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

蘋果日報- 外資開支行門檻 遠低過分行

■外資行在內地申設開立支行或分行,資本需要及審批程序皆有不同。

【話你知】

外資銀行在內地開立新分行或支行,資本需要及審批程序皆有不同。若設立註冊法人機構,注資及批核手續更繁複,難怪蠢蠢欲動「入區」的境外銀行,雖異口同聲表示,「當局批邊種形式就用邊種形式」設點,但實際上,最不希望就是「勞師動眾」的註冊法人模式,最輕巧簡便自然是能與內銀相近,獲准將浦東區內支行改名「變身」的方法。

資本要求一千萬人幣
根據監管要求,外資行申設開立一間支行,資本要求只須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由當地銀監局批覆便可。若開設一間分行,資本起碼要1億元,審批要上達北京中銀監批准。

2006年底,國務院公佈《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外資行在內地註冊成立法人機構,可享受「國民待遇」,即可經營本地個人人幣業務,註冊資本最少為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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