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0日星期一

台湾 �屋指南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購屋指南(上)》黃河
  前一陣子受加徵奢侈稅的影響,台北房價波動甚大,幾位朋友突然動 了「危機入市」的投資念頭。之後接連兩、三個月,我隨著眾人四處奔波 ,看了上百棟的房子,從幾億的豪宅到幾百萬的套房,從這中間學到許多 心得。   這些心得就是本篇文章的內容──購屋指南。   想買房子嗎?   決定買房之前,不妨先看一看本篇文章,肯定會對你有一些幫助。   一棟房子的合理價格,是「土地成本」加上「建築成本」,再乘一點 三倍。   例如每坪十萬元,總面積五十坪的土地,投資五百萬元興建別墅一棟 ,它的成本是一千萬元,合理的售價則是一千三百萬元。   當然,這只是理論。   許多因素會改變這棟房子的價格。   哪些因素會改變房子的價格呢?   一、地點   房子的座落地點,是決定房價最主要的因素。   去年一位朋友在高雄市區買了一棟電梯公寓,比鄰大街,屋齡四年多 ,權狀接近五十坪,社區環境不錯,使用的建材也好,同型式的房子搬到 台北,即使位於中、永和一帶,價格也不會低於四、五千萬元。   知道那位朋友花多少錢買的嗎?   賣方開價四百二十萬元,他使用現金一次付清──三百二十五萬元!   幾個月前我到他家參觀,目睹房子的居住品質,再聽到這低廉的價格 ,讓我感覺實在不可思議!   因為在台北,就在幾個月前,一棟屋齡二十多年,牆壁已出現龜裂, 雨天會滲水,權狀十一坪,室內面積僅七坪的電梯「小套房」,地點還在 汽車通行「極不易」的小巷,就因為靠近捷運站,屋主居然開價六百九十 八萬元,最後還能以六百萬元成交!   想想這兩棟房子的條件、最終的成交價格,差距為何如此巨大?   就因為「地點」。   好的居住地點,第一條件是生活機能方便。   什麼是生活機能?   日常生活經常去的場所,好比說傳統市場、生鮮超市、超商、學校、 書局、公園、常搭乘的車站,以及各種口味的餐廳,像是連鎖速食、西餐 、台菜、川味、火鍋、韓國菜、義大利菜、日本料理、自助餐、台灣小吃 、北方麵點、清粥小菜、便當店、麵店……,幾乎都在方圓百公尺之內, 可以用步行抵達的區域。   出門以後不必搭車,慢慢散步就可以滿足生活方面大部分的需求。   至於歌劇院、音樂廳、圖書館、電影院、KTV、公家機構、醫院… …,這些需求較少,但是偶爾免不了要去的場所,也可以透過四通八達的 大眾運輸系統,在非常舒適的環境之中,耗費不太長的時間到達。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工作的機會多,平均的薪資高。   不管是為了追求生活的品質,或是尋找更多的工作機會,由於大家都 往這個地點搬遷,使得住屋供不應求,房價自然扶搖直上。   總結起來,什麼是好的居住地點?   1、生活機能方便。   2、工作機會多、薪水好。   二、環境   除了地點,第二個決定房價的重要因素是住處四周的環境。   所謂「千金選房,萬金選鄰」,不可不慎!   如何選鄰?   除非你就住在附近,很清楚這一帶的狀況,否則,奉勸你千萬不要偷 懶,下決心買某一處的房子之前,務必在不同的時段親臨現場觀察。   這些不同的時段包含「上班日」與「假日」的清晨、白天、黃昏、交 通尖峰時段,以及夜深人靜的大半夜。   不同時段可能呈現全然不同的景象。   買房子對人生的重要性,可能僅次於結婚(你一生結幾次婚、買幾棟 房子?),也因此,決定買房之前,一定要睜大眼睛看清楚。   看什麼呢?   1、噪音大小   以下幾個例子,是我實際看房的經驗。   某房子鄰近學校,窗口看出去是綠樹成蔭的校園,看似很棒,然而每 天天沒亮就有居民晨運,接著是學校的鐘聲與廣播,放學以後還有居民利 用校園健身。   無論是晨運或健身,如果大家只是走走路也就算了,因為走路不會產 生噪音;不幸校園有兩座籃球場,早至清晨四、五點,晚到半夜十一、二 點,球場都有人打球,「啪、啪、啪」的拍球聲擾人清夢。甚至在假日的 凌晨,還有年輕人滯留在校園談天說笑。   這些噪音,透過學校「U」型建築,有如喇叭般地向開口「集音」。   另有一棟大廈公寓,前方是公園,裡面有一座兒童遊樂場;只要天晴 ,晚上就不時傳來兒童的嘻笑打鬧聲。   還有一間位於二樓的房子,窗口正對著一座橋的「上坡路段」;白天 還沒什麼感覺,可是到了夜深人靜的時刻,汽車上坡加速的引擎聲就格外 刺耳。更別說萬一風向不對,汽車排煙管的廢氣不朝著窗口而來?   另外,救護車和消防車都會發出尖銳的警笛。   某些人對噪音極其敏感,某些人則管他什麼聲音,倒下就呼呼大睡。   假如你對噪音是屬於敏感型的人物,請千萬小心鄰近學校、公園、醫 院、消防隊,以及高速道路四周的房子。   還有,房子在工廠附近,或是鄰近機械式停車位、捷運鐵軌……,也 要注意那不時傳來的噪音與震動。   2、潛藏危機   有一棟豪宅開價三億多元,座落在某大廈的頂層,格局與視野都好, 幾個朋友看了幾乎想出價買下來。   所幸,看完房子我們在四周轉了圈,瞧見隔著一棟矮房,二十幾公尺 之外,是某電信公司的「機房」。   可能不是機房,但我的感覺就是,因為那是一整棟七層,窗戶完全封 死,徹底「密閉」的大樓。   如果是正常的辦公大樓,怎麼可能把窗戶全數封死?   因而我們猜測,裡面安裝了各式通訊器材。   或許還有緊急發電裝備!   這些裝備都會發出電磁波,對人體的健康會沒影響?   就因為這個憂慮,大家放棄了投資的念頭。   另有一間公寓,座落在二十餘層商辦大樓的二十樓,視野很好,價格 也低。看了房子,我還在懷疑屋主出價怎麼如此「合理」!走到樓下,在 四周逛了圈,這才恍然大悟!   原來這大樓的地下室是色情酒店。   想想看,夜夜睡在這種複雜場所的二十層樓之上,能睡得安穩嗎?   不會有喝醉的酒客找碴,在暗夜朝店家投擲汽油彈?   不是機率高低的問題。   只要有那麼一點擔心,夜深人靜時的一點風吹草動,就可能嚇得你奪 門而出!   講到住處的安全,難免讓我回想起從軍中退休的第一年,為了專心寫 作,我特別在外租屋。   租屋的大樓比鄰溪邊(如圖一)。   這條溪寬度大約十幾二十公尺,深兩、三公尺,算得上頗具規模。   規模雖大,但平常溪水流量不大。   但見涓涓細水從窗外流過,感覺挺詩情畫意。

圖一:租屋處平面示意圖

  不幸那年的夏天,某晚颱風來臨,接連降下幾小時的傾盆大雨。    頓時之間,涓涓細水變成濤濤洪水。    那一晚,上床睡覺前我還站在窗邊,因為底下黃浪濁濁、溪流滾滾,  實在看得人心驚動魄!    當時,我還沒感覺有什麼危險,反而覺得有趣。    第二天起床颱風已過,走到戶外一看,大樓的水泥地基居然完全曝露  出來!    幸好那是七棟大樓同時興建的社區,地下室全連在一起。地基的面積  夠大,我住的那棟大樓這才沒有傾塌。    雖然沒傾塌,縣政府隨即把整個社區劃成「危樓」。    不難想見,那裡的房價不是「直直落」,而是根本無法脫手。    購屋時安全是第一考慮因素,而且不能打折。    現今因溫室效應,偶爾會發生「破紀錄」的怪天氣。因此買房之前,  要先查看房子四周的山川地勢,設想「狂風、暴雨、淹水」來襲時,這裡  的安全能有什麼保障?    其次,仔細觀察住處四周的人、事、地、物,留意是否存在危害安全  的潛在因素,例如違規的私人加油站、電信基地台、變電所、高壓電,或  是複雜分子進出的場所。    然後,社區的保全系統、監視系統、照明系統、警衛水準、附近的治  安狀況,也都應列入考慮的對象。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購屋指南(下)》黃河
  上一週講到觀察「環境」的重點,除了「噪音大小」和「潛藏危機」 ,還有本週接續要講的第三項:   3、居民素質   仔細觀察附近街道的整潔狀況,例如家家戶戶門外的擺設,地面的垃 圾、狗屎,汽機車的停車秩序……,從這些跡象,不難了解附近居民的水 準與公德心。   住在水準高的區域,居民的整體素質好,大家都很自愛,有一定程度 的公德心,很少碰到讓你生氣的人或事。   有一次,我看到一棟屋況不差、價格合理的公寓,卻因為隔壁鄰居把 雨衣、雨傘、腳踏車、工作梯、幾十雙鞋子……,七零八落地堆在門外走 道,看得我當場就對那棟房子失去了興趣。   和這種人住在隔壁,準備天天和他「溝通」嗎?   我也看過某棟座落在精華區邊緣的豪宅,隔了一條街,好像到了完全 不一樣的世界;站在陽台往外看,一邊是大廈林立的豪宅區,另一邊卻布 滿低矮破舊的房舍。   住在這種區域,還能確保豪宅的品質嗎?   環境的好壞、居民的素養,大大影響居住的品質。   偶爾站在那兒看一看、聽一聽,可能還沒特別的感覺。可是,長期住 在那裡,日日夜夜與這些現象相伴,小事會變大事,大事會變得無法忍受 。   噪音、安全、居民素質,是決定到陌生區域買房以前,必須在不同時 段親臨現場觀察的重點。   不單要看想買房子的同一層,還要到樓上、樓下、頂樓陽台、地下室 停車場,以及社區的裡裡外外,仔細觀察環境的清潔程度、居民的公德心 、噪音大小、交通流量、往來人潮的身分……,以免買了房子,住不到幾 個星期就後悔。   三、建材與屋齡   我有一位從事建築業的朋友,據他講,興建大樓的成本,可以從每坪 單價幾萬元那麼便宜,到貴至二十七、八萬元。   而投資最大、花錢最多的部分,是建築外觀看不出的管線與內裝。   例如給水系統、排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電力系統、通風系統、空 調系統、管線布置等。   品質高的管線與內裝,使用幾十年也不會出問題。   便宜的管線與內裝,十多年之後就會陸續出現滲水、破裂、不堪使用 的現象。   也因此,購買房子要一併考量它的建材與屋齡。   尤其是屋齡超過十幾二十年的中古屋,要預想到它可能存在,屋主卻 不指出的缺點,例如壁癌、雨天滲水、長霉、下水道的怪味、偶爾堵住的 污水管、排水不順等問題……,這些缺點或可藉由小工程掩飾於一時,但 想要釜底抽薪地解決,卻是十分費錢又費工的麻煩事。   買一棟老舊的中古屋,不要只看外表,而要仔細檢查它的管線與內裝 。   如果自己的經驗不夠,看不出管線與內裝的好壞,可以請你的親朋好 友,有誰是專家或是認識專家,由專家陪同你一道檢查。   即使要花錢,也值得。   四、坪數   千萬切記,決定一棟房子的價格,最終還是看房子的坪數,也就是使 用面積的大小。   為什麼這麼說?   這段時間我看過許多投資客精心「裝潢」的房子,真是美侖美奐啊!   自然而然,屋主暗暗把房價加高了不少。   乍一看,買方因為對房子裝潢的滿意,似乎也覺得合理。   其實,應冷靜地想一想:裝潢一棟房子,要花多少錢呢?   和動輒超過千萬元的房價比起來,幾十萬元的裝潢費,不過是九牛一 毛!   尤其是投資客選用的建材,全是外觀華麗、質地不佳的便宜貨。   他們還有專門配合的施工團隊,很懂得「既便宜又美觀」的原則── 什麼天花板配什麼壁紙,再鋪什麼地板,擺上幾張現代化的家具,炫麗的 假花、耀眼的造景……,不必投資多少錢,就可以把房子弄得美侖美奐, 很容易影響買方的判斷。   一棟房子的價值,務必要回歸它的本質──坪數!   某一個區域,某一類型的房子,都有它合理的市場價──每坪大約多 少錢。   如何知道合理的市場價?   可以上網查,也可以問專業的房仲。   多查幾筆資料、多問幾個房仲,相互比較一下,便會清楚什麼是合理 的市場價。   然後再依據合理的市場價,乘上它的坪數,大致就決定了這房子的價 格。   反過來,買屋時若想殺價,也應「據理力爭」──而這個「理」,就 是依據本節內容。   為什麼這麼說?   我看了許多房子,絕大部分屋主的開價都超過市場價。   少則多個一、兩成,多至三、四成。   另外,中古屋還習慣把車位的坪數跟房子混著一起算。   例如房子的合理價格是每坪二十萬元。而你想要買的房子權狀三十坪 ,外加車位八坪。這時,屋主若開價每坪二十二萬元,算是客氣的。   買房不可能不殺價。   買方若是只殺十%,也算客氣的。   不過,小心房價的計算方式──通常屋主會以「每坪二十二萬元」乘 上「三十八坪(權狀三十坪加上車位八坪)」,總價八百三十六萬做參考 價。   這種計算方式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   車位一坪的單價,怎麼可能跟房價相提並論?   少則打個四、五折,多至六、七折。   所以,你應力爭把車位分開算,再針對房子的價格殺個一、兩成。   總之,房子的價值追根究柢在坪數,不要被外表的裝潢欺騙了。   特別是投資客精心設計的「廉價裝潢」,無須一、兩年就會原形畢露 !   五、景觀   每天住的地方,假如打開窗子,看的是隔壁大樓、距離幾公尺之外的 一面牆,誰會喜歡?   反之,樓層高高在上,可以俯視下方的一片翠綠,並且遠眺前方的蔚 藍大海,又是何等風情!   不過,景觀能否換成房屋的「價值」,得看是不是「稀有」。   例如興建在淡水的大樓,只要朝海的一面,家家戶戶打開窗戶,遠遠 看到的都是美麗的海景。   又例如建在山區的別墅,哪一戶不擁有滿山翠綠的視野?

相片一:家家戶戶的窗外都是滿山翠綠

         這種大家都有,算不上「稀奇」的觀景,不值錢。    反過來,幾年前我曾經看過一棟豪宅中的豪宅,位於台北市的信義區  ,座落在新建大廈的頂層。    到現場看屋,推開大門就是寬敞的客廳。    而客廳外牆,是整面透明的玻璃。    由於大樓前方是不可能蓋高樓的公家機構,所以這面二十幾公尺寬的  透明牆面,永遠都不可能被其他建築物遮擋──白天和藍天白雲相伴,夜  晚和燦爛星光為伍!    再往牆面走幾步,向下俯視,是台北的精華地段,景觀另有一番風情  。    可以這麼說,台北的豪宅,沒幾棟的景觀勝過此處!    由於它的稀有性,自然能帶動房子的價格。    也難怪,金融海嘯房價最低迷的時刻,它仍能以每坪一百二十萬元左  右,總價接近三億元出售。    另外,我也曾經在桃園看過一棟公寓,臨山面河,景觀十分迷人,房  價硬生生比同一棟大樓,位於反側房子貴了兩成。    景觀是最後一項,能夠大幅左右房價的因素。    總結前面五項因素──地點、環境、坪數、建材與屋齡、景觀──大  致決定了房價的八八九九。    還有那麼一、兩成,往往得花更大的心思去挖掘。    例如曾經發生凶案的「事故屋」,應比合理房價便宜許多。此外,海  砂屋、幅射屋,或是曾經被列為「危樓」的房子……,賣方都不太可能主  動說明。    如何挖掘房子的真實背景?    明確地問房仲。    只要有規模、具誠信的房仲業者,為了商譽,必然不敢隱瞞。    不過,假如買方不問,房仲就可能取巧,而不會盡到主動說明的責任  。    其次,上網查資料;好比說輸入房子的「地址」,或是所在大樓的「  名字」,也可能找到意想不到的內幕。    再不行,四周逛一逛,找幾家「老店」喝點飲料、用個餐,向老闆打  探流傳在街坊鄰居的小道消息。    購房就像結婚,每個人的喜好與需求各不相同。本文所言希望對各位  能夠有所幫助,否則,不對的部分也請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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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静:自由,就是对何谓正确不那么确定的精神。书评,批评官员的尺度


自由,就是对何谓正确不那么确定的精神

  (2011-10-08 0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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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
2008年5月,中国青年人正在发起一场ANTI-CNN运动。有一个CNN的白人评论员用“goons and thugs”来形容中国人。
一个媒体人用这样的歧视性言论来形容任何一个群体,都可能引起伦理甚至法律上的麻烦,只有一个群体除外。
当时我在美国,遇到一位美国国务院官员,谈起此事,他苦着脸 “这个人也常常辱骂我们”
旁边他中年同事说“那是个让人恶心的人”
小胖子补了一句:“不过他不代表白人,也不代表电视台,他只代表他自己”
我说,你们为什么要忍受他?
他顿了一下,很无奈的神色,说“但这是宪法给他的权利”
“那你们干嘛还干这个活儿?”我笑。
他也笑“因为神经粗”.
杜鲁门总统当年写信给家人抱怨,说他被新闻界折磨,纠缠,除了一忍再忍,无法可想,但最后他说“扛不住热,就别进厨房。”
2
看安东尼·刘易斯这本书,才知道,美国走到这一步,走了很长的路。
这是一个在 1800年之前还有《防治煽动法》的国家,“撰写,印刷,发表或出版任何针对联邦政府或者总统的不实之诩,诽谤和污蔑之词,意图损害政府,国会,总统声誉者……”最高判处两年徒刑,这个法律出台后的三年中,有十三人被捕入狱。
这样一个国家里,一个被公开辱骂的官员能够说“这是他们的宪法权利”,要靠多年形成的社会共识和文化经验。何帆翻译这本书,就是因为,《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是一个重要转折点。
1960年3月29日,南方民权运动正在紧要关头,马丁路德金的支持者们在《纽约时报》刊出了一份政治宣传广告,指责官员们正采取非法手段破坏民权运动,但文中对事实有所夸大,增加了金被逮捕的次数、修改了虐待事件的具体细节。
这则广告没有指名道姓,但还是激怒了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警局负责人沙利文,他认为这则政治广告极易让人认为他就是其中所指的“南方违宪者”,就起诉《纽约时报》有诽谤罪,要求赔偿50万美元。
两审失利后,几乎已到绝境的《纽约时报》,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1964年3月9日九位大法官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以9票对零票一致通过裁决,宣布媒体在“对错误陈述信以为真”的前提下发布不实之词,应豁免于诽谤诉讼。
我反复看这段判词,这个“沙利文法则”在大洋彼岸的回响,隔了很久之后,以一种微妙的回响传来。
2004年,我报道《中国改革》杂志被诉案,这家杂志报道了广东的一家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不规范导致员工利益受损,这篇报道发了之后,杂志社被企业告上法庭,要求赔590万。依据是这报道有失实之处,没有正式采访公司,也没有在文章中体现出对公司方有利的观点。调查性报道很容易惹官司,只要数字或者细节存在争议,被起诉的可能很大,而在媒体被诉案中,媒体的败诉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
但这次终于赢了,我们采访法官巫国平,他是个三十出头的青年人说作出判决前曾经反复思量,认为报道在个别地方与现实有出入,但并非严重失实。他的判决是,“只要新闻报道的内容有在采访者当时以一般人的认识能力判断认为是可以合理相信为事实的消息来源支撑,而不是道听途说或是捏造的。那么,新闻机构就获得了法律所赋予的关于事实方面的豁免权。”
这句话与“沙利文法则”,何等相似。
我问他,为什么在涉及社会公益的问题上,法院更倾向于保护媒体的权利?
他说“这个社会对媒体的容忍的有多大,这个社会进步就有多大,一个文明,民主,法治的社会,都应当充分发挥传媒的监督作用。”
3
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到“沙利文法则”的来处,是一点点被笨重的力量从底部拔起来的,直到摆脱最后一些泥土。
在我看来,能让基座轰然倒塌的,是这本书里一句话,1859年,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在《论自由》中说到的,“首先,那些被迫噤声者,言说的可能是真理。否认这一点,意味着我们假设自己永远正确。”
不论在任何意识形态下,假设自己永远正确的人,思想都是单一僵化的。而智慧清明的人,总是意识到思想是在不断的认识与发展。
1931年,最高法院审理尼尔诉明尼苏打州案,霍姆斯大法官在庭上,政府律师试图用他二十年前的一个判决,来为打压媒体议论的举措开脱。
审判席上,已经九十岁的霍姆斯 大法官微笑着插话“写那些话时,我还很年轻,马卡姆先生,我现在已经不再那么想了”
霍姆斯大法官有句名言,一部分出诸于他的人生经验“真理只有在思想市场上,才能得到最好的检验”
这就是为什么要容忍哪怕让人厌恶的声音的原因,“就算那些噤声之语存在错谬,但也可能,而且通常是,包含了部分真理……就算我们相信眼前的意见都是真理,若不容它接受对立意见的挑战和检验,人们对它的理性依据将缺少领会与感知”
译者何帆曾经在书中引用过汉德法官的一句话,深得我心,“自由,就是对何谓正确不那么确定的精神”。
4
但这句话不只指向政府官员。
我喜欢《批评官员的尺度》的后三分之一,这是难能可贵的点晴之笔。也是身为记者的刘易斯对新闻界的反思。
用顾准的话说,媒体通过司法裁决得到的胜利是“娜拉的出走”,值得当街起舞,但是,娜拉出走之后怎么样?舞曲终了又会如何?
刘易斯提出沙利文案之后几十年出现的社会之象:“为什么沙利文案,给了媒体激励的权利后,诽谤案的诉讼不少反多,金额也更多?为什么这样的时候陪审团的判断大多倾向于对大媒体不利,为什么人们往往反感媒体?”
有次我与纽约时报的一位同仁谈话。说起布什对伊拉克的政策,我说他的政策里也有合理之处,为什么你报道里没有涉及呢?
他说:“一个建筑物着火了,你还需要说他房檐上雕着什么花么?”
我没说话,但心里还是觉得有点什么不太妥当。
我心里感到的这个因素,也许就是某种媒体的傲慢之意。
博克法官说“媒体独享的自由到什么程度,这种自由受威胁就到什么程度”,美国人付出过这种自由的代价,他们经历过麦卡锡时代因为党争在媒体上肆无忌惮的造谣中伤,捕风捉影行为“在谎言泛滥的恶劣氛围下,整个社会都将走向堕落” 。
想要避免这样的堕落,就是胡适当年办报时说过的话“自由的方法就是负责任的人说负责任的话”。
这个问题在中国当下一样存在,在现在的媒体环境下,报道所指证者,的确往往用不公正的方式,来决定一篇报道的存废。加上绝大多数媒体被诉案的失败结果,足已让人有同仇敌忾之感,足以让人产生“不必再把不同的声音反映出来。”的冲动。
------但是,这样一来,我们和当初压制打击举报职工的广东那家国有企业又有什么区别呢?
一个记者在调查中,在听到总编说“我不能放弃我的职业道德,让我下狱我就下狱”的时候,会感到热血激沸,听到法官说“对媒体的容忍有多大,这个社会的进步就有多大”的时候,心头一热。
但是,“给每一方说话的机会”,这是我们自己鼓呼的价值观。
 我们也许没有机会采访被指证方,但是我们有没有对自己获知的一方信息尤其是核心事实存疑?我们能不能站在对方立场上向报料人发问?有没有穷尽各种技术要素,体现出尽可能去寻找对对方有利证据的倾向?“做不到”,只是一个技术问题。“不必做”,却是一个以暴制暴的思维模式。
 这个模式的后果是什么?大家都清楚。
巫国平法官在判决当中还有一段意味深远的话,我至今不忘“衡量新闻机构的评论是否公正,应当从其评论的对象是否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评论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评论是否出于诚意来考虑”
虽不能至,但取其上,才有可能得其中。
5
何帆说,作为中国法官,翻译这本书,让他深思,在一个风云际会的大时代里,这一代法律工作者要思考与解决的问题。作为新闻人,我同感深意。
不过,霍姆斯法官说,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
换句话说,法律的进步,不仅取决于法律工作者或者新闻工作者,而在于“大多数人的生命经验”。中国适逢微博时代,人人都在其中,要回答的问题已经是:“给你自由,你能干什么?”
要摆脱过去的泥土,就先要摆脱僵化的自我封冻。
思想的本质是不安的,它对表面上或多或少的统一总保持警惕,不停地主张更多的细节,要求更多机会作出鉴别,完成精神的不断更新,一切陈旧的东西将依据新的线索来重估再建。人人如此,一个民族新的思维线索就会浮现其上。
顾准说过:“什么是专制?专制就是认为自己绝不会错的想法”,
这话警示政府官员,新闻界,和每个普通公民。
自由,就是对何谓正确不那么确定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