侠,因为不读武侠的少年,就没有痴狂的理由。

    十几载在书中浪迹江湖,习惯了在两个人的虚拟世界畅游,一金一古,一大侠一浪子。一直以来,此二人的武侠世界似乎是泾渭分明的,仿佛楚河汉界,金派古派,读书的人一定要表明立场,划清界限。含糊混沌的中间人一定会被砖拍而死,惨不忍睹。

    而我偏偏是个混沌的人,对二人作品的喜爱一直不分伯仲,如果强行要有个分别,会很痛苦。于是,壮起胆子冒砖拍之险,写一篇金古合派之文,说说二人对相同观念的不同注解。

    一、人物

    金庸老先生是个传统的人,写小说也是中规中矩,书中的许多人物都是从小写起的,经常是让读者在薄脆的纸页中,注视着一个不谙世事的纯真孩童渐渐成长,历尽艰难困苦,终于顶天立地,成为绝世英雄,侠之大者。一本书读完,仿佛是经历了一场人生,不由得欢喜伤悲,唏嘘感慨。根红苗正的郭靖,孤傲不羁的杨过,还有古灵精怪的韦小宝……都曾经是懵懂顽童,在一支妙笔下慢慢长大,我们目睹了他们的成长,我们和他们一起成长。

    金庸的人物都是有来历有背景有师承的,而且个个都是尊师重教的好孩子,郭靖和杨过是不用多言的模范生,大理段公子在神仙姐姐的玉像干脆利落地叩首千番,就连惫懒乖张的韦小宝在九难师太面前也不敢造次(虽然他拜师的目的十分的不纯),而令狐冲对岳不群的崇拜敬重则是让人心痛的迂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名师出高徒,良匠琢美玉,”这样的古老观念是金庸的根深蒂固。

    古龙是一个反传统的人,颠覆和创新,是他执着前行的方向。他笔下的人物,没有童年没有来历没有背景没有师傅,即使有,也只是在某一章的某一页,好似不经意地写上简约的一两笔,剩下的,就由读者自己去联想分析了。

    那些神秘的人儿从古龙的书中走出,出场便是谁与争锋的独一无二,让万人仰慕叹服,绝世无匹的武功,孤高无尘的气度,俊朗的眉目,洒脱的笑容,举手投足,扬眉开口,皆是摄人心魄的魅力。即便已隔多年,不用翻书,闭上眼,就可以看见李寻欢海水一般的眼眸,沈浪唇边满不在乎的潇洒微笑,还有楚香帅摸鼻子的招牌动作……

    “无招胜有招”是古龙的独创,他要写的武功无所谓招式,而是一种意境;他说高手对决时,致胜的不是招式,而是气势。于是我们看到了古式的武功,看到了李寻欢例不虚发的飞刀,楚留香几乎可以化鹤而去的玄妙轻功,陆小凤什么都能挟住的灵犀指,西门吹雪剑上一滴缓缓吹落的殷红血珠……

    古式的武功不及金式的实在,很模糊,但是很美,很有韵味,像诗,像音乐,像夕阳沉落天际时绝艳的光芒。

    那些书中那些曾让我痴迷不已的男子,如风一般的神秘,不着痕迹,他们没有过去,似乎也没有将来,只有现在,最完美的现在。他们在最完美的时候讲着他们最完美的故事,我们是忠实的听众,常常,我们正听得浮想连翩,故事已讲完了,他们挥挥衣袖,飘然而去,洒脱的背影划过一道绚烂的虹,然后消失在远方。

    有时侯想,古龙的武侠真是成人的童话。在现实中,怎么可能不要懵懂的童年,舍弃衰败的暮年,只要那一段最璀灿的华年。只有盛开,没有颓败,生如夏花,死如秋叶,若能这样地活过一回,多好。

    二、爱情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是所有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武侠小说也不能例外。

    金庸写下的爱情是初恋,纯净透明仿如水晶,看的人禁不住会心的笑。在梅林湖畔,郭靖初见女儿妆束的蓉儿,那质朴的少年怔怔得无话可说,他不知道何谓爱情,只是觉得说不出的欢喜。而在喧哗熙攘的英雄大宴上,小龙女在众目睽睽之下,娇羞得微红着面颊,告诉郭靖:过儿不能娶你的女儿,因为,我自己要嫁给过儿。那样水月冰清的女子,那样澄鎏无暇的情怀,让读书的人微笑着感动。

    也许是自己也被感动了,所以金庸喜欢成全,在《射雕》里成全靖哥哥和蓉儿;在《神雕》里成全小龙女和十六年痴心不改的杨过,在《笑傲》中成全了洒脱无羁的令狐冲和爱他在心口难开的任大小姐。当然,还有《天龙》中追过了千山万水,最后终于在枯井底污泥中得偿所愿的大理段玉和他视若天人的王语嫣。

    有喜剧自然就有悲剧。乔峰,毫不怀疑地说,他是金庸书中绝无仅有的悲剧英雄,他的生命,他的爱情,都是最深刻的悲情。那一个大雨倾盆的夜,他亲手打死了最心爱的女人,闪电划过天际,照亮了他寒心彻骨的痛楚和绝望,塞上牛羊空许约,从那一刻,便是永远的寂寞。阿紫追随着他的脚步,一声声地唤:姐夫!姐夫!他心若磐石,熟视无睹她眼里的深情,雁门关外,他以死相换宋辽两国的和平,阿紫抱着他,她说:姐夫,你现在才真的乖了,我抱着你,你也不推开我!是啊,要这样才好!

    那一刻,我泪落如雨,湿了手里的书。

    如果说金庸的爱情是少年情怀,那么古龙的爱情则是成人世界。

    古龙的爱情观,没有天长地久,长相厮守之类的概念,也许是他根本不信会有那么坚韧的爱情,也许他觉得悲剧更加感人,不管是哪种也许,总之古龙书中的爱情结局大都是分离,生离,或者死别。

    李寻欢将林诗音推给了龙啸云,绝然离开,从此伴着他的只有一壶酒,一把刀和一堆木头,那将是许多的林诗音,只是没有生命的美丽自欺。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更多的时候雕刻着手中的木头,也雕刻着他的心,一刀一刀的痛有谁知道?林诗音的痛又有谁知道?

    傅红雪爱翠浓,情可感天,翠浓的离开甚至曾使他失去了拨刀的力量。但是为了报仇,他放弃了翠浓,忍痛独行。虽然最后他终于再次拥抱了翠浓,终于说永远在一起。但,已是永诀。

    其实如果翠浓不死,她仍然会失去傅红雪,因为他的仇恨远比爱情重要。

    这样的分离刻骨铭心,将在彼此的生命里划下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稍一碰触,就会破裂,流出凄艳的血,痛不可当。“谁道闲情抛弃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

    而有些人却可以平静地离开,当然也会有伤感,有不舍,也只是短暂的心伤。如楚留香,如陆小凤,他们是拥有蝴蝶灵魂的男子,永远向往着新的甜蜜,永远不会只在一朵花上停伫,不管她有着怎样的美丽。

    那个美丽的女子石绣云在和楚香帅一夕缠绵后,她自觉地离开,她说:“我和你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我就算能勉强留住你,或者一定要跟你走,以后也不会幸福的。”

    冰雪聪明的女子,她很清楚,唯有这样做,她才能在她深爱的男人心里,留下抹不去的记念。

    古龙的爱情让我想起许巍的歌:“我是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之中我的女人……”或许在每一个浪子身后,都有一个女人,心甘情愿地为他守候,为他流泪,为他绽放,最后,为他枯萎。有时,还不至一个。

    三、友谊

    很大胆的说,金庸不写友谊。在他的书中,很难找到一种感觉,叫做肝胆相照。这个词,不属于亲人,不属于情人,只属于朋友,真正的朋友。

    郭靖在蒙古出生长大,和拖雷结为安达,情同手足,当成吉思汗要杀拒绝为他攻宋的郭靖时,拖雷竟抗父命,牵马赠金,助郭靖南归。若故事到此而止,他们的友谊就可以很完美。可惜,后来郭靖镇守襄阳,知道领兵攻宋的蒙古统帅是拖雷,他竟起了杀念,虽说是为了国家存亡的大计,可是如此对待生死之交的朋友,实在让人心寒。

    郭靖既是如此,再看别人。杨过的生命里,除了小龙女和其他几个相貌与小龙女有几分相似的女子外,没有一个同性的朋友,如果实在勉强要算,就只有那只神雕了。令狐冲虽然性情狂野无羁,与田伯光、向问天等人甚好,但他心中毕竟有着根深蒂固的正邪之分,存了这个芥蒂,也就很难肝胆相照。再说乔峰,是有段玉和虚竹这两个义结金兰的兄弟,但相处时间不长,又没有什么共同语言,感觉也只是一般了。

    如果说在金庸小说里,还有一个人执着于友情,那,就是韦小宝。

    韦小宝绝对不能算是个好人,一个从丽春院里出来的小混混,见风使舵,两面三刀,贪财好色,诡计多端。他没有读过书,不知道孔孟之道,不懂得大仁大义,他只坚持一点,就是不出卖朋友。

    也正是这点坚持让韦小宝痛苦辗转,左右为难。一边是曾与他一起摔跤,一起吃点心的小玄子,一边是对他信赖佩服,马首是瞻的天地会兄弟,他不愿背叛任何一方,只能绞尽脑汁地敷衍应付,直到实在无能为力的时候,他大骂一句:“他奶奶的,老子不干了!什么船也不踩了!”于是挥一挥衣袖,带着七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和大笔的银子,回扬州见他娘去了。

    韦小宝不是英雄,他脑子里没有民族大义,国家存亡之类的概念,他只知道要对得起良心,对得起朋友。逃跑本是让人不齿的懦夫行径,但这个小滑头行来,却显得分外可爱。

    相对于金庸,古龙的友情就写得慷慨激昂,荡气回肠。甚至在他的笔下,友情已升华到一个无人可以超越的高峰,比如李寻欢和阿飞。

    “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一句温暖的话出自一颗温暖的心,在大雪漫天的严寒中,像一杯温热香醇的酒,就此温暖了一个浪子的生命。

    阿飞杀了黑蛇,他得到了五十两银子,他对李寻欢说:“我请你喝酒。”

    后来听到周华健唱朋友:“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一刹那恍惚,眼前流水般晃动着两人坐在马车里,一碗一碗喝酒的样子,电影一般的真实,心里是暖暖的感动,就像看到柳枝在春风里摇曳。

    李寻欢从未求过人,可是那一天,他求了吕奉先,求了两次,一次,求他让阿飞一招,让他重新找回自信;第二次,求他去杀林仙儿,让阿飞从万劫不复的温柔地狱中站起来。

    可惜吕奉先没有杀林仙儿,或许除了李寻欢,没有男人能杀得了林仙儿。但是他不会杀她,因为,他害怕阿飞会恨他一辈子。

    第六十三章的标题是《断义》,比剑锋还犀利的两个字,触目惊心。阿飞说:“以后,你不再是我的朋友!”他说现在我就去找她,无论如何也要找到她,我希望你莫要跟来,千万莫要跟来,否则你必将后悔终生!

    他走了,头也不回。李寻欢真的没有跟去,他只是弯下腰默默地咳嗽,咳出的血染红了衣袖。那一刻,我是狠狠地恨着阿飞的,那个笨笨的孩子啊,为什么还不醒悟!

    李寻欢真的没有看错阿飞,他终于在最后一刻“突然想通了!”他去救李寻欢,他的剑已经不在了,但握剑的人重生了,他是阿飞,他要去救他最好的朋友,所以,竹剑也可以杀人。

    竹剑可以杀人,但刺不穿一寸厚的铁门,当阿飞的剑折断在那道死亡一般冰冷沉寂的门上,所有的人都绝望了。如果李寻欢死了,阿飞将如何?我不敢想,也许,所有的人都不敢想。

    李寻欢没有死,因为这世上还有朋友,还有爱,还有希望,所以,他打开了那道门,走了出来。

    我想,古龙一定微笑着,写下了这个结局。多好啊,他们还可以在一起喝酒,然后,去浪迹各自的天涯,然后,在某一个地方相聚,继续喝酒,也许那还是一个雪天,大雪纷纷扬扬的,落在他们的头发上,酒碗里,开得正艳的梅花上。

    多好啊!朋友一生一齐走,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四、江湖

    江湖是什么?江湖在哪里?

    江湖,是武侠生根发芽的沃土,如果没有江湖,就没有那些精彩绝伦的故事。

    金庸的江湖,是群体的江湖,大气的江湖。一部书中,十几人、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浩浩荡荡地云集在他的江湖之中,然后在加上某一段水深火热,民不聊生,甚至国将不国的历史背景,渲染上沉痛悲壮的庄严色彩。英雄就在这种环境中生长,自强不息再加上苍垂青,终会成为一位绝世高手,笑傲江湖。然后拯苍生,救黎民,在国之将亡时力挽狂澜,奋起抵抗外族入侵,做一番可歌可泣的事业。

    金庸的江湖是气势磅礴的,即使是没有任何历史背景的《笑傲江湖》,这四个字本身就是对主题的升华和壮阔。一首琴箫合奏的笑傲江湖在青山翠谷间悠然响起,清越旷达,仙音袅袅,正邪间坚如磐石的桎梏被曼妙乐音击得粉碎,人生得一知音,九泉之下亦可含笑。如此霁月光风的浩然胸怀,谁能不为之动容?

    金庸的江湖是大我的江湖,有着浓烈悲壮的主基调,如古希腊的悲剧,缔造旷世的英豪。为国为民,侠之大者。此八字,完美得概括了金庸的江湖。

    古龙的江湖是自己的沙场,他不写大时代,不写大英雄,他只写人,正如他自己所说,“人性”才是小说中不可缺少的主题。

    于是,他把自己创造的人物放在自己创造的江湖,然后用严父的目光,看着他们在那残酷的环境中奋力的生存,看着他们在刀光剑影中流血流泪,看着他们成功失败,幸福痛苦,在高峰上独立,在深谷中挣扎。他看着这一切,然后记录他们的辛碌历程,生命体验,他说:这就是人性!

    萧十一郎在天地间独行,我们听到了他的低吟:“人心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唱出彻心彻骨的寒冷。傅红雪从夜色中走来,苍白的脸,漆黑的眼,苍白的手,漆黑的刀。他的眼睛始终望着前方,他的手始终握住刀柄,他的脚步很艰难,很笨拙,但他不会停下来。

    古龙笔下太多这样的人,他们寂寞、孤独,不被人理解;他们都是小人物,没有什么宏图大志,他们一无所有,所能坚持的,也只有自己的生命。

    古龙的江湖,有着太多的血腥和残酷,刀光剑影,陷阱重重,走错一步也许就是粉身碎骨。古龙却一点都不心疼他的孩子们,那是他们自己的沙场,一切危险都得自己面对,这就是生存的代价。

    有人说古龙的书中太多阴暗的东西,看得人心寒。其实不然,古龙也相信人性的善良美好。比如《绝代双骄》,他就告诉我们,只要人的本质是好的,不论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中都不会扭曲变形。

    小鱼儿在恶人谷茁壮成长,却并没有如屠娇娇所愿,成为“世间第一大恶人”他只是有一点皮有一点坏,喜欢恶作剧,喜欢作弄人,却从来没有真正的伤害过谁。而花无缺,也没有被邀月怜星教育成没有感情的千年坚冰,他沉静高贵,清雅无尘,含蓄内敛,真正配得上“无缺”之名。

    那一场邀月怜星策划了十七年的兄弟相残的惨剧终于没有发生,他们终于相聚了,当燕南天抱着这一对双胞兄弟热泪纵横时,古先生笑眯眯地端起酒杯,得意地宣布:美好的人性终将战胜一切的邪恶!

    古龙的江湖是小我的江湖,是人的江湖,也有血雨腥风,也有光风霁月;有陷阱、有阴谋、有邪恶,却也有真情,有梦想,有朋友……

    或许,这样的江湖,更加真实。

    合上泛黄的书页,那些精彩的故事已渐渐远去,那些熟悉的面容涸灭模糊,只是偶尔会想起某人的微笑。古龙已乘黄鹤去,而金庸,也已封笔江湖,金盆洗手,安安稳稳做一位睿智的学者。武侠的大幕在他们身后华丽地落下,一切只剩寂寞。

    不读武侠枉少年。现在,我站在青春的尾巴上,写了上面一大堆文字,只是为了纪念,纪念曾经的武侠,纪念逝去的年华。

    (责任编辑:文娜)

    论金庸和古龙的四种区别_雅虎文化

    金庸长子为情自缢 儿女无一承父业_雅虎文化

     

    金庸长子为情自缢 儿女无一承父业

    2011年8月2日15:06 现代快报  我要参与(42)

    核心提示5月15日至26日,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查良镛)的女儿查传讷在香港视觉艺术中心举办个人画展,为香港贫穷弱听儿童筹钱买助听器。”潘耀明介绍,后来,金庸亲自把儿子的骨灰捧回香港安葬。

    面对小女儿,金庸满脸慈爱

    现代快报5月20日报道 5月15日至26日,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查良镛)的女儿查传讷在香港视觉艺术中心举办个人画展,为香港贫穷弱听儿童筹钱买助听器。在香港极少公开露面的金庸,画展开幕当天也亲自前往现场,为女儿捧场剪彩。那么,金庸写了无数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儿女的传奇故事,生活中,金大侠的儿女的情况又如何呢?记者近日连线采访金庸的发言人潘耀明。潘耀明以金庸老朋友身份介绍,金庸共有四个子女,两男两女。长子查传侠,次子查传倜,长女查传诗,次女查传讷,都是金先生与前妻朱玫所生。尽管金先生是享誉华人世界的大作家,但他的四个儿女,目前没有一个子承父业的。撰文 杜恩湖 张杰

    长子为情自缢

    金庸对大儿子查传侠特别钟爱。在金庸耳濡目染影响下,查传侠11岁就开始发表文章,为了培养查传侠,金庸将他送到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读书。但金庸一生中最痛苦的事情发生了!他钟爱的大儿子查传侠于1976年10月因与女友吵架,一时想不开,便自缢身亡。查传侠去世时才19岁,这是金庸心中永远无法弥合的伤痛。

    2004年9月,金庸曾痛苦地回忆:“我记得接到大儿子在美国过世的消息后,好灰心,好难过;但那天还要继续在报馆写社评,一面写就一面流泪,一直都很伤心,还是要写。”

    潘耀明介绍,后来,金庸亲自把儿子的骨灰捧回香港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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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舟子:世上真有“点穴”功夫?金庸不懂点穴术_雅虎文化

     

    方舟子:世上真有“点穴”功夫?金庸不懂点穴术

    2011年8月3日08:20 中国青年报  我要参与(385)

    作者:方舟子

    “这时杨过见他左掌晃处,忙伸手抱头,似乎极为害怕,左手食指却已暗藏右颈,只是右掌在外遮掩,教赵志敬 无法看到,待他掌缘斩至,突然右手微斜,波的一声,左手食指正好点中他掌缘正中的‘后溪穴’。这一着乃是赵志敬自行将手掌送到他手指上点穴,杨过只是料敌 机先,将手指放在准确的位置而已。赵志敬掌上的穴道被点,登时手臂酸麻,知道着了他的诡计……”

    “点穴”是武侠小说、影视的必用神技,但只有金庸能把它描述得如此神乎其神又赏心悦目,让读者不胜向往。据说对身上某个穴位轻轻一点,不仅能让 人登时手臂酸麻,还能让人全身定住动弹不得、大笑、昏睡或说不出话,但又能随时将被点住的穴位解开,不然就要过12个时辰方能自行解开。金庸当然不懂什么 点穴术,他不过是拿着一张穴位分布图做艺术想象。在手掌边缘正中位置,的确有个被中医称为后溪穴的地方,但是你再怎么点它,也不会手臂酸麻。把掌上所有地 方都点个遍,也是一样。

    但有人武侠小说读多了,或武侠影视看多了,分不清现实与幻想,真的想象有点穴这门功夫,甚至觉得自己被点了穴。北京有一青年乐手就向媒体声称, 自己曾经去一家按摩院按摩,由于拒绝了按摩女推荐的服务项目,按摩女就对他实施报复,偷偷给他点了穴位,让他从此一天24小时腿部疼痛,无法入眠,看了很 多医生,吃了很多药,也不管用,生不如死……点穴这种神奇功夫,居然一个按摩女都会,真是民间有高手啊。按摩女既然有如此神功,可以办班收徒了,又何必靠 按摩为生?报复心如此之强,不接受其服务推荐就痛下毒手,为何又只有一个人声称被点了穴?稍一推敲就知道这个说法不合情理。更可能的是,由于按摩不当,造 成该乐手的腰椎软骨突出、脊神经受压迫而出现疼痛,也有可能是心理作用,属于疑病症。

    很多人是相信民间有点穴高手的,关于此有种种传说。其中最神的是江西“五百钱”功夫,想学的人先交五百文铜钱学点穴,再交五百文铜钱学解穴,所 以叫这个名称。交这么少的学费,却可以学到世上最可怕的功夫:在与人握手、抱搂、沾身拂衣之间即可点穴伤人,被点的人毫不知觉,如果不找点穴的人解穴,重 则突然身亡,轻则疾病缠身,几十年后不明不白地死去。这么完美的谋杀方法怎么就没有哪个国家的间谍机构感兴趣呢?因为那不过是骗取1吊钱的江湖骗术。即使 你乖乖地把1吊钱交给了师傅,他把点穴的方法教给你了,你又如何找人练习,又如何验证真假?点重了会把人立即害死,那肯定是不行了;点轻了要过几十年才见 分晓,难道还真的耐心等上几十年才知道自己是否学会了功夫?

    所以这种骗术是见不得光的。但是不久以前还真有一名江西人出来公开说,他就会“五百钱”点穴功夫,可以伤人于无形。找人试是不行的,但点鸡的穴 道也可以产生类似的效果。于是记者买了一只鸡让他试验。只见他摸摸鸡的脊柱,再轻轻一“点”。一开始鸡似乎并没有任何异样。两个小时后,鸡开始慢慢地伏在 地上,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3个小时后,鸡竟然瘫软在地,奄奄一息。这位江西人此时为鸡做了几下推拿,鸡立马恢复了活力。于是记者相信遇到了能一指定生死 之人。

    其实记者在轻信之前如果找一头猪让他试试就会发现他的点穴术突然不灵了。他之所以拿鸡来玩的原因很简单:鸡的脊椎很脆弱,很容易被外力搞脱位。 仔细看视频可以发现,他实际上是摸到鸡的脊椎后,用两个手指把鸡脊椎弄脱位的。脊椎脱位后,脊髓液和血液循环局部受阻,中枢神经受到压迫,鸡慢慢地就瘫 了。从视频上可以看出,所谓的解穴,不过是让脊椎复位了。如果找一只大一点的动物让他玩,他就玩不转,更不要说人了。

    还有人自称是多少代的点穴掌门人,不会给鸡点穴,倒是专门打人——其所谓点穴的方法是名副其实的打人,让人站得笔直,还要身体放松,然后握着拳 头对着肝、脾、胸膈膜等身体薄弱部位打去。打这些地方会造成巨大的疼痛,呼吸不畅,如果受伤不重,过一会儿疼痛自然缓解,呼吸也恢复正常。这时“点穴大 师”按摩按摩,施加心理暗示,让肌肉放松、精神放松,会好得快一些,“点穴大师”又成了“解穴大师”。如果把肝、脾打破裂了,再怎么解穴也没用,赶快送医 院抢救去吧。这种“点穴”法谁都会的,换别人来“点”“点穴大师”结果也差不多,一点都不神奇。如果把腹部肌肉绷紧了(所谓“封住穴位”)再让他打,就没 那么灵了,因为这时内脏器官受到肌肉的保护了。如果是遇到受过抗击打训练的技击运动员,就更不灵了。

    所以,这种“点穴”其实就是拳击没受保护的内脏,让他试试没有内脏的身体其他部位,例如手、脚上的“穴位”,“点穴大师”也只好承认点不动。 “点穴大师”号称还有一绝招,能点人“哑穴”让人不找他解穴就10年说不了话,好像他找人做过10年实验似的。问他“哑穴”在哪里,说是在脖子后面。原来 是要打人颈椎,打那个地方把人打残、打死都有可能,死人当然开不了口。如此说来,打人胃部可以叫点“呕吐穴”,戳人眼睛可以叫点“失明穴”,抓人裆部可以 叫点“不育穴”,而点“笑穴”呢,就是挠胳肢窝了。

    方舟子:世上真有“点穴”功夫?金庸不懂点穴术_雅虎文化

    2011年4月26日星期二

    蘋果日報 - 20110420 - 經 典

     

    經 典

    2011年04月20日

    什麼叫經典,簡單來說,就是不會被淘汰的,叫為經典。
    網友問我看中文小說,由那些書讀起,我笑回答:經典呀!什麼書才稱得上經典?三國、水滸、西遊記、紅樓夢、聊齋誌異等等,都是經典,如果想成為小說家的人,連這些書也沒看過,甭夢想。
    那麼金庸小說算不算經典?當然,世界各地的華人都看得入迷,不是經典是什麼?大陸還沒開放時,讀者還看手抄本呢。也將一代又一代地相傳下去,着實好看嘛。成為經典,唯一的條件就是好看,耐看,百讀不厭,各個年代讀之,皆有不同的收穫。
    音樂呢?貝多芬、莫札特、柴可夫斯基等等,他們的交響樂之中,每一次聽,都聽得出另一種樂器的聲音來。學音樂的人,不聽這些大師的作品,如何超越?
    書法呢?王羲之、顏真卿、米芾、黃庭堅、懷素等等人的帖,是必讀的,最佳典範,還是看書法百科全書,從篆隸、行書、草書的變化學習。
    學篆刻,更少不了研究最基本的漢印,再往上追溯到甲骨文、金文,後來的趙之謙、齊白石,吳讓之以及數不完的大師印章,都得一一讀之。
    繪畫方面,得從素描開始,再看古人畫,中西並重,方有所成。有了這些經典當基礎,才能走進抽象這條路去。
    這些你都沒有興趣,要從事時裝設計?那也得由古人服裝學起,漢服西裝都得看熟,創意方起。看希臘石像腳上穿的是那種鞋子,不然你設計了老半天,原來幾千年前已經有人想到,羞不羞?
    建築亦同,所以我寧願入住古老的酒店,好過新的連鎖。每一家老酒店,都有風格,皆存有氣派,為什麼要住個個相同的房間下榻?
    食物更是經典的菜式好,人家做了那麼多年菜譜,壞的已淘汰,存下來的一定讓你滿足。不知經典何物,已拚命去 Fusion,吃的是一堆飼料而已。
    罵我老派好了,我還是愛經典。

    蘋果日報 - 20110420 - 經 典

    2010年12月11日星期六

    蘋果日報 - 20101207 - 文化盛世

     

    文化盛世

    2010年12月07日

    談起從前香港報業的往事,大家都同意,許多做這行生意的,都是君子。

    查先生有孟嘗君之風。六七十年代,許多知識份子來了香港,查先生當了老闆,把副刊辦得精采,就像一張飯桌鋪開,養活了許多人。

    政論家司馬長風和胡菊人,都是當年的自由知識份子,不親國民黨,跟共產黨更沒有緣份。查先生服膺英國的羅素,熱愛獨立的人格、理性的思考、思想的自由,創辦的報紙,不用中華民國年號,改用公元,成為香港知識界的第三勢力。

    查先生用人擺陣,很講功夫,把報紙的專欄經營成自助餐:牛排、壽司、廣東點心、甜品、水果,什麼花樣都有。知識份子寫專欄,感時憂國,未免太嚴肅,查先生還找來一位幽默的雜家,名叫程靖宇,寫舊北平的天橋往事,京戲紅伶、晚清民國掌故,講完周信芳,又論馬連良,其時雙雙在大陸寃死了,程先生最欣賞的名旦趙燕俠,身陷大陸,他念念不忘。四人幫覆亡之後那幾天,作者喝得酩酊大醉,在專欄裏語無倫次,唱京戲來慶祝。名士氣派,查先生寬忍多年。這個專欄,多珍貴的文史珍聞,有老舍李翰祥的京華幽默,遺稿通通失散,成為絕響。程老已物故,太太是日本人,公子程鼎一,是國泰的前高層人物,現在移居澳洲。

    還有章亮的五分鐘性知識,陳非的飲食心得,有一個叫包教曉信箱,上天下地、文史科技知識,市場有問必答。小說的那一版,偶有查先生指定的譯作,像「巴比龍」,還有文藝之神依達的愛情小說和衞斯理科幻,那時我偶在自由談有些中學生的淺見登出來,穿校服到北角的報社領十八元一千字的現金,會計打開一個丹麥藍罐曲奇盒子,一元八角地細數,拼湊了半天。有文稿在查先生的報紙,與金庸的社論一起登出來,供人閱覽,叫人很高興。

    許多年後問倪匡,這個時期查先生給他多少錢?答八千元一個月。量才付鈔,查老闆一點也不孤寒。倪匡的衞斯理比木蘭花,聲譽更持久,證明查先生的眼光。那時就是香港文化的盛唐,通識教育的羅馬,殖民地政府一概不管,哪有今日僕人出身的當權者之口號嚕囌?早生一點。就知道今日的香港,靈魂已死,剩一副假大空的軀殼,歷史宿命,合理無情,好。

    蘋果日報 - 20101207 - 文化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