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放毒 - 李碧華
吸毒沒被抓,仍活得喧囂璀璨風流快活;吸毒被抓,一夜之間世界變色,手中的失去了,身外的摧毀了。只一夜,抬頭的人低頭,快樂淪為痛苦。父母親人朋友也活得不一樣了。
不管是19個品牌代言廣告、數之不盡的片約、已拍好待上映的電影,損失或賠償都是巨額數字。得來太易,失去也不難,這就是命運。人心惶惶。
問「受害」電影方,答:「一個字,煩!」配角戲可替身、重拍,甚至剪掉,但主角戲從頭帶到尾,如何自行閹割?不下剪又不能上,損失慘重。日後影視合同必強調「如涉黃、賭、毒等案件,引致不良影響,令公司有所損失,須作X倍賠償……」
吸毒不止個人禍害,也連累相關的人和機構;放毒呢?那些指鹿為馬顛倒是非黑白言行,為一己名利權勢仕途不惜以市民的自由公義法治福祉陪葬,什麼國民教育廿三條立法,什麼媚主政改假普選……光縱容滿街滿泳池強國人便溺便帶仇恨的毒。
龍子涉毒龍爸道歉賠上所有也無法挽回,還得面對群眾的「報應論」。689、周公公、各放毒害民的卑劣政客,有否顧慮自己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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