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故意殺人罪成
八旬翁囚三年半浙江省瑞安法院官員前日(3日)透露,被控在文革期間殺人的81歲老人邱日仁,上星期五被裁定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案件曾引發中國法律界有關普通人是否要為文革承擔罪責的爭議。
1967年12月12日,邱日仁受造反派武鬥組織指派,去殺被認為是奸細的村民洪雲科。結果,邱日仁與另一村民用麻繩勒死洪雲科,並為方便埋屍而切斷死者下肢。直到1986年,當地法院才審理此案,邱日仁出逃,去年7月返鄉,隨即被捕及取保候審。
今年2月18日,瑞安法院開庭審訊。邱日仁最後被判監三年半,而同案的另一名被告,當年被判監七年。被害人洪雲科的家屬對邱日仁在法庭上並未悔罪、「連一句道歉都沒有」感到憤怒。平民承擔文革罪責惹爭議
由於邱日仁案涉及文革歷史,對他的審判引起廣泛關注。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文革動盪中有許多人被殺,案件涉及文革責任問題,應由製造文革的高層人士承擔責任,而不是讓一個普通人在數十年之後承擔罪責。瑞安公安表示,抓捕邱日仁和文革無關,他只是一個在逃的殺人疑犯。
法新社/廣東《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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