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唾罵 陳茂波下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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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醜聞》
【本報訊】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家族涉經營劏房,陳茂波連日龜縮、搬妻擋災、大話連篇。堅稱對劏房不知情的謊言被傳媒揭穿後,陳茂波前晚深夜11時59分,突然鬼祟發聲明,改口承認知道舊樓單位買入時已有分租,變相踢爆自己之前講大話。多位泛民議員均指陳茂波誠信破產,促請他引咎下台;建制派都劃清界線,直斥其聲明狡辯;陳茂波上任一周,仕途已開始倒數。記者:林偉聰、譚靜雯、陳雪玲前晚11時59分,陳茂波透過政府新聞處鬼祟發聲明,突然改口承認,94年景捷連帶劏房租約買入大角嘴舊樓單位時,他「雖然不是『景捷』的股東,但作為公司董事是知悉情況的」,變相自打嘴巴,推翻自己和太太許步明連日來稱不知情的講法。
本報在7月31日揭發陳茂波夫婦的劏房醜聞,陳一直龜縮,8月1日先推太太許步明發聲明解釋,當時許已明確稱陳茂波對景捷的物業租務詳情「並不知悉」。陳茂波前晚11時59分(藍框示)鬼祟發聲明,記協批評此舉足證陳企圖淡化負面消息。政府新聞處網頁
陳茂波曾表示對其大角嘴單位被改建成劏房全不知情,現卻自打嘴巴。資料圖片昨多家傳媒均在政府總部大堂守候,但陳茂波始終沒有現身,繼續龜縮。黃建通攝
狡辯稱僅不知現況
至8月3日,陳茂波才首次公開交代事件,他當日先代太太表示對大角嘴和上海街兩個單位被改建並經營劏房「全不知情」;自己亦指因在97年已辭任董事,對有關物業的租務安排和詳情「全不知情」。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他又重申自己對景捷的租務詳情「事實上是不知道的」。
不過,傳媒之後接連踢爆景捷多個舊樓單位在買入時已有劏房,景捷並連同劏房租約買入,甚至賣出單位時亦連同劏房租約賣出,並由陳妻簽署合約,足證陳茂波夫婦「大話冚大話」,推卸經營劏房責任。
謊言被揭穿,陳茂波遂在前晚的聲明施展說話的「偽術」,辯稱「不知情」是針對有關物業的「現況」,承認自己任景捷董事時,知道單位買入時已有「分租租約」,又辯稱他理解當時景捷的投資決定是「基於該物業作為長線投資的價值,租金屬次要」。他在聲明中又重申太太已決定賣出所有景捷股份,並承諾除自用目的外,任內會絕迹物業市場。被斥侮辱港人智慧
鬼祟聲明踢爆陳茂波一直講大話,他的誠信立即破產,多個政黨均要求他引咎辭職。公民黨昨發聲明促請陳茂波下台,黨魁梁家傑狠批陳茂波過去數日以「擠牙膏式」回應傳媒提問,並企圖將自己過去數天的謊言扭曲成只是「對現況不知情」,是完全不合邏輯、侮辱港人智慧。
七名「超級區議會」功能組別立法會候選人昨被問及對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劏房醜聞,泛民候選人何俊仁、涂謹申及馮檢基均指陳茂波在此事上前言不對後語,明顯「大話冚大話」。馮檢基斥此事如「水門事件」翻版,涂謹申則指,發展局長主管市區重建,但他及家人持有多個舊樓物業,過去又熱衷炒賣,難免惹人猜疑。三人均認為陳誠信出問題,應引咎辭職。
另一獨立候選人白韻琹認為,陳茂波是會計師,凡事精打細算,應該懂得「止蝕離場」,盡早請辭。
民建聯劉江華及身兼行會成員的李慧琼均說,陳應主動向公眾清楚交代事件,再決定其去留。工聯會陳婉嫻直斥陳茂波在事件上「狡辯」,高官接連有負面新聞,陳婉嫻認為是政府的品格審查制度已不合時宜,至於陳茂波應該下台,她認為要再聽對方解釋才可評論。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指,陳茂波的聲明解釋取巧,間接承認在記者會所講的內容是講大話,已經對他的誠信造成非常大的破壞,「如果佢唔能夠恢復市民對佢嘅信心,佢都好難留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未回應疑點
•陳茂波上星期仍說對劏房毫不知情,前晚又改口說早知悉情況,即上周講大話?
•買賣文件顯示「二房東」胡浩賢是景捷出售劏房單位的經紀,胡與陳妻許步明是否僅為業主與租客關係?
•景捷買入的10個舊樓單位,有5個證實有劏房,其餘5個曾否改建劏房?
•景捷買入舊樓單位的交易全在陳茂波辭去景捷董事前進行,陳茂波當年有否參與租售劏房事務?
•景捷出售海安樓7D單位時,收取的金額分為樓價及搬遷費,是否為少付印花稅?
•景捷由兩間海外公司操控,陳茂波夫婦究竟持有兩公司多少股份?
資料來源:綜合各界意見陳茂波前言不對後語
8月1日
•陳茂波首次發聲明
94年成立的景捷屬其妻許步明及妻子家族和朋友持有,他曾任董事,但97年已辭任。經傳媒查詢,他向妻子了解事件,並指由妻交代。
•陳妻許步明首次發聲明
景捷是許氏家族投資成立的公司,她沒有控制性股權,不負責日常運作,並已於上月辭任董事,租務由另一名家族股東打理。而陳茂波雖曾任董事,知道該公司在大角嘴和上海街有物業,但不知租務詳情。
8月3日
•陳茂波首度現身解畫
景捷租務事宜一直由另一股東打理,其妻許步明並無批准大角嘴海興大樓4樓 A4單位及上海街136號4樓單位的承租人違規改建成劏房,強調他與許皆不知情,並兩度將責任推給妻子。
•陳妻許步明第二度發聲明
自己出任股東及董事的兩間海外公司雖是景捷的註冊股東,但並非實質擁有景捷的全部股權,大部份股權是以代理人身份持有。
8月5日
•陳茂波深夜11時59分發聲明
最初聲稱「不知情」是指單位現時的情況,承認當年作為公司董事,知道買入大角嘴單位時是連分租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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