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1日星期六

壹週刊 - 1170 - 事實與偏見 聖人志氣

 

事實與偏見

聖人志氣

2012年08月09日

我時常在這裡寫一些晨早發生的事情,題材像是在不斷重複,彷彿除了早晨我便沒有別的生活了那樣,這不難令一些讀者感到好悶。要是讀者們有這個感覺,他們一點兒也沒有錯。說老實,我起得早,別人尚在夢中,我已開始一天的生活,儘管所謂生活只是我跟一壺燙滾的茶而已。

天矇光,耳際聽到的是蟲聲,偶然有幾聲鳥鳴,聽來疑是自己的心裡話。四寂無人,靜靜地隨着大地生活,無怨無艾,心中只感激上天賜我這段自己的良辰。這孤寂的世界令我感觸良多,寫作時很難不夾雜自己的感受。不過這些都是私事,其實不宜多提。
沒有作奸犯科,你便以為無事不可對人言嗎?其實不然。每個人都有他的秘密,因為世間上沒有人是聖人。任誰都有個過去,都有秘密。事實是人誰無過?既然世上沒有完人,那麼我們又怎能不謙卑地對待自己的缺陷,為自己留點秘密?給自己缺陷一點保留是對別人的尊重,也是做人的基本禮貌了,而禮貌是促進社會和諧的要素,故此保留點秘密、尊重別人的私隱是重要的社會機制。
若然要設計理想的社會,自然不過的邏輯是給這個社會安排全世界最好的東西,那不便是最理想的社會了嗎?不用細想也知道,事情可不是這樣的:世界永遠在變,故此世上沒有一樣永遠都是最好的東西:今日是最好的,明日可能凋零;今日是最差的,可以是明天之星。不能容納人性缺陷的社會不會有未來。
社會是一項仍在施工的工程( work in progress),人亦是在個施工中的工程。天下萬物都在面對物競天擇的考驗,萬物都帶着缺陷在適應生存,缺陷修復了,環境因而改變了,新的缺陷便浮現。

人誰無過,故此修復缺陷的道路便永遠也走不完。人皆有秘密,那固然是為了遮掩缺陷,更有助於減少人與人之間的磨擦,讓缺陷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在隱蔽中修復完善。不要忘記,無論人或社會都仍在施工中,未是成品,在這施工的過程中秘密提供了緩衝的時空。
在紐約工作時認識一對夫婦。那時我才二十歲出頭,而他們大概是三十歲左右吧。一晚我們在外吃飯後,他們邀請我回家喝咖啡。坐了下來沒有多久,他拿出一本相簿給我看,裡面全是他老婆的裸體相片。照片中的她纖毫畢現,姿勢大膽。那時我血氣方剛,看得血脈賁張,尷尬非常。
後來他們還帶我到睡房,牆上掛滿更大、更誇張他老婆的裸體照片。她貌美性感身材好,在那個年代這樣的裸體照片難得一見,而相中人竟然就站在眼前,怎能教人不亢奮?可是經過這一趟後,我對這兩夫婦敬而遠之。在我來說,不管他們當時有什麼意圖,毫無私隱的暴露是來得太沒有禮貌了,假如那時他們保留點私隱,可能我還會跟他們保持友誼。
是的,在人誰無過的人間,沒有私隱秘密也就倫理也不保了。社會倫理要求人們坦白,不過有些事情卻不宜過於坦白,否則肉帛相見便只會令大家尷尬。不管至愛親朋,還是點頭之交,都是保留點緩衝空間為妙。即使親朋間分享秘密,顯然亦親疏有別。不同階層的人分享不同層次的秘密,社會因而形成了等級和制度。不同層次的秘密便像其他人際關係那樣形成了社會結構。
蕭萬長前副總統提醒一些人萬勿在正義迷思中迷途。他似乎是說有人為了名留千古而充當正義化身,也就是要做聖人了。這樣的人自以為有聖人的智慧和道德權威,因而跟所有獨裁者一樣,要以無限的威力為人民謀幸福。可是蔣經國時代做得到的事情,在今日的民主政局下想故技重施,便未免發夢得太早了!
就拿證所稅來說吧。台灣財經市場的發展遠遠落後於香港和新加坡,要迎頭趕上便非要透過降低交易成本、促進效率,給投資者提供方便不可。馬英九卻為正義的光環蒙蔽,誓要加收證所稅,導致台灣的財經市場無望在國際財經市場佔一席位。總統追求那點丁兒的聖人虛榮,卻足以給台灣財經市場帶來可怕的後果。
政府積極有為,諸多干預,而非針對解決問題,尚且弄出亂子,更何況不只是干預而是要做聖人典範的政府?看來真的是有人像蕭前副總統說的想做聖人,而他也真的在做夢了。假如有人是在夢遊中治國,那麼今後四年台灣怎能不好大鑊?蕭萬長不愧是個菩薩心腸的智者,他臨別贈言的每一句話都鏗鏘有力,字字千金,過去四年馬英九政府卻白白浪費掉這樣的人才。台灣不是沒有治國人才,而是欠了運氣。
要做聖人,便千萬別忘記《聖經》是怎樣說的。《聖經》說,充當聖人者必招上帝嫉妒,以致災難降臨其身。災難若然只是降在這些人的身上那還好,要是整個台灣寶島要承受災難,那便太對不起兩千多萬台灣人民了!一個人追求虛榮,卻要全民替他埋單,執權者能不三思?
況且,聖人完美無瑕,沒有缺陷,因而沒有必要遮掩秘密私隱。可是想當聖人的馬英九和王建煊,真的可以毫無保留地以真臉目示人嗎?不可能吧?!這些人可能比一般人來得更矯揉造作呢!世間上的聖人都是偽冒的,他們的秘密便是最好的試金石了。

十多年前我偷偷向細良借 A片看,再三吩咐他堅守秘密。幾個月後有台灣同事問我,細良借我的 A片正不正,那時我才知道細良這個死仔將秘密通了天。秘密只好自己守,不能靠別人替你守。 A片事件令我反思:幸好我沒有在公司亂來,否則只消輕輕碰上,公司上下便不難以為多了個事頭婆,想到這樣的畫面有多恐怖!秘密是自己的,告訴了別人的秘密那已再不是秘密了,而是你給予別人分享你秘密的特權;既然給予別人特權,別人將這特權與人分享,又有什麼問題?
找人替你守秘密,電光石火之間,秘密便會在 Facebook上流傳。現在做姘頭的都無須擺酒了,跟你上過床,朋友即在 Facebook上為你歡呼、慶祝,在滑鼠上 click數下,一切搞掂,何需什麼繁文俗禮?
所謂宅男、宅女的定義,不正是足不出戶而全世界的人對你的身份都瞭如指掌嗎?請記住,在宅男、宅女的世界裡,私隱反而更透明。除非你完全沒有私隱,否則千萬不要輕易交出分享私隱的特權。可是沒有私隱也不會令你變成聖人,那只是證明你是個露體狂而已!

黎智英

(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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