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

蘋果日報- 字裏漢奸 - 曾志豪

蘋果日報- 字裏漢奸 - 曾志豪

字裏漢奸 - 曾志豪


(互聯網圖片)

fb有帖文轉載日本的綜藝節目影片,藝人踏入電梯,一腳踏空,竟然跌落一個地底。藝人踏空的一剎那,雙眼翻白,花容失色。

fb帖文這樣寫:「日本整蠱節目點解可以咁認真?嚇死寶寶了!」

當網友為影片的搞笑而回應時,有一個正義的網民狠狠的留言﹕「X!共國咩?寶寶!香港嚟㗎!」

「嚇死寶寶」,源於大陸網絡潮語,變化句式有「寶寶心裏苦但寶寶不說」。

在香港只算一般流行,可能「寶寶」兩個字用廣東話唸比較「肉麻」,不太順口。

就這麼一句「潮語」,卻引起文字警察的警惕。

事有湊巧,這個對「寶寶」恨之入骨的網友,他的頭像圖片,居然是今屆立法會其中一位本土參選人的旗幟。這位網友的表面仇共但力氣和行動一般只花在咬文嚼字上,的確和那位政壇中人如出一轍。

這種「文字警察」例子好多,作者洋洋灑灑幾千字,換來的留言居然是﹕「背包,蝗語。請改正。」Eason有一首國語歌,《背包》,是否也是「蝗歌」?

有作者投訴租屋遇到不合理對待,他寫了一句「交了押金XX蚊」,結果有網友質問﹕「好可疑囉。押金,大陸嚟㗎?香港唔會咁講囉。」結果作者氣憤回覆﹕「我係香港人!」

敏感多疑,大興文字獄,試圖在字裏行間找到賣港漢奸證據,動輒便指責別人用「蝗語匪語」,這些文字警察眼中不容任何網絡文化交流。

「洪荒之力」無可置疑由大陸傳入,難道又要為了「本土純潔」而禁用這句潮語嗎?若連這種「次文化」的交流都要禁絕,這種「本土」究竟有甚麼意思?「本土」不代表「自閉排外」,難道每個字詞都要香港出世才能使用?任何新移民詞語都要趕走?商家用「開催割引」,難道算是「日本漢奸」?

上一則: 跪地道歉 - 邁克

下一則: 經濟學怪論 - 馮睎乾



I

蘋果日報- 「據義行法」? - 古德明

蘋果日報- 「據義行法」? - 古德明

「據義行法」? - 古德明


圖為王宇。

去年七月,中共大舉拘捕民權運動者。包龍軍、王宇夫婦落入網羅之後,好朋友唐志順、幸清賢冒險助他們的十六歲兒子逃到緬甸,卻被緬甸政府拿住,送還中共,以為朝獻。過了八個月,唐、幸家屬才接到通知,知兩人將被控「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

《後漢書》卷二十九載:汝南有董子張者,父親為惡霸盛氏所害,未能報仇,而患病將死,口不能言,一雙淚眼望着好友郅惲。郅惲說:「吾知子不悲天命(不以短命為苦),而痛讎不復也(只以未能復仇為憾)。」他投袂而起,與助手襲擊盛氏,取其首級,以示董子張。董子張這才舒一口氣,溘然長逝。郅惲自投牢狴,縣令敬其高義,促請離去,見他不肯,慨然拔刀,指着自己說:「子不從我出,敢以死明心。」郅惲不得已,拜謝而去。這是我國司法史上一段佳話。

新中國司法,卻從來沒有捨法從義這回事,那當然不奇怪。從前,為患鄉里的,往往是惡霸;今天,全國惡霸,都由官家取代,法庭上那裏還能容一個「義」字。

「義」字不容之外,「法」字也不能容。所以,唐志順、幸清賢被捕,當局不必依法二十四小時之內通知他們家屬,二人也不得依法聘請律師代為辯護,更不得與家人通信甚至見面。漢朝名臣董仲舒「據義行法」的主張,今天看來,真是反動得厲害。

上一則: 秋葉原的阿叔 - 高慧然

下一則: 狼唧牙膏叫你沖廁 - 陳也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