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

蘋果日報- 用食蟲抗議食蟲 - 高慧然

蘋果日報- 用食蟲抗議食蟲 - 高慧然

用食蟲抗議食蟲 - 高慧然

浸會大學校內飯堂「浸大食坊」多次被學生投訴食物內有蟲,但供應商美心仍然獲得續約。學生有感不受尊重,在校內餐廳發起抗議活動。

學生們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本來確是好事一樁,可是他們的抗議方式很奇怪。他們準備了一大堆炸過的昆蟲,包括炸禾蟲、炸蠶等,看起來非常惡心。

這些蟲不是用來請負責簽約的管理層吃的,而是學生們自己吃的。一群抗議飯菜有蟲的學生,在眾目睽睽之下自己把蟲子送入口,咀嚼着吞下肚去。吃完之後沒有口吐白沫,沒有面色發青,沒有肚痛腳軟,沒有食物中毒……相反,食完蟲之後他們生龍活虎,聲若洪鐘抗議食蟲,似乎連心理上的不適都沒有。

整件事變得非常弔詭,不知情者看到了,會以為學生們在宣揚食蟲的好處:環保、安全、即時補充蛋白質……又或者以為學生在爭取食蟲的權利。

不是不想食蟲才去抗議的嗎?那為甚麼要食蟲?證明食蟲太多,身體已產生抗體?今天食物中出現蟲,學生抗議時就食蟲;明天食物中出現死老鼠,那學生抗議時是否應該當眾食鼠?

見識過青年新政兩位短命議員的莽撞、輕浮與無知之後,看到大學生們在校園內抗爭的低劣手法也就絲毫不足為怪。不過怪的是連邏輯都出現問題。香港教育真叫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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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中共有權釋法 - 古德明

蘋果日報- 中共有權釋法 - 古德明

中共有權釋法 - 古德明

一九九零年代初,中共元老習仲勛與舊部彭達論國是:「黨大還是法大?是法管黨,還是黨管法?這問題不解決,中國還會有災難。」習仲勛其實是多此一問。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他兒子習近平指出:「『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偽命題。」偽命題者,廢話也。廢話休提,事實是黨大於法。中共十一月七日之「解釋」《香港基本法》,可為例證。

「釋法」之前,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說:「人大常務委員會有權釋法。」《人民日報》也說:「人大釋法是權力。」而「釋法」當天,香港律政司長袁國強也說:「人大常務委員會有權解釋《基本法》。」可見只要有權,就可為所欲為,不斷竄改「不便」的法律,否則二十年來香港怎會五度「釋法」,明明白白的法律給「釋」得面目全非。法者,權之附庸;權者,黨之專利。所以,一九七零年十二月,習近平偶像毛澤東正告美國人斯諾:「我是和尚打傘,無髮無天。」帝王時代,中國人還會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今天,中共駐港辦公室主任張曉明宣布:「司法獨立,也不能凌駕中央。」習近平家祭之日,幸毋忘以此告乃翁。

有人說,習近平違背了父親「法管黨」的心願。說者不了解共產黨人的品格。習仲勛當年要是一如其寧馨兒,稱尊南面,一定也會說,「黨大還是法大」,是個偽命題。習近平現掌一國之權,行父親未竟之志,是為大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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