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更扮鋼鐵大王
2011年10月04日
禁錮非禮超市女收銀重囚六年【本報訊】年近七旬、喪偶多年的貨倉看更,因經常幫襯超市而與 30歲已婚收銀員結緣,竟充闊佬吹噓坐擁兩間鋼鐵公司,又以派百元利是、送手機及請搭地鐵等招數討好少婦,最後更聲言送 100萬元給少婦回鄉起屋,她夜訪僻靜貨倉,將她綁起禁錮七小時,揑胸兼吻大腿內側大肆非禮。受審時仍口臭嘲事主「個胸細,似男人」的鹹濕空心老倌,昨遭上訴庭拒絕減刑申請,維持重囚六年。記者:陳曉薇
禁錮契女錫脾罅 重判 6年
案中 A貨鋼鐵大王是現年 69歲的倪耀偵,己喪偶 12年。他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非法禁錮及三項非禮罪成。事主是 30歲已婚收銀員,因倪於去年 1月經常到超市買雞翼餵狗而與他結識。據悉,事主外表嬌小可人,倪月薪僅 5,000元,甫與她邂逅就不惜「大灑金錢」,又送水果、雞精,又幫她增值八達通請搭地鐵。有次事主讚他的新手機「好靚」,他即花 4,000元買了一部 Nokia手機來冧女。
稱送百萬元回鄉起屋
事主很受落,開始跟倪以契爺、契女相稱,並不時私下見面。據悉,倪與事主初相識時表現如謙謙君子,連事主的手亦未摸過。依事主記憶,她和倪的所謂肌膚之親,僅發生在她扶倪過馬路時。
去年 5月初,倪進一步發功,越作越大。他只是一名要寄住貨倉的看更,卻自稱是兩間鋼鐵公司的東主,說家中有看護跟身,還訛稱公司因有同事懷孕出現空缺,大口氣叫事主辭工跟他搵食。事主不虞有詐,真的辭去工作,一心到倪的公司做文職。
至 5月 22日晚,倪致電事主,一邊說會給她 100萬元讓她回鄉起屋,一邊叫她到辦公室實地考察,並稱順道介紹看護給她認識,成功引她深夜到貨倉。事主甫走入貨倉辦公室,倪便露出狼相,關燈向事主索吻,但遭拒絕。他早有準備,拿出尼龍繩將事主雙手反綁起來,並用爛布塞她的口,將她推到寫字枱侵犯。
倪將她的上衣及胸圍扯高,肆意揑胸、吻胸和啜乳頭。自稱性無能的倪又脫去少婦的褲,聲言吻她大腿內側便能滿足。如事者,事主共被非禮三次。替女事主脫內褲小便
其間事主要求小便,倪不肯鬆綁,親自替她除內褲,讓她在垃圾桶解決。事主被禁錮六、七小時後,至凌晨時分多番哀求下才獲答應放行。但倪幫她鬆綁後見她步近大門,又突然捨不得,上前攔路。事主發惡咬倪的手指反抗,並用力打開大門,意外撞到倪的額頭。她見到倪血流披面,於心不忍,用紙巾替他止血,至此倪才肯放她走。
事主成功逃出貨倉,遇上一輛的士即一躍而上,含淚致電報警。的士司機見她雙手被綁到紅腫。
倪受審時自辯,不但堅稱無扮有錢,還譏笑事主「個胸細,似男人」,說對她無興趣。倪又自揭因患糖尿病要服藥而不舉,指無能力「搞」她。他還說是事主主動脫去他的褲吻他下體,並張開兩腿大叫「我要,我要」,以淫聲引誘他。他又指事主強行將他的頭按到她兩腿之間,他聞到事主下體有腥味,令他嘔吐。他的狡辯不被主審法官接納,重囚六年。
案件編號: CACC107/11看更禁錮非禮女收銀示意圖
1〉 69歲被告倪耀偵常到 30歲已婚收銀員任職的超市買雞翼餵狗,兩人開始混熟
2〉被告花 4,000多元買手機給事主,兩人後結成契爺契女。被告案發晚稱給她 100萬元回鄉起屋,引她於深夜到貨倉
3〉被告帶事主往貨倉辦公室,用尼龍繩將她雙手反綁,口塞爛布,扯高衫摸胸及除褲吻大腿內側,反覆非禮三次
4〉事主被困六至七小時後,哀求被告放她走,惟她臨走前,被告卻反口阻撓。事主咬被告的手指
5〉事主猛力開門時撞到被告額頭流血,好心幫他用紙巾止血,被告始心軟放她走
6〉事主逃離貨倉後,即登上的士報警求救
資料來源:判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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