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

國失誠信怪事多 爭鳴雜誌第413期

 

國失誠信怪事多

(大陸)裴毅然

  「領導階級」誠信度

  一則報道使我多年難以忘懷:《來時哭哭啼啼,走後泥牛入海──萬名受助者良心何在?》。九十年代,杭州火車東站民警們集體資助困難者購買返程車票上萬,僅民警老周一人就先後被「借」走近萬元。萬名受助者中,僅一名大學生歸還借款。前來「借」款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本應品德高尚的「領導階級」──工人農民。最令民警寒心的是受助者回家後,無一人打電話報平安。(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九日《杭州日報》下午版)

  再據二○○三年九月十九日《中國青年報》,蘭州火車站九五年發起「救急基金」,專項用於救助旅途中遭遇意外而陷入困境者,八年陸續為二百六十八位陷入困境的旅客啟用款四萬三千三百三十元。儘管發放時一再聲明「救急」不等於「救濟」,基金需要循環使用,事後仍僅二十八人還錢。更讓人氣憤的是,有人接受資助時留下的就是假地址、空電話,就是打通電話,竟矢口否認到過蘭州,理直氣壯拒絕還錢。

  一九九五年八月,張家口柴溝堡師校六名貧困生因拖欠學費無法領取畢業文憑,班主任為讓六名貧生領取畢業證順利就業,簽約擔保三月後歸還欠費,總計兩萬餘元。三個月後,信誓旦旦且順利找到工作的六名學生,無一人按約還錢,校方即按合約每月從這位老師五百七十元月薪中扣除五百元抵還欠費。原本就不寬裕的這位老師到處告貸,艱難度日。直到九七年七月,四名學生歸還欠費。○四年,一名學生因被告上法庭才向老師賠禮還款,另一名學生卻遲遲不還所欠的四千五百元,三次開庭一言不發,法官無法審案。「看到這位老師的遭遇,再也沒有教師願出面為學生擔保了。學生既窮又缺乏誠信,銀行也不願意放貸,使得助學貸款折戟河北。」

  公民誠信度

  失去公正公信,善事也做不好。《二十一世紀經濟報道》:一九九八年正式啟動的北京第一代經適保障房,交付使用的十四萬套中,截止二○一一年八月,約十三萬轉為二手商品房上巿,剩下一萬套中,百分之四十在出租。北京第二代經適房,交付約十萬套,百分之二十五在出租。甚至兩限房(限房價、限套型的商品住房)交付七萬套,目前也有約百分之二十在出租。二○一○年七月首批業主入住北京豐台區萬科紅獅家園(保障性住房項目),十一月就有租客入住,儘管規定此類房只能自用不能出租,儘管房主、租戶雙方也都明白不該出租。

  按北京巿規定,巿內八區申購限價商品房的條件:一、三人以下家庭,全家年收入八萬八千元以下,家庭總資產五十七萬元以下;二、四人以下家庭,全家年收入十一萬六千元以下,家庭總資產七十六萬元以下。但事實卻是,絕大部分經適房沒有分給需要者,而是便宜了那些「先富起來」的人。由於執行政策的公務部門不堅守誠信原則,即使出台惠民政策,也會在執行中大走其樣。在筆者熟人圈中,滬杭兩地均有不少不合條件者申請到經適房,他們至少比本人有錢,至少擁有一套閒房在出租。

  二○○六年南京彭宇案(扶起老太反遭誣告)、二○一一年天津許雲鶴案(扶起老太被索賠十萬)。如今欲扶倒街老人得停車二百米外,找到證人後才敢過去攙扶。一位計程車司機見一老太摔地,手上早點撒了一地,「我猶豫半天還是掉頭走了。真不是沒有同情心,而是實在怕被訛上。賠錢在其次,關鍵是受不起那個刺激,也沒時間跟他們掰扯這些糾纏不清的事。」有了那麼多故意「碰瓷」,對於需要幫助的人,人們因怕「沾包」而躲遠。

  司法誠信度

  ○九年,廣東江門常務副市長林崇中因貪賄判刑十年,這邊剛剛宣判,那頭就已辦好「保外就醫」。一年多後,因遭舉報,才重新收監。明明不符合「保外就醫」,卻翻山越嶺一路辦成。司法幹部「階級覺悟」太低,防線太脆弱,一隻「炸藥包」(賄賂)塞入,便「城門」(原則)洞開。河源巿看守所長劉XX、指導員徐XX及法醫等五人,全被幾個「阿堵物」砸中倒下。(《廣州日報》二○一一年八月六日):貪官被判刑後不用坐牢,林崇中不是特例。據統計,二○○六至二○一○年,廣東省公檢法司等部門共糾正了脫管漏管罪犯二千九百五十一人……這些人中,肯定有和林崇中情形類似的罪犯。此外,有的服刑貪官出獄後,居然還有人送上坐牢補償費。

  官員特權隨身入監,連保外就醫、假釋、減刑等等都數倍於普通囚犯。最牛的是成都金牛區副區長馬建國在獄中給獄警「發月薪」,法院新增其行賄罪,十五年徒刑加至二十年。

  從錯案上也能看出司法的糟糕。這麼多年,大陸公檢法竟要求嫌疑人「強迫自證其罪」,即必須承認自己有罪。杜培武案、佘祥林案、趙作海案,之所以昭雪,仍是真兇落網或受害人「死而復生」,方得清白。

  住院28天,欠費45萬

  外來工吳喜英因膽管結石入住東莞鳳崗鎮廣濟醫院,搶救二十八天而死。她的丈夫繳了一千三百元押金,接到四十五萬醫療費清單:不到一月,輸液三百三十公斤、輸血一萬四千多毫升,還有各種檢查、各種貴藥。醫院意在掏空患者「醫保」,不僅「全力以赴」,而且普遍小病大治,動輒全身檢查,不是CT,就是這個鏡那個鏡。醫院已成為下刀最快最狠的黑洞。

  老農搶劫為入獄養老

  ○八年底,年近七旬的湖南老農傅達信在北京車站「搶劫」,完了不跑不逃,靜待警察來抓。他說:搶劫乃為養老,兩年沒吃肉了,生活十分困難,希望入獄度過餘生。農村養老問題竟以這一極端案例得到關注,成為新聞變熱點。中國社科院的《社會藍皮書──二○一○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也承認: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缺失問題更加突出。

  社會心理一斑

  最麻煩的是社會心理。二○一一年,一位八旬滬太被殺家中,兇手為樓下女租客──五十三歲的「支內」女子。兇婦五○年代赴陝,退休後攜女回滬,每月退休金一千一百元,再在上海一所大學兼清潔工(月薪千元),可每月房租一千六百元,大學畢業的女兒因病一時找不到合適工作。該婦心理失衡,想想自己婚姻失敗(離異),又無戶口,日子過得如此拮据,周圍滬人則一個個那麼有錢,這個老太婆不僅有戶口還有裝修介好的私房,於是拎著碩大扳手入室借錢,遭老太拒絕後殺人,但僅從老太袋中翻得四十五塊錢。

  對該案,上海一文化單位兩員工評議:她是新疆回滬的六旬老知青:殺人是不對,但要深層次看問題,是社會矛盾的反映。你看看她為啥殺人?伊(她)從內地回上海,政府勿去安排伊生活,只好去搶去殺了!

  都是共產黨不好,貧富懸殊越來越大,窮人沒有活路,只有當搶化了!

爭鳴雜誌第413期

烏坎村代表選舉變質 爭鳴雜誌第413期

 

烏坎村代表選舉變質

(大陸)牟傳珩

  備受海內外普遍看好的廣東陸豐烏坎村代表選舉剛剛結束,中國官方媒體便稱「在經歷諸多曲折之後,烏坎村迎來以秘密投票箱、無記名投票等自創新的選舉方式,也開啟了中國農村村民自主選舉的新篇章。」網上不少輿論也給廣東烏坎村民選舉添了道道光環。這場被視為當局讓步的所謂村民民主選舉,吸引了中國大陸不少組織和個人觀選,包括龍光村、崎砂村、白泥村、古圍及上圍等附近村鎮都有村民親臨現場。但是,村代表選舉現場警方嚴陣以待,草木皆兵,也引發了一些網民的批評和嘲諷。

  首創大陸「政治特區」?

  去年歲末,廣東陸豐烏坎這個擁有一萬三千人的鄉村,村民因為自己的土地被非法徵用發起聲勢浩大的正當性抗爭農民自治運動。村民經多次集體上訪無果,便團結一致趕走村裡的黨領導及村幹部,並經民主選舉,自行組成「村民臨時代表理事會」和「婦女代表聯合會」管理村裡事務。烏坎人在完全自治的情況下,首創了秩序井然的中國大陸「政治特區」。記得,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烏坎村所屬的陸豐,曾建立過中國第一個縣級「蘇維埃政權」,今天卻開始了一個歷史性的輪迴,發生了驅逐中共基層組織,成為一個沒有「黨領導」的真正民主自治特區,使之具有了「權力民授」的政治倫理合法性。

  烏坎人在「村民臨時代表理事會」的帶領下,曾有四千多村民參加遊行抗議,迅速被世界範圍內的媒體曝光,卻一度被官方說成是「有境外勢力推波助瀾」,「別有用心」,導致多名參與維權的村民被警方抓捕。其中薛錦波在當地公安派出所異常死亡,再次引發大規模村民抗議行動。為此,當局試圖出動軍警包圍村莊,有意鎮壓。

  省工作組重建黨組織領導選舉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共中紀委委員、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按省委指示,緊急帶領工作組以「談判」方式暫緩衝突,阻止事態擴大,初步答應烏坎臨時理事會提出的三項要求:一、交還薛錦波遺體;二、要求安排五家國際著名傳媒機構代表,親驗薛錦波遺體;三、承認臨時理事會村代表的合法地位。官方同時宣佈,涉嫌貪腐和倒賣村民土地的烏坎村原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等正在接受調查。

  隨後,廣東省工作組進駐該村,領導陸豐烏坎村二○一二年一月十五日通過黨員大會,推舉林祖鑾擔任村黨總支書記。廣東省政府工作組代表對林祖鑾實施懷柔政策,予以積極評價。林祖鑾當選後表示:「在黨的領導下,一定可以搞好選舉。」事後,不少社會輿論對此過於樂觀,表示烏坎村目前的局面是「雙贏」的結果,可成為中國民主政治進程中的模式。

  武警監管下的「一人一票」

  今年二月十二日,烏坎一人一票選舉村代表,較之以前的假選舉雖有歷史性的進步,但還不能稱之為真正的民主選舉。因為,這個還不屬基層政權的村民代表選舉,不僅要以黨的領導為前提,竟還是在大批武警嚴陣戒備和村口消防車警戒下進行的。這與二月一日的村選委會成員選舉比較,當局明顯加強了監控,一大早就派出武警嚴守會場出入口,同時還派人拍攝協助選舉工作的村民義工,官方派來的工作人員也有所增加。除官方媒體外,其他媒體都不准進入會場採訪,結果引起村民憤怒。去年因帶領烏坎村村民維權抗爭而被拘押的村民代表之一洪銳潮,二月十一日在投票結束之後對美國之音表示,投票時有很多媒體到現場採訪,政府不允許他們靠近選民,經過村民的抗爭之後,媒體才獲准接近選民並採訪。北京新啟蒙研究所公民參與立法研究中心負責人熊偉,二月十一日也在他的推特上對烏坎村民選舉有這樣的描述,「今天在烏坎選舉會場,親眼見識了烏坎人的抗爭精神。今天的村民代表選舉會場完全由政府佈置,設有專門的媒體採訪區,不准媒體到投票箱處採訪,但陸豐電視台可以,引起媒體眾怒。」

  曾帶領烏坎村進行土地維權,後被當地警方抓捕致死的薛錦波之女,高票當選後表示,她依然看到官方干預的現象:「在中國現在是有很多人以烏坎模式為典範進行維權,我只能說烏坎的影響是有一些,說到改變的話,還是不能確定,現在我所看到的有些政府人員還是想要控制烏坎的事情,還是有阻力。」去年曾被拘押的村民代表之一洪銳潮也表示,「今天的投票現場都很良好,不過就是政府的壓力還是比較大的。」

  村民兩項要求未兌現

  據悉,此次選舉的部分工作人員並不是烏坎村的村民,而是來自鎮和市裡的工作人員。原本,此次選舉最大的訴求應是村民擁有「自主召集會議」的權力,卻遭到權力意志的否定,導致真正的村民自治願望無法實現。烏坎村村民代表推選產生後,官方要求必須在烏坎村黨總支的同意下,才能和村民選舉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此外,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重新選舉,事實上也已經否定了原先臨時理事會村代表的合法性。在烏坎村民主選舉的熱烈場面過後,人們仍在拭目以待當局如何處置薛錦波遺體的問題。現在只交還遺體,不允許媒體參與見證死因勘驗,這種民主很快就會徹底霉變。至今為止,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答應烏坎臨時理事會提出的三項要求,有兩條沒有兌現。

  沒有黨的領導才有真正民主

  人類有史以來,追問與證明政治統治正當性的意義,正是在於形成評價權力是否得到被統治者認可和接受的政治倫理。「公民同意」是奠定治權來源政治正當性的唯一基石,而絕不是由誰領導。

  民主向來都是爭取來的,而不是領導出來的。一黨領導之下不會產生真正的民主選舉。世界上還沒任何拒絕自由競選、權力制衡的國家,可以由一黨一派獨家包攬、領導下實現真正民主選舉模式的。由此可以肯定,發生在廣東烏坎的黨領導加武警把持下的村民代表選舉,事實上已經改變了原來經民主選舉、自行組成「村民臨時代表理事會」和「婦女代表聯合會」管理村事務的性質。

  其實,中國特色「核心價值」與普世價值的根本對立就在於:普世價值從不承認民主制度的贏得要靠政治領袖與政治利益集團領導;而中國特色「核心價值」一直都在向人民灌輸「沒有黨的領導就沒有民主」的現代政治迷信。當今中國的政治變革,需要的不是自我授權代表全體國民共同利益的「一元化領導」,而是社會各階層、全體民眾,順應世界現代化潮流,在各種利益關係的博弈、對治、平衡中共同參與:在沒有任何個人與集團包辦與領導的環境下,真正體現民意的自由選擇。對此,中國大陸彼岸的台灣已有相當豐富的經驗,堪稱大陸民主選舉效法的楷模。

  本文的結論是:沒有黨的領導,才有真正民主。

爭鳴雜誌第4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