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我的奮鬥》第一卷第二章說:「要抹殺道理,辦法簡單不過:恐嚇是也,動武是也。」(The one means that wins the easiest victory over reason: terror and force.)這是希特勒成功之道,也是中共憲法、法律以至香港基本法的唯一有效條文。
就以中共制定的香港「普選」規則來說,明明違背基本法「香港居民有被選舉權」一條,更明明違反「普選」的定義,中共卻宣布所定規則完全合法,更完全符合香港多數市民意願。
照道理,中共那些「普選」規則,合不合法,來一場公開辯論,就很清楚。理直則氣壯,理屈則詞窮。但是,民主派邀請港共高官辯論,梁振英、鄭月娥等充耳不聞。他們的學者劉兆佳解釋:「電視辯論,對政府沒有好處。上屆政府首長曾蔭權和公民黨余若薇上電視辯論,是一痛苦經歷。」梁振英很明白曾蔭權詞窮之苦。幸而他對《中共的奮鬥》第一卷第二章了然於胸。
照道理,中共既然深信香港市民絕大多數支持其「普選」規則,只須辦一次全民投票,就可教反對者啞口無言,拱手服輸,不必浪花金錢四處買「普選」啦啦隊,不必「億元一票」利誘民主派議員支持「普選」。可是,他們偏偏不許全民投票,他們的《大公報》社評甚至說:「不須民意調查,市民也會更多的站到普選一邊。」他們只須說獲香港百分之九十九市民支持,支持他們的市民就是百分之九十九。這也是共產黨奮鬥的成果。 
2015年5月6日星期三
共產黨的奮鬥 | 蘋果日報 | 果籽 | 名采 | 20150506
最後堡壘 | 蘋果日報 | 果籽 | 名采 | 20150506
彭定康撤退之前,語重心長,提醒香港人:將來什麼都會改變,但英國人留下的司法獨立,為了你們好,如果你們夠聰明,就不要手癢,胡亂狎弄改變。
彭定康看得準。果然,香港各行業職業,包括傳媒,一旦有了大陸市場,金錢利益,紛紛轉化為愛國。司法這一行,律師做房地契,有許多大陸生意,也愛了國。但英國人訓練的大律師,卻是真正的知識分子清高事業:大律師的辦公桌是舊的,木地板是維多利亞時代的,像英國貴族,不貪崇物質名牌,不喜歡豪奢暴喝,思想理性,絕不感情衝動。即使在電視新聞看到「六四」平暴,屍盈街頭,中國人呼天搶地,但英國人教出來的大法官、大律師,在書房裏,放下一本「經濟學人」雜誌,斟一小杯Gin Tonic,像看Discovery台野生動物片的一群狼撲殺了幾隻山羊,低聲說:Oh dear. Oh dear, dear。
李光耀先生是劍橋培養成的大律師,雖然是華裔客家,其冷靜理性,完全是羅馬精神的英國人,對於中國的儒家文化,並無感情,只是利用做統治工具。去中國訪問多次,無論捧揚中國說得天花亂墜,李先生一次也沒有去過梅縣大埔「祭祖」。
香港的司法如果一天想沿用英式的普通法──只有這樣,彭定康警告:香港方成為西方承認的「國際城市」──則香港的大法官、大律師,像李光耀的冷靜而高傲,忠於原則,不受廉價的情感支配──不要忘記,「六四」之後香港的法官從未參與起哄,聯署什麼「我們憤怒了」之類的譴責廣告,因為有英國教養的人,是善於隱藏情感的。
法官大律師既然繼承了英國亨利八世名臣湯瑪士摩爾(Thomas More)的風骨──這才叫風骨──思辯用拉丁文,邏輯用英文,不像警察之一介武夫,很快就追上了愛國的標準,但法官大律師,是讀過西洋書的博學鴻儒,對於「司法獨立」這條底線,任憑愛國親中怎樣喝令、咒罵,就是難移動分毫。
這就是中國在香港久攻不下的堡壘,令中國十分憤怒。然而這是一場文化戰爭。看彭定康撤退前那副洋溢着優越感的臉孔,你會明白,將來的歷史記載,勝利的到底是哪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