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到住3,000萬豪宅 賊鴛鴦判監
【本報訊】自稱曾任解放軍及公安的無業男子,牽涉連環爆竊工商廈案,遭警方揭發他與同居女友七年來無交稅,卻坐擁3,000萬元財產兼住半山豪宅,寓所內更藏有大批名貴財物,女友更協助清洗逾億贓款。賊鴛鴦早前被定罪,男被告昨在區域法院被重判入獄七年,為區域法院最高判刑,女被告亦被判監六年。
法官要求登報找物主
法官葉佐文指本案失物數量甚多,部份未有物主認領,主動要求控方分別在兩份中英文報紙刊登兩天廣告,呼籲物主申領,並笑謂:「唔通賣電視廣告咩?一邊貴,一邊冇人睇。」
56歲男被告朱書龍前科纍纍,案中被揭發帶備爆破工具上街,有受害公司的巨型夾萬更遭爆開,可見他屬爆竊專家。他跟報稱曾在西北大學主修古漢語的42歲女被告李淑媛,住在半山柏道豫苑。法官指女被告任職普通話教師,月薪僅一萬元,但卻在70個月內透過五個銀行戶口,處理逾1.1億元黑錢,平均每月清洗159萬元,更趁機賺取88萬元利息及72萬元投資獲利,屬於「非常犀利嘅部署同調配」,與主謀無異。
法官又指出,警方在被告家中及保險箱搜獲的貴重財物,部份屬於失主家人的遺物,有感情因素,不能單靠金錢衡量價值。惟部份失物未有人認領,法官認為現階段不宜頒令充公,反建議控方刊登廣告,呼籲物主向法庭申請認領。若兩被告認為失物確實屬於他們,也可提出申請,由法庭定奪。
案件編號:DCCC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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