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蘋果日報- 在深圳賣樓 - 高慧然



在深圳賣樓 - 高慧然

十年前,在深圳買了層樓用作度假,最近幾年,發現深圳越來越擁擠,走到街上有兵荒馬亂的驚惶,終於下決心把房子賣掉。在深圳賣樓,跟在香港及其他地方很不同,整個過程沒有律師參與,叫人心驚膽顫。

業主賣房子,先要拿着房產證跟地產經紀一起去公證行公證,證明房產證是真的,賣房子這件事也是真的。買賣合約簽好了,也要去做公證,證明買賣雙方的身份都是真實的,買賣合約也是真實的。所有的文件都要捺上指模,有走入銀幕看老電影的不真實感。在一個沒有誠信,從奶粉到制度都不能被信賴的國度,一切都有可能是假的,一切都要去公證行做一個「驗真」證明。我終於明白為甚麼過程中不需要律師,因為律師的真假不容易辨別。肥佬黎有一句名言,不信任令交易成本增加,信焉。

把房產證交給國土局,等待錢入帳戶的那個星期,是最漫長的。那筆錢,不是放在律師樓,而是放在銀行一個被凍結的戶口。那種焦慮,是跟中國的人、中國的部門打交道時才產生的獨有的焦慮。在任何一個制度健全的國家買賣房子,你都不可能產生這樣的焦慮。直到整個交易有驚無險地完成,錢,真的安安全全到了我帳戶,這種焦慮,才平息下來。然後我才敢鬆一口氣,告訴朋友,我的房子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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