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婚,鑽石戒指似乎是必需品。鑽石罕有又堅固無比,象徵恆久愛情?這最初只是誘騙消費的藉口。1982 年美國調查記者 Edward Jay Epstein 曾為此撰文「Have You Ever Tried to Sell a Diamond?」解構鑽戒文化的根源。18 世紀末因南非發現大規模鑽礦,大量鑽石流入全球市場,當時做獨市生意的英國鑽石公司 De Beers 卻苦無需求,於 1938 年請來紐約廣告公司 N.W. Ayer & Son 為鑽石做「形象工程」。Ayer 的市場調查發現,一般人認為鑽石太矜貴,屬貴族限定,有錢還是買車買電器比較實際。Ayer 認為,要鑽石紅起來,就要讓它成為大眾的情感需要,於是他們把鑽石塑造成堅貞愛情的必需品。紐約時報形容其廣告策略:「讓幾乎所有計劃結婚的人覺得不得不買鑽石訂婚戒。」不少人因此將鑽戒納入婚姻一部分:沒有鑽戒,就沒有圓滿的婚姻。
為何伴郎是英文是 best man? 所謂 「best」並非 best friend,而是指其武力值。伴郎最初的職責是阻止被逼婚的新娘落跑、情敵搶婚,或避免不承認新郎的新娘雙親踩場打斷婚禮,因此他們會配劍守在新人左右,連洞房夜都要守在新房外。據講從前的哥德人有強搶新娘的習慣,因當時哥德人社區男女比例失衡,要抱得美人歸,不少人都與體格強壯的伴郎結伴,靠武力強搶附近城鎮的女孩成婚。從前的伴郎與現在的相比,唯一的共同點,就是保證兄弟順利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